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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9月6日西双版纳州生态环境局景洪分局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查公示

  • 来源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景洪分局
  • 访问次数 :
  • 发布时间 :2022-09-06 03:39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分局拟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96日至913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以对以下建设项目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691-2126535

通信地址:云南省景洪市国际会展中心A座二楼投资审批中心(勐泐大道与林大道交汇口左侧)

    编:666100

 

 

一、拟审查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文件类别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炉渣资源化利用项目

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景洪市嘎洒镇曼戈播村

景洪市秦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报告表

北京中环尚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占地13607m2,建设内容分为主体工程、储运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及环保工程,包括炉渣处置中心、堆场、综合楼、维修车间、材料及工具仓库,并配套设置配电室等附属设施。项目总3000万元,环保投资139.4万元,占项目总投资4.65%

施工期影响及对策措施

一、施工期

1、施工期大气环境保护措施:

1)施工扬尘:

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废气为扬尘、装修废气、机械尾气和运输车辆尾气。1)施工期间对施工作业面进行洒水降尘,运输车辆减速慢行,减小道路扬尘起尘量;(2)施工期通过采取施工开挖弃土及时回填或外运;(3)对施工现场实行合理化管理,使砂石料统一堆放,水泥应在专门库房堆放,并尽量减少搬运环节,搬运时做到轻举轻放,防止包装袋破裂;(4)运输车辆应完好,不应装载过满,并尽量采取遮盖、密闭措施,减少沿途抛洒,并及时清扫散落在路面上的泥土和建筑材料,施工道路和场地应定时洒水压尘,运输车辆上路前应喷水冲洗轮胎,以减少运输过程中的扬尘;(5)施工现场要设围栏或部分围栏,缩小施工扬尘扩散范围;

6)当风速过大时,应停止施工作业,并对堆存的砂粉等建筑材料采取遮盖措施。

2、施工期地表水环境保护措施:

项目施工期间产生的废水主要为施工废水、施工人员生活污水。(1)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场地洒水降尘,不外排。(2)建筑施工污水:本项目施工废水设置15m3沉淀池对施工废水沉淀后回用于项目洒水降尘。   

3、施工期噪声环境保护措施

项目施工期的噪声主要来源于现场的各类机械设备和运输车辆的交通噪声、物料装卸碰撞噪声及施工人员的活动噪声。为了减缓施工期噪声的影响,应采取以下措施:

1)从声源上控制:建设单位在与施工单位签订合同时,要求施工单位使用的主要机械设备为低噪声机械设备,对部分高噪声设备采取加减振垫等措施。同时要求在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设专人对设备进行定期保养和维护,并负责对现场工作人员进行培训,严格按操作规范使用各类机械。釆用低噪声的先进工艺;

2)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同时对不同施工阶段,严格按《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对施工场界进行噪声控制。

4、施工期固体废物环境保护措施

1)建筑垃圾及弃土:施工期对弃土进行清运,项目区不设置地下建筑,挖方量较小,弃土用于后期回填和绿化覆土后剩余部分按照当地要求运输到合法弃土场。建筑产生的固废经分拣后可回收利用的回收利用,不可回收利用的委托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置。(2)生活垃圾:依托项目区周边现有生活垃圾处理系统进行处置。

二、运营期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

1、大气污染物防治措施

生产工序废气主要有:堆场装卸粉尘、原料输送粉尘、破碎粉尘、分选粉尘,均为无组织排放。堆场设置三面围挡,原料输送粉尘车间设置为封闭式,破碎粉尘采取水喷淋处理,分选工序设置为封闭式。配备油烟净化设备,油烟满足(GB18483-2001)《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

2、水污染防治措施

1)生活污水:运营期设置容积为0.5m3的隔油池,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进入化粪池(5m3)处理,在收集池(容积不小于11.2 m3)暂存后收集池(11.2m3)暂存,定期清掏运送至景洪垃圾焚烧发电厂处理不外排。(2)生产废水经过不小于146.76 m3的沉淀池沉淀处理+压滤后回用,不外排。(3)项目设置12m3的初期雨水池,用于收集沉淀初期雨水后回用于项目生产,不外排。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①选用低噪声设备,在运营时,经常维护检修,保证设备的完好运转。②对高噪声设备进行减振。③高噪声设备布置在厂房内,工业场地周边种植绿化乔木等。④夜间禁止运行。

4、固体废弃物影响的缓解措施

1)分拣大块垃圾:本项目在初步分选过程中人工分拣出的未燃尽垃圾,对于未燃尽垃圾,直接返回景洪市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焚烧。(2)沉淀池沉渣:项目生产废水进入沉淀池沉淀,产生一定量沉淀池沉渣,经过压滤设备压滤后,收集后作为原料出售给当地制砖厂。(3)化粪池、废水集水池污泥:本项目员工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进入收集池暂存,定期清掏运送至景洪垃圾焚烧发电厂处理。化粪池、废水集水池产生少量污泥运送至景洪垃圾焚烧发电厂处理。(4)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直接返回景洪市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焚烧。(5)跳汰分选及磁选废渣:

项目有色金属分选过程中,收集后返回景洪市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焚烧。(6)废矿物油:项目机械设备运行过程中产生少量废矿物油,本项目新建危废暂存间,废矿物油暂存后,委托有资质的单位清运处置。

2

橡胶木生产线数字化自动化改造项目

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景洪市勐龙镇嘎囡村民委员会曼掌村民小组

景洪志和木业有限责任公司

报告表

西双版纳金润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本项目总用地面积26000m239亩,依托原有占地,不新增占地),总建筑面积20850m2。本次改建主要建设内容为:建设12000m2生产厂房、15000m2土地硬化和其他配套设施建设以及技改原有设备;将锯解车间全部用钢架结构覆盖并与拼板车间、防腐车间、锅炉房连接;将原防腐车间进行改造,将部分空间改造成旋切车间;增加3个干燥房,改造后干燥房数量为11个;新增一台3t/h导热油锅炉,新增1套废气处理设施;本次改建新增1条橡胶木旋切自动化生产线,预计年产7000m3旋切单板。总投资323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0万,占总投资的1.55%

施工期主要影响和对策措施:

1)废气:易扬尘物料覆盖,定期洒水清扫,禁止焚烧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对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水:避免雨天开挖、回填,施工废水引入废水沉淀池处理后,用于区内洒水抑尘,将物料堆放在不容易受到地面径流冲刷的地方,将容易冲刷堆料临时覆盖起来。采取上述措施后,项目施工产生废水对周边地表水产生的影响较小。

3)噪声:通过优化施工方案,选用低噪声设备、定期保养,选择合适的运输路线加强教育等措施后,施工期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建筑垃圾分类收集处理,不能回收建筑垃圾同施工生活垃圾一同委托环卫部门处理。运输建筑垃圾和废弃物时,必须包扎、覆盖,不得沿途撒漏,在规定的时间内,按指定路线行驶。

运营期主要影响和对策措施:

1)废水:生活污水依托原有处理设施进行处理;水膜除尘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循环利用,不外排,对周围水环境质量影响在可接受范围内。

2)废气:①粉尘:锯解工序粉尘通过车间半封闭处理及设备周边设置挡板阻隔,无组织粉尘产生量较小;旋切工序粉尘通过车间半封闭及设备周边设置挡板阻隔,可减少粉尘的无组织排放量,对周边环境空气影响在可接受范围内。②锅炉废气:导热油锅炉废气采用1套多管旋风除尘器+1套水膜除尘器处理后与原有蒸汽锅炉废气合并后再通过一根35m高的排气筒排放。处理后锅炉废气排放浓度能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对周边环境空气影响在可接受范围内。③挥发性有机物:废气产生量很小,经大气扩散后对厂界周边环境空气质量影响在可接受范围内。④厨房油烟:经抽油烟机处理后外排,对周边环境空气影响不大。

3)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生产设备,并安装减振器和胶垫,生产过程中加强设备维护,厂房密闭等措施后,对周边声环境的影响在可接受范围内。

4)固体废物:边角料、木屑等固废:作为锅炉的燃料消耗;工业粉尘:收集后外售至生物质颗粒燃料厂;灰渣:统一收集后,提供给当地农户综合利用于农业,不外排;沉淀池污泥:委托周边农民定期清掏作钾肥综合利用于农业;化粪池污泥:委托周边村民定期清掏作为农肥综合消耗;废机油:统一用危废收集桶进行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委托有资质第三方进行处置;废导热油:更换时由厂家回收带走,不在项目区储存;生活垃圾:经收集后委托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因此,在严格落实营运期固废处理措施后,项目产生固废都能得到妥善处理,处置率100%,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不利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