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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5月21日西双版纳州生态环境局景洪分局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查公示

  • 来源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景洪分局
  • 访问次数 :
  • 发布时间 :2024-05-21 05:06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分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521日至527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以对以下建设项目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691-2126535

通信地址:云南省西双版纳州景洪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投资项目审批服务中心(勐泐大道与榕林大道交汇口左侧100米国际会展中心)

    编:666100

 

 

一、拟审查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文件类别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西双版纳立诚塑业有限公司塑料加工项目

云南省西双版纳州景洪市景洪市嘎洒街道办曼勉村委会村小组旁

西双版纳立诚塑业有限公司

报告表

丽江骏天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占地面积621.34m2,建筑面积430m2,租用现有厂房作为项目生产办公用房,建设2条塑料制品生产线,项目生产原料为聚丙烯,不使用再生塑料颗粒,年产一次性塑料杯70吨、一次性塑料碗79.575。总投资1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5万元,占总投资的20.5%

运营期影响及对策措施:

1)废气:生产车间共设置3套集气罩+1套“两级活性炭吸附”设施,运营期产生的废气经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DA001)”排放,通过采取上述措施后,废气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水:生活污水依托曼勉社区化粪池处理;生产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

3)噪声:选用低噪声生产设备,安装减振器和胶垫,加强设备维护,厂房隔声降噪等措施后,对周边声环境的影响在可接受范围内。

4)固废: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废弃包装材料和不合格品收集后外售给废品回收公司;废活性炭、废机油及含油抹布、手套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定期清运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