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国土资源厅云南省商务厅转发财政部 国土资源部 商务部关于进一步明确外商投资企业场地使用费有关问题的通知
云财非税〔2018〕17号
各州、市财政局、国土资源局、商务局:
现将《财政部 国土资源部 商务部关于进一步明确外商投资企业场地使用费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6号)转发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关于进一步明确外商投资企业场地使用费有关问题的通知(云财非税[2018]17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