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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洪市民政局关于2017年党委和政府扶贫开发工作成效考核发现问题的整改报告

  • 来源 :景洪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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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 :2018-09-20 11:48

  根据《景洪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继续报送2017年党委和政府扶贫开发工作成效考核发现问题未整改完成事项进度的通知》(景开组办〔2018〕76号)文件精神,市民政局认真梳理整改内容,实事求是地分析问题,明确整改责任、整改时限,现将整改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存在问题及整改完成情况

(一)存在问题:

未严格落实整户施保政策,存在按人施保现象。景洪市9月农村低保6302人,按人施保501人,占低保人数比例7.94%,其中,单人户161人,占按人施保比例32.13%,一、二级重度残疾人151人,占按人施保比例30.14%,艾滋病对象、重病160人,占按人施保比例31.94%。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要求各乡镇坚持按户施保原则。按照《云南省社会救助实施办法》(云政发[2014]65号)规定的申请审核审批程序执行,精准认定低保对象,严格实行以户为单位申请、评议、审核、公示、审批。原则按户施保,提高户均保障人数,坚决纠正一户一人的平均主义做法,决不允许将不符合保障条件的人或家庭纳入保障。二是市民政局对新纳入的按人施保户严格审核审批,根据《云南省民政厅关于贯彻落实打赢脱贫攻坚战决定的实施意见》(云民[2016]11号)“对生活困难、靠家庭供养且无法单独立户的成年无业重度残疾人,经个人申请,可按照单人户纳入低保范围”,按人施保是特殊情况的保障措施,低保纳入仍要坚持按户施保原则。

(二)存在问题:未综合考虑低保户“两不愁三保障”情况;

整改完成情况:

1、9月11日-14日,市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对勐龙镇进行了入户排查,共入户54户;深入了解54户低保户的生产生活、健康、家庭收入、子女学习等情况,并针对目前工作存在的问题,要求村委会、村小组进一步完善“两不愁、三保障”工作措施,不断提升基层救助工作水平,并严格执行公示制度,接受广大群众监督,进一步确保低保工作的透明度和真实性,实现应保尽保、应退则退的动态管理工作。

2、9月5日--8日,市民政局社会救助股、市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全体工作人员、各乡镇、农场、街道办、版纳监狱民政分管领导及民政助理共28人参加了西双版纳州民政局民政业务培训班。通过3天的业务知识培训,基层业务经办人员对工作相关的政策、流程更加清晰了,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明确了整改方向。抱着不断学习、深入钻研的态度加强扶贫开发及最低生活保障、医疗救助、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等长期性制度的学习,确保业务娴熟、衔接有效,避免政策执行出现偏差。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今年以来,市民政局把脱贫攻坚作为重大政治责任、最大的民生工程和民政部门首要职责任务,紧紧围绕“两不愁、三保障”和“社会保障兜底一批”的目标任务,先后开展了脱贫攻坚“找问题、补短板、促攻坚”及农村低保精准施保专项行动,下一步工作计划如下。

(一)深化认识、抓好落实。市民政局紧紧围绕工作中心、服务大局、对标对表,全面排查扶贫成效各项工作进度,逐项按时保质落实到位。对存在的问题,立即采取措施整改。积极主动同扶贫、卫计、人社、住建、财政等部门搞好对接,切实履行好脱贫攻坚行业部门职责。

(二)加强动态管理。按照农村低保制度分类施保及动态管理要求,对在册低保户要进行复核复审,根据低保对象家庭经济变化情况适时调整补助水平或按照程序及时予以退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