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洪市乡村振兴局关于征求《景洪市乡村振兴项目“先建后补”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示

来源:景洪市乡村振兴局
阅读:
发布时间:2023-02-02 11:07
字号:
打印

为充分调动乡村振兴项目各实施单位参与项目建设的积极性,提高财政衔接乡村振兴项目资金使用效益,景洪市计划制定《景洪市乡村振兴项目“先建后补”管理办法(试行)》,现将《景洪市乡村振兴项目“先建后补”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公示如下,如有意见或建议可在公示期内通过以下方式反映。

公示期为10天(2023年2月3日至2月13日)。

公示单位:景洪市乡村振兴局

监督电话:0691—2207992

全国扶贫监督举报电话:12317

电子邮箱:jhsxczxjxmg@163.com

通讯地址:景洪市勐泐大道20号

附件:景洪市乡村振兴项目“先建后补”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

附件:景洪市乡村振兴项目“先建后补”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docx

景洪市乡村振兴局

2023年2月2日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