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城市你我共建,幸福景洪你我共享
  • 切换成纯文本
  • 页面放大功能
  • 页面缩小功能
  • 页面配色功能
    • 页面原始配色
    • 黑底黄字白链接
    • 黄底黑字蓝链接
    • 蓝底黄字白链接
    • 白底黑字蓝链接
  • 十字辅助线功能
  • 示屏放大器功能
  • 页面后退功能
  • 页面前进功能
  • 退出无障碍

对廖紫瑜未穿戴当地少数民族服饰从事导游活动处理结果的公告

  • 来源 :景洪市旅游发展委员会
  • 访问次数 :
  • 发布时间 :2017-12-29 09:05

景旅公告〔2018〕第 2 号

 

2017年12月25日,景洪市旅游市场整治领导小组执法人员在勐养检查站检查,查到导游廖紫瑜带团队到野象谷游玩,执法人员检查到廖紫瑜未穿戴当地少数民族服饰从事导游活动。经查,廖紫瑜未穿戴当地少数民族服饰从事导游活动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根据《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旅游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三)项的规定,拟给予廖紫瑜200元的行政处罚。

 

 

 

景洪市旅游行政执法大队

2017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