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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景兰国际旅行社设立服务网点未在规定期限内备案处理结果的公告

  • 来源 :景洪市旅游发展委员会
  • 访问次数 :
  • 发布时间 :2017-12-29 03:46

景旅公告〔2017〕第  号

2017年3月3日,国家旅游局版纳督查组到大兴购物广场上的一个挂有“景兰国际旅行社”招牌的咨询点检查,在检查过程中发现该旅游咨询点未向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登记。景兰国际旅行社设立服务网点未在规定期限内备案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根据依据《旅行社条例实施细则》第五十八条的规定,决定给予10000(壹万元整)的行政处罚。

景洪市旅游行政执法大队

2017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