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洪市勐养镇2021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巩固发展村集体经济项目公示 (实施前)
- 来源 :景洪市勐养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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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2021-08-10 16:07
为进一步加强扶贫项目资金管理,规范扶贫项目安排和资金分配、使用、管理,提高扶贫工作效益,确保扶贫项目在阳光下进行。现将有关项目内容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景洪市勐养镇2021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巩固发展村集体经济项目。
二、项目总投资:150万元,资金来源为中央财政补助资金。
三、主要建设内容:一是整合2021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项目资金90万元,其中大河边村委会30万元、纳蚌村委会30万元、曼景坎村委会30万元,通过与西双版纳宏兴木制品有限责任公司合作建立“龙头企业+村集体”发展模式,着力提高村集体经济收入。二是结合曼洒浩村委会区位优势,将曼洒浩村委会2021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项目资金30万元用于改建曼洒浩村委会办公室旧址,将旧址改建成仓储物流厂房,形成固定资产,通过出租的方式产生效益,从而提高村集体经济收入。三是将城子村委会2021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项目资金30万元用于购买秸秆加工生产设备和厂房建设形成固定资产,结合勐养镇秸秆回收难、焚烧污染大的实际情况,通过与景洪勐养城子村委会惠民种植专业合作社合作,发展秸秆回收再利用产业,从而提高村集体经济收入。
四、建设地点:勐养镇曼洒浩村委会、城子村委会、宏兴木材厂。
五、建设期限:2021年8月-12月。
六、项目主管单位:景洪市农业农村局
七、项目实施单位:勐养镇人民政府
八、项目预期效益:项目实施后预计每年通过该项目获得村集体经济收入不低于10.5万元,其中大河边村委会不低于2.1万元,纳蚌村委会不低于2.1万元,曼景坎村委会不低于2.1万元,城子村委会不低于2.1万元,曼洒浩村委会不低于2.1万元。
以上项目内容公示10天,2021年8月10日—19日。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可通过以下方式监督举报。
公告单位:勐养镇人民政府
监督电话:0691—2431940
全国扶贫监督举报电话:12317
通讯地址:勐养镇象树路16号
景洪市勐养镇人民政府
2021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