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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畅享国际旅行社(张春)安排未取得导游证人员提供服务处理结果的公告

  • 来源 :景洪市旅游发展委员会
  • 访问次数 :
  • 发布时间 :2017-12-29 04:09

景旅公告〔2017〕第  号

2017年6月9日,西双版纳州旅游发展委员会在对景洪市勐养镇曼景坎村进行检查时,查获西双版纳畅享国际旅行社组织接待旅游团队,使用未取得导游证人员张春从事导游活动,存在安排未取得导游证或者领队证的人员提供导游或者领队服务的违法行为。经查,畅享国际旅行社(张春)安排未取得导游证人员提供服务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九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给予5000元(伍仟元整)的行政处罚。

景洪市旅游行政执法大队

2017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