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扶贫办检查景讷乡扶贫互助社工作开展情况
- 来源 :景洪市景讷乡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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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2018-03-19 08:12
3月15日,市扶贫办邹副主任率队对景讷乡曼老老寨、南岭村扶贫互助社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
2010年在市扶贫办大力支持和指导下,为景讷乡争取发展互助资金总额25万元,并在曼散村委会曼老老寨、曼召村委会南岭村建立了“贫困村互助资金”管理机构。通过近年来的实施,“贫困村互助金”被村民形象地称之为“贫困人的银行”,基本实现了村民小额借款不出村,有效缓解贫困村农户资金短缺问题。
检查组每到一个扶贫互助社,与互助社管理人员开展座谈,并认真详细查看互助社《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年检材料、互助社章程制定、管理机构设置、社员管理、资金运行情况(本金、借款、还款、占用费、日常开销等账务记录、银行交易记录、报表)、事务和资金公开、社员互助受益等情况。
检查组充分肯定了我乡两个扶贫互助社运行管理、资金运作取得的成果,鼓励互助社管理人员继续加强学习,不断规范互助资料的归档,继续把控好互助金的运作,让更多的群众能享受这一实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