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城市你我共建,幸福景洪你我共享
  • 切换成纯文本
  • 页面放大功能
  • 页面缩小功能
  • 页面配色功能
    • 页面原始配色
    • 黑底黄字白链接
    • 黄底黑字蓝链接
    • 蓝底黄字白链接
    • 白底黑字蓝链接
  • 十字辅助线功能
  • 示屏放大器功能
  • 页面后退功能
  • 页面前进功能
  • 退出无障碍

景洪市空气质量发布 (2020年228期)

  • 作者 :张继锋
  • 来源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景洪分局
  • 访问次数 :
  • 发布时间 :2020-12-14 17:35

景洪市12月11日空气质量分析:空气质量:良,AQI:58,PM10:66微克/立方米,PM2.5:31微克/立方米,SO2:9微克/立方米,NO2:22克/立方米,CO:0.7毫克/立方米,O3-8h:58微克/立方米。

景洪市12月12日空气质量分析:空气质量:良,AQI:62,PM10:69微克/立方米,PM2.5:44微克/立方米,SO2:10微克/立方米,NO2:20克/立方米,CO:0.6毫克/立方米,O3-8h:66微克/立方米。

景洪市12月13日空气质量分析:空气质量:良,AQI:58,PM10:66微克/立方米,PM2.5:22微克/立方米,SO2:10微克/立方米,NO2:22克/立方米,CO:0.7毫克/立方米,O3-8h:70微克/立方米。

12月11日至13日一是刀副市长带队,带领城管、住建、交通、生态环境部门对城区重大项目的扬尘治理进行检查,现场提出整改要求;二是按照《景洪市2020年今冬明春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工作要点》的要求,对城区内汽车维修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设施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共检查6家,5家已安装,1家因即将拆迁未安装;三是对建筑施工工地“六个百分之百”落实情况进行督察,共督察建筑施工工地5家,已正常使用防尘降尘设备;四是按照景洪市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的《关于规范全市餐饮业油烟污染治理工作的通知》,对机场路、曼喃村烧烤摊油烟净化设施使用情况进行“回头看”,共检查15家,均已正常使用油烟净化设施;五是对景洪城区内的焚烧垃圾、道路扬尘等大气污染源进行排查,发现1处新污染源,是嘎洒机场中水处理站内焚烧垃圾。

焚烧垃圾1处:嘎洒机场中水处理站内

12月14日重点:一是对城区内汽车维修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设施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查看是否已经完成整改;二是对12月11日排查出的问题进行随机督察,确保在限期整改完成;三是继续对城区内大气污染源进行摸底排查,及时发现及时整改。

景洪市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