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当前位置: 中国竞彩网>>政府信息公开>>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旅游市场秩序和服务质量信息公开>>旅游经营服务不良信息与旅游投诉情况
对龙伦未取得导游证从事导游活动处理结果的公告
- 来源 :景洪市旅游发展委员会
- 访问次数 :
- 发布时间 :2017-05-15 12:07
景旅公告〔2017〕第27号
2017年2月14日,景洪市旅游行政执法大队执法人员在江北转盘检查点检查中,查获龙伦未取得导游证从事导游活动。经查,龙伦未取得导游证从事导游活动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一百零二条第一款之规定,对其处于1000元的罚款。
景洪市旅游行政执法大队
2017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