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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洪市空气质量发布 (2020年213期)

  • 作者 :张继锋
  • 来源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景洪分局
  • 访问次数 :
  • 发布时间 :2020-11-24 14:51

景洪市11月20日空气质量分析:空气质量:良,AQI:51,PM10:52微克/立方米,PM2.5:22微克/立方米,SO2:8微克/立方米,NO2:18克/立方米,CO:0.7毫克/立方米,O3-8h:73微克/立方米。

景洪市11月21日空气质量分析:空气质量:良,AQI:52,PM10:54微克/立方米,PM2.5:24微克/立方米,SO2:8微克/立方米,NO2:20克/立方米,CO:0.7毫克/立方米,O3-8h:85微克/立方米。

景洪市11月22日空气质量分析:空气质量:良,AQI:53,PM10:56微克/立方米,PM2.5:24微克/立方米,SO2:8微克/立方米,NO2:22克/立方米,CO:0.8毫克/立方米,O3-8h:80微克/立方米。

11月20日至22日一是按照景洪市2020年今冬明春大气污染防控工作推进会会议精神,根据市政府安排,城市管理、交通、住建、生态环境部门联合对景洪城区建筑施工工地“六个百分之百”落实情况进行整治,4个执法小组共督察建筑施工工地8家,其中1.告庄西双景景岱寨A区,非施工作业面的裸露地面,长期存放的土堆未采用防尘网进行覆盖,施工现场的建筑材料、构件、料具未按总平面布局进行码放。已下发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2.景洪市江北片区污水处理厂,拆除建筑物或构筑物时未在定期内将废弃料清理完毕,已下发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3.澜翎印象一期,施工现场的建筑材料、构件、料具未按总平面布局进行码放,施工现场土方开挖和渣土装载时未采用雾炮降尘,拆除建筑物或构筑物时废弃料未清理完毕,已下发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4.观澜云顶,非施工作业面的土堆未采用防尘网进行覆盖,施工现场的建筑材料、构件、料具未按总平面布局进行码放,拆除建筑物或构筑物时未在定期内将废弃料清理完毕,已下发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5.滨江俊园二期,施工现场的建筑材料、构件、料具未按总平面布局进行码放,非施工作业面的裸露地面未采用防尘网进行覆盖,施工现场塔吊喷淋未安装,已下发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二是按照景洪市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的《关于规范全市餐饮业油烟污染治理工作的通知》,对油乡美食广场、长龙美食城、总站烧烤摊油烟净化设施使用情况进行“回头看”,共检查16家,均已正常使用油烟净化设施;三是对景洪城区内的焚烧垃圾、道路扬尘等大气污染源进行排查,未发现新污染源。

11月23日重点:一是对11月20日污染问题进行“回头看”,查看是否已经完成整改;二是对11月19日排查出的问题进行随机督察,确保在限期整改完成;三是对城区内建筑工地“六个百分百”落实情况进行专项督查。

景洪市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