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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洪市农业农村局(本级)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 作者 :景洪市农业农村局
  • 来源 :景洪市农业农村局
  • 访问次数 :
  • 发布时间 :2025-10-24 15:36

监督索引号53280111062701601000

景洪市农业农村局(本级)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统筹研究和组织实施以乡村振兴为重心的“三农”工作发展中长期规划、重大政策。组织实施农业农村和乡村振兴有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开展农业综合执法,承担法律法规明确的执法职责。承担农业农村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指导工作,承办农业农村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与审批工作。参与涉农的相关政策制定。

(二)统筹推动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指导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三)负责实施农民承包地、农村宅基地、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拟订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和集体资产管理工作。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

(四)负责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有关工作。牵头开展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组织拟订和实施帮扶政策。组织开展东西部协作、定点帮扶、社会帮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过渡期内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相关考核评估工作。研究提出中央财政下达的和省、州、市财政安排的衔接推进乡村振兴相关资金分配建议方案并指导、监督资金使用,推动乡村帮扶产业发展。承担农村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有关工作,构建长效帮扶机制。

(五)负责指导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和乡镇企业发展工作,推动延长农产品产业链。培育、保护农业品牌,做强做优高原特色农业。组织农业会展,促进招商引资,提出促进农产品流通和市场开拓的建议。发布农业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农村经济运行情况。承担农业统计和农业农村信息化有关工作。

(六)负责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垦、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的监督管理。指导粮食等农产品生产,推进构建多元化食物供给体系。组织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指导农业标准化生产、促进绿色发展。负责渔政渔港监督管理。

(七)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追溯、风险评估。参与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地方标准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

(八)负责耕地、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和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组织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指导农用地、渔业水域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与管理,负责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指导农产品产地环境管理和农业清洁生产。指导设施农业、生态循环农业、节水农业发展以及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利用、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牵头管理外来物种。

(九)负责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组织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拟订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地方标准并监督实施。拟订种业振兴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兽医医政、兽药药政药检工作,负责执业兽医和畜禽屠宰行业管理。

(十)负责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指导动植物防疫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市内动植物防疫检疫工作,发布疫情并组织扑灭。

(十一)负责农业投资管理。提出农业投融资体制机制改革建议。编制中央、省、州和市投资安排的农业投资项目建设规划,提出农业投资规模和方向、扶持农业农村发展财政项目的建议。按照市政府规定权限审批农业投资项目,负责农业投资项目资金安排和监督管理。

(十二)研究提出农业农村科技发展规划和政策建议并推动落实。参与指导农业农村科技进步,配合推动农业农村科技体制改革和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和农技推广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农业应用基础及前沿技术研究、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负责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和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

(十三)指导农业农村人才工作。拟订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开展高素质农民培育、农业科技人才培养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作。

(十四)负责统筹协调、指导辖区内农垦改革发展工作,协调市级相关部门管理垦区经济社会事务,服务垦区经济社会发展。

(十五)完成市委、市政府和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13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机关党委)、法规与行政审批股(农产品质量监管股)、政策与改革发展规划股、项目计划投资与乡村产业发展股、种植业与农药管理股、养殖业与渔政管理股、乡村建设股、帮扶协作股、保障后扶股、市场信息与交流合作股(农情统计股)、科教人才与农业机械化管理股(农田建设股)、农办秘书股、农垦管理股。

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我单位作为景洪市农业农村局的二级预算单位纳入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单位2024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36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33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0人,机关和事业工人3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单位2024年末其他人员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34人(离休0人,退休34人)。

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4年,景洪市农业农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上级文件和中央、省、州、市农村工作会议精神,以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为引领,聚焦粮食安全、乡村产业发展、和美乡村建设、农村改革提质等重点任务,切实提升农业农村工作质效,有力推动“两个增收”。现将2024年主要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农业经济运行情况

1.农业生产情况。种植业方面:全市粮食作物预计播种面积30.0万亩,产量10.2万吨;橡胶种植面积预计188.71万亩,干胶产量14.00万吨;茶园面积预计29.26万亩,干毛茶产量1.87万吨;蔬菜种植面积预计8.56万亩,产量16.2万吨;水果种植面积预计36.32万亩,产量54.25万吨;咖啡种植面积预计6.29万亩,咖啡干果产量0.97万吨;中药材种植面积预计7.42万亩,产量380吨(干品)。养殖业方面:全市肉类总产量预计1.84万吨,同比增加2.2%。生猪预计存栏12.3万头,出栏14.8万头,同比增加1.4%;肉牛预计存栏2.05万头,出栏1.2万头,同比增加15%;羊预计存栏0.9万只,出栏0.66万只,同比增加3.1%;家禽预计存笼204.96万羽,出笼301.98万羽,同比增加0.04%。水产养殖面积5.36万亩,预计产量5.8万吨,同比增长9%。全市推广蜜蜂养殖4.5万箱,同比增长3.7%。

2.农业固投情况。目前统计调度在库项目53个,已完成农业固投10.6亿元,同比增长65%。

(二)抓牢头等大事,全力保障粮食和重要农产品供给。

一是稳定粮食生产;二是有效保障“菜篮子”;三是加快高标准农田建设;四是推进耕地保护。

(三)聚焦重点工作,扎实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一是加强产业帮扶项目规划;二是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帮扶机制;三是积极推进沪滇协作项目。

(四)聚力延链强链,多维推动乡村产业高质量发展。

一是开展产业项目建设;二是强化农业科技支撑;三是做好农业龙头企业培育;四是推进农业品牌建设;五是开展种业行动,推进良种繁育;六是促进乡村旅游提质增效;七是落实好各项惠农政策。

(五)紧盯招商引资,狠抓农业农村重点项目建设。

一是加强工作部署,强化优势产业投资;二是推进农业农村重点项目建设。

(六)抓好乡村建设,有力推进乡村全面振兴。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总结推广浙江“千万工程”经验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持续推进景洪市学习浙江“千万工程”经验三年行动,高质量整治提升农村人居环境,着力推进村庄规划、厕所革命、农村“两污”治理,村容村貌整治,农业农村条件不断改善,逐步形成了宜业宜居和美乡村的良好局面。

(七)强化农业执法,为农业生产安全保驾护航。

一是扎实做好行政审批工作。完善实施清单61项,办事指南发布率、政务服务事项进驻率、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均达100%。今年政务服务窗口受理400件,办结率达100%;咨询回复1327件。

二是加强重点领域市场管理和行政执法。围绕农产品质量安全、动物卫生、农资质量、渔业、农机等重点领域,充分发挥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对“三农”发展的服务保障作用,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八)推动绿色发展,加强农业资源保护与利用。

一是抓受污染耕地治理;二是抓外来物种管控;三是抓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四是抓水产养殖绿色发展。

(九)深化农村改革,激发乡村发展活力。

一是抓好农村土地确权扫尾工作;二是抓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三是抓好农村宅基地改革工作;四是抓好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五是切实抓好农垦改革和发展各项工作。

(十)守牢安全底线,稳住农业农村基本盘。

抓好农业农村安全生产工作,制定《景洪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切实做好重大节假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景洪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全市农业行业冬春火灾防控集中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关于景洪市沼气设施和畜禽粪污收集池安全防范工作领导挂联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文件,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并定期、不定期开展农业农村安全生产工作检查。2024年,农业行业领域未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

(十一)加强队伍建设,提振干事创业精气神。

聚焦建设德才兼备高素质干部队伍这一目标,以“转作风强素质提质效促发展”主题年活动、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和各专项整治工作为契机,进一步深化作风革命、效能革命,纵深推进清廉云南建设在农业农村领域落地生根,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深入推进理论学习,进一步强化责任担当,转变工作作风,推进工作落实。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景洪市农业农村局(本级)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我单位属于二级预算单位,部门整体绩效自评由主管部门公开,故无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景洪市农业农村局(本级)2024年度收入合计119145602.16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9145602.16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42179683.23元,增长54.80%。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42179683.23元,增长54.80%;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无其他收入。主要原因是农田建设、天然橡胶产业集群及土壤普查等农业农村项目上级加大资金投入。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景洪市农业农村局(本级)2024年度支出合计119145602.16元。其中:基本支出7862968.93元,占总支出的6.60%;项目支出111282633.23元,占总支出的93.40%;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42179683.23元,增长54.80%。其中:基本支出减少1767092.33元,下降18.35%;项目支出增加43946775.56元,增长65.27%;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主要原因是农田建设、天然橡胶产业集群及土壤普查等农业农村项目上级加大资金投入,相应支出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景洪市农业农村局(本级)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7862968.93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7109555.50元,占基本支出的90.4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753413.43元,占基本支出的9.58%。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景洪市农业农村局(本级)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11282633.23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33039025.03元。

1.景洪市天然橡胶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建设项目经费38725000.00元,主要用于打造天然橡胶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对企业的奖补支出。

2.景洪市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经费32722218.82元,主要用于农田工程建设、土壤改良等相关支出。

3.景洪市中央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项目经费18669536.53元,主要用于对拥有耕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民发放补贴。

4.景洪市农业保险保费补贴项目经费7092207.08元,主要用于农户、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等投保农业保险的保费补贴。

5.景洪市农村厕所革命项目经费5270806.21元,主要用于直接补助到农户个人自建卫生户厕的奖补资金。

6.景洪市全国第三次土壤普查项目经费2671291.50元,主要用于开展土壤普查工作调查采样、检测化验等相关支出。

7.景洪市雨露计划补助项目经费1693000.00元,主要用于对接受教育在校就读的脱贫人口及监测对象学生给予生活费补助。

8.景洪市“万吨水泥”助力乡村产业发展建设项目经费1490000.00元,主要用于购买水泥助力乡村产业发展,解决群众在产业发展中的生产路等附属设施短板。

9.景洪市过渡期脱贫人口小额信贷贴息项目经费560081.09元,主要用于对全市建档立卡脱贫人口和边缘易致贫户发放贷款贴息补助。

10.景洪市2024年农产品展销对接项目经费500000.00元,主要用于开展农产品展销活动相关费用。

11.景洪市澳洲坚果病虫害综合防治社会化服务项目经费400000.00元,主要用于开展澳洲坚果病虫害综合防治社会化服务。

12.景洪市2023年四季度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银行贷款贴息项目经费344214.00元,主要用于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银行贷款给予财政贴息奖补。

13.景洪市长江经济带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前期项目经费300000.00元,主要用于申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费。

14.景洪市乡村美食工坊建设项目经费300000.00元,主要用于开展西双版纳曼峦站村乡村美食工坊建设技术服务。

15.景洪市2023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经费274000.00元,主要用于打造农业科技服务示范点开展农技人员培训、购买发放化肥、农药等相关支出。

16.景洪市推广浙江“千万工程”经验项目经费151892.00元,主要用于实施推广浙江“千万工程”经验工作,为创建美丽庭院的农户授牌。

17.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项目经费70353.00元,主要用于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省级例行监测、胶体金快速检测、农产品质量安全培训等相关支出。

18.景洪市2024年普洱茶产业工作专班项目经费41833.00元,主要用于开展普洱茶产业调研和招商引资工作所产生的差旅费。

19.景洪市2024年高原特色农业现代化发展项目经费6200.00元,主要用于开展高原特色产业日常工作检查。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景洪市农业农村局(本级)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3070563.06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61.33%。与上年相比减少2607886.87元,下降3.45%,完成年初预算的250.12%。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039373.7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42%,完成年初预算的130.56%。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离退休21599.9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660789.44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3788.67元、死亡抚恤333195.78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人员退休、去世导致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和死亡抚恤增加。

9.卫生健康(类)支出677848.6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93%,完成年初预算的87.38%。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337429.72元、事业单位医疗16138.14元、公务员医疗补助294726.98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9553.77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人员退休2人导致医疗保险减少。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70802042.6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6.90%,完成年初预算的262.19%。主要用于行政运行5363372.53元、事业运行231076.00元、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274000.00元、农产品质量安全70353.00元、统计监测与信息服务2113377.00元、稳定农民收入补贴18669536.53元、农业生产发展18381200.00元、农产品加工与促销41833.00元、农村社会事业5422698.21元、耕地建设与利用7667663.00元、其他农业农村支出300000.00元、生产发展2690000.00元、贷款奖补和贴息560081.09元、其他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1693000.00元、农业保险保费补贴6979638.30元、其他普惠金融发展支出344214.00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向上级争取乡村振兴、农业发展、农业保险和各类惠民惠农补贴等资金相应支出增加。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551298.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75%,完成年初预算的86.44%。主要用于单位住房公积金551298.00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人员退休2人导致住房公积金减少。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24060.00元,决算为61364.84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9.46%;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12011.79元,增长24.34%。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00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84000.00元,决算为57999.84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94.52%,完成年初预算的69.05%;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5060.00元,决算为3365.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5.48%,完成年初预算的9.60%。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17074.79元,增长41.7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5063.00元,下降60.07%;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3365.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5063.00元,下降60.07%;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24060.00元,支出决算为61364.84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9.46%,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12011.79元,增长24.34%。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00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84000.00元,决算为57999.84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9.05%;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5060.00元,决算为3365.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0%。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支出决算数比预算数减少。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17074.79元,增长41.7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5063.00元,下降60.07%,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3365.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景洪市乡村振兴局并入景洪市农业农村局,业务量增加,导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比上年增加,故“三公”经费支出较上年增加。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开展农业农村相关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6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56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省农业农村厅及相关业务部门赴景洪市调研、考察、交流等产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景洪市农业农村局(本级)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53413.43元,比上年减少42888.88元,下降5.39%,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严格执行厉行节约相关制度,严控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委托业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景洪市农业农村局(本级)资产总额74072376.91元,其中,流动资产16765212.70元,固定资产20010360.13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37219648.65元,无形资产3.00元(净值),其他资产77152.43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5559391.67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7491729.27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1辆,账面原值380795.50元;报废报损资产32项,账面原值188318.54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067601.84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4967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570901.84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552181.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51119.00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基本支出:指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支出计划,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两部分。

项目支出:指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监督索引号53280111062701601111

景洪市农业农村局(本级)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20251024101734460.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