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洪市勐养镇2021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巩固发展村集体经济项目资金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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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2021-08-10 15:40
根据《景洪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第二批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景财农〔2021〕105号)文件,安排我镇中央财政补助资金150万元,其中:城子村委会30万元、曼洒浩村委会30万元、曼景坎村委会30万元、纳蚌村委会30万元、大河边村委会30万元。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0天(2021年8月10日至2021年8月19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通过以下方式反映:
公告单位:勐养镇人民政府
监督电话:0691—2431940
全国扶贫监督举报电话:12317
通讯地址:勐养镇象树路16号
附件:景洪市勐养镇2021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巩固发展村集体经济项目资金公示表.xlsx
景洪市勐养镇人民政府
2021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