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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7月20日西双版纳州生态环境局景洪分局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查公示

  • 来源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景洪分局
  • 访问次数 :
  • 发布时间 :2023-07-20 02:51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分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720日至726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以对以下建设项目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691-2126535

通信地址:云南省西双版纳州景洪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投资项目审批服务中心( 勐泐大道与榕林大道交汇口左侧100米国际会展中心)

    编:666100

 

 

一、拟审查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文件类别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景洪市勐罕岩氏标准胶有限公司加工厂项目

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景洪市勐罕镇曼法村委会街上  

景洪市勐罕岩氏标准胶有限公司

报告表

云南天礴环保服务有限公司

景洪市勐罕岩氏标准胶有限公司全厂占地面积32666.83m2,本次扩建项目不新增占地,在现有厂区内(现有厂区西侧的空地)建设14500m2生产厂房,含2950m2加工车间、1550m2仓库,车间内设1条橡胶加工生产线,建成后年产1.45t凝标胶。

1、大气污染物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

项目燃生物质热风炉烟气经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除尘后,通过115m高的排气筒排放。烘干工序废气经除臭塔治理后,通过115m高的排气筒排放;无组织废气主要为原料恶臭、污水处理站及化粪池恶臭、生物质燃料堆场和炉渣堆场废气等,项目产生的无组织废气经厂房阻隔,植被吸附,对大气环境敏感点影响较小。

2、水污染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

项目废水主要包括凝标胶生产废水、脱硫除尘废水、除臭喷淋废水及生活污水。脱硫除尘废水经沉淀后循环使用。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与其他生产废水一并排入项目已建污水处理站,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及《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05)中较严值后,部分由管道输送至项目区内集水池回用于生产,部分外排南岭河。

3、噪声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

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设备安装于车间内,设备进行基础减震,噪声经厂房阻隔后厂界达标排放,对周围声环境质量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

项目产生的各类固体废物分类管理,及时清运;危险废物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内,委托有资质单位定期清运处置。固废处置率达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