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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6月6日西双版纳州生态环境局景洪分局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查公示

  • 来源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景洪分局
  • 访问次数 :
  • 发布时间 :2025-06-06 15:08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分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662025612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以对以下建设项目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691-2126535

通信地址:云南省西双版纳州景洪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投资项目审批服务中心勐泐大道与榕林大道交汇口左侧100米国际会展中心)

    编:666100

 

 

一、拟审查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文件类别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景洪电厂库区漂浮物资源化利用项目

景洪市水电厂内

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景洪水电厂

报告表

西双版纳金润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本项目为新建项目,占地面积1189.58m2,建筑面积4237m2;主要建设内容:有机肥生产车间、办公生活区、半成品堆放车间、原料堆放区和环保治理设施,建设有机肥料生产线1条(年产200t)。

施工期:

水环境影响分析

在施工期间,施工人员不在厂区食宿,盥洗废水利用厂区内现有的简易卫生间及其配套的化粪池处理后委托环卫部门吸粪车清运处理。

将物料堆放在不容易受到地面径流冲刷的地方,将容易冲刷物料临时覆盖起来。

施工时加强施工管理,教育施工人员注意周边水体的保护,施工渣土或建筑垃圾严禁随意倒入项目附近水体中。

本项目钢架结构建筑面积为3922m2砖混结构建筑面积为315m2。根据《云南省地方标准用水定额》(DB53/T168-2019)建筑业用水定额,其他结构用水定额为0.8m3/m2砖混结构用水定额为1.3m3/m2,则项目建筑施工用水量为3547.1m3。根据经验类比,施工废水产生量约为用水量的5%,则施工废水量约177.36m3,按施工期2个月(60d)计算,则施工废水每天产生量为2.96m3,施工废水污染物主要为SS。项目设置废水沉淀池(容积为3m3),将施工废水经过沉淀处理后,综合利用于混凝土养护及场地洒水降尘等,不直接排入地表水体

生活污水经已建化粪池回用于绿化,化粪池污泥委托环卫部门吸粪车清运处理,不外排

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施工现场应当有专人负责保洁工作,定期洒水清扫。

加强对运输车辆驾驶员的管理,要求途经居民点时减速慢行,减轻道路运输扬尘对沿线居民的影响(车辆在运输施工材料时必须采用加盖篷布等措施进行封闭运输)。

施工期间严格按照六个百分百执行,做好扬尘防范措施。

禁止焚烧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

露天堆放水泥、灰浆、灰膏等易扬撒的物料或48小时内不能清运的建筑垃圾,应当设置不低于堆放物高度的密闭围栏并予以覆盖。

在施工中合理组织施工,缩短施工时间,尽量减少施工粉尘污染;分片区施工、合理安排施工工期,尽量减少同一时间内的挖土量

噪声环境影响分析

1)优化施工方案,通过对作业时间、作业方式等方面的合理安排来缩减对周边环境的不利影响,禁止夜间施工。

2)项目施工期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定期保养等措施。

3)施工运输路线的选择应注意对敏感目标的避让。

4)对加强进驻施工现场人员的环境保护教育,做到文明施工,施工材料运输车辆禁止鸣汽喇叭,减少噪声施工作业、运输车辆和生活噪声对环境的污染。

5)考虑到建筑材料运输时车辆噪声可能影响到附近居民(小白塔安置点),在运输车辆途经居民点时应减速慢行,减少鸣笛;物料进场都要安排在白天进行,禁止夜间施工以避免夜间进场时影响居民休息。

固废环境影响分析

1)建筑垃圾进行分类收集处理,如钢架等收集后外售给废品站。

2)不能回收建筑垃圾运至城建部门指定的地点进行处置。

3)制定建筑垃圾处置运输计划,避免在行车高峰时运输。

4)车辆运输建筑垃圾和废弃物时,必须包扎、覆盖,不得沿途撒漏;运输车辆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按指定路线行驶。

5)施工生活垃圾收集后定期由景洪市电厂工作人员清运至景洪市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

运营期:

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①项目采取雨污分流制,初期雨水经收集池沉淀后回用于厂区绿化和洒水降尘,后期雨水经雨水沟排至厂区附近林地箐沟;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用于厂区内绿化;原料淋沥水经收集池沉淀回用于厂区绿化

初期雨水经初期雨水收集池沉淀处理达标后回用于厂内绿化及场地洒水降尘

树木发酵处理机用水蒸发消耗。

④除臭设施用水循环使用不外排。

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破碎筛分粉尘:筛分及破碎工段均设于封闭式厂房内,筛分、破碎生产的粉尘经集气罩(收集效率80%)收集至一套布袋除尘器(处理效率99%)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内径为0.6m)排放(DA001,全厂有组织废气共用该排气筒)。

发酵异味:发酵工序位于树木发酵处理机内(封闭式空间),在树木发酵处理机上方设置管道(收集效率100%)将废气引至生物除臭设施(滴滤法)处理效率90%)处理后通过15m排放口排放(DA001,全厂有组织废气共用该排气筒)。

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在设备选型时,考虑选择低噪声的设备,从源头降低噪声的污染强度。

在车间内采取各种隔音降噪措施,如:合理布局、给设备安装减振器和胶垫;各种设备定期维护,保持良好的运行状况并注意对设备的维护和保养,合理操作,减小机械产生的噪声强度。

加强对区内人员环保意识的培养,减少人为噪声污染的产生,减轻生活噪声的影响。

加强劳动保护,合理安排作业,轮流操作或穿插高、低噪声环境的作业,及时发放防噪声耳塞和其他劳保用品等。

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1生活固废污染防治措施

生活垃圾和隔油池污泥集中收集后由景洪市电厂工作人员清运至景洪市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

化粪池污泥:定期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2、一般固废污染防治措施

塑料瓶、废包装袋:统一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外售给废品收购站。

其他垃圾(废布料、废塑料袋等):集中收集后由景洪市电厂工作人员清运至景洪市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

布袋除尘器收集的颗粒物:收集后可作为有机肥料原料使用

布袋除尘器废布袋:由设备厂家更换时带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