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洪市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两品一标”认证奖补实施方案
- 作者 :杨雄
- 来源 :景洪市商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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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2022-11-14 10:47
根据《财政部办公厅、商务部办公厅、国务院扶贫办综合司关于做好2020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的通知》(财办建〔2020〕48号)、商务部《关于进一步做好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绩效评价的通知》(商办建函〔2020〕324号)、《云南省财政厅关于统筹下达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存量资金的通知》(云财外〔2020〕104号)、《中国竞彩网关于给予审定2020年景洪市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奖励资金实施方案的函》(景政函﹝2020﹞160号)相关要求,打造具有景洪市特色的绿色食品牌,鼓励企业开展“两品一标”认证,提升产品品质。经景洪市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对市内取得绿色食品、有机产品认证企业给予补助,制订奖补实施方案如下。
一、奖补范围
凡于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10月31日期间,在景洪市首次取得绿色食品、有机产品认证(不含转换期),同时认证产品已通过电商上线销售并已发生实际交易的市内从事农产品生产、加工、经营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生产经营主体,均可申请。
二、奖补标准
对申报并获得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认证符合条件的经营主体(须有电商销售额)进行奖补,奖补标准为2.5万元/家(总金额30万元,补完为止。)。同等条件下,优先奖补电商销售额高的生产经营主体。
三、“两品一标”认证奖补申报材料
(一)景洪市“两品一标”认证产品奖补资金申请表;
(二)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三证合一的企业可只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
(三)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
(四)提供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书、相关事项承诺书;
(五)“两品一标”认证证书复印件(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
(六)认证产品电子商务交易支付凭证、物流底单及其它能反映电商销售额的相关证明材料(地理标志商标申请除外)。
四、申报程序
(一)符合条件的企业、合作社将申报纸质版材料一式三份于2022年11月30日前报景洪市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景洪市商务局景洪市曼听路26号),同时提供电子版申请汇总材料发送至邮箱:1909028457@qq.com 。
(二)景洪市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需进一步征求财政、市场监管、税务、生态环境、公安和法院等部门对申报主体及其法人近2年在社会信用、环保、产品质量安全、纳税、涉黑涉恶、诉讼等方面意见,申报主体存在以上不良记录且未整改的,取消申报资格;已整改的,须由申报主体提供所在地相关主管部门出具的整改完成证明材料;涉及认证基地所在地跨县区的,需请认证基地所在地农业主管部门进行核实,并出具证明材料。
(三)景洪市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入选企业名单会同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进行审核,确定补助对象,由项目建设承办企业根据评审结果拨付资金。
(四)已享受过财政资金补贴的同一项目不再进行重复奖补。
(五)申报材料不齐全或生产记录不完整、不规范的,不得上报。
(六)申报截止时间为2022年11月30日,逾期不予受理。
(七)联 系 人:杨雄 ? 联系电话:13988160085
附件:1.景洪市“两品一标”认证奖补金申请表附件1.docx
2.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书附件2.docx
3.有关事项承诺书附件3.docx
景洪市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