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城市你我共建,幸福景洪你我共享
  • 切换成纯文本
  • 页面放大功能
  • 页面缩小功能
  • 页面配色功能
    • 页面原始配色
    • 黑底黄字白链接
    • 黄底黑字蓝链接
    • 蓝底黄字白链接
    • 白底黑字蓝链接
  • 十字辅助线功能
  • 示屏放大器功能
  • 页面后退功能
  • 页面前进功能
  • 退出无障碍

对云南昆曼旅行社要求导游先行垫付团款处理结果的公告

  • 来源 :景洪市旅游发展委员会
  • 访问次数 :
  • 发布时间 :2017-12-29 04:33

景旅公告〔2017〕第  号

2017年7月11日,省旅发委执法人员与市旅发委执法人员在对傣泐赶摆场进行检查时,发现云南昆曼旅行社要求导游杨波在带团的过程中垫付团费。经查,云南昆曼旅行社要求导游先行垫付团款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九十六条之规定。决定给予昆曼旅行社30000元的行政处罚。

景洪市旅游行政执法大队

2017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