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洪市空气质量发布 2020年第十六期
- 来源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景洪分局
- 访问次数 :
- 发布时间 :2020-01-22 09:44
景洪市1月21空气质量分析:空气质量:优,AQI:46,PM10: 45微克/立方米,PM2.5:32微克/立方米,SO2:5微克/立方米,NO2:22微克/立方米,CO:0.8毫克/立方米,O3-8h:82微克/立方米。
1月21日一是对建筑施工工地“六个百分之百”落实情况进行督察,巡查江北、万达和曼弄枫片区12家建筑工地,都已停工;二是对城区道路进行督察,未发现存在道路污染问题;三是1月份截至21日,市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共受理11起信访投诉,均在有序办理中;四是按照景洪市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的《关于规范全市餐饮业油烟污染治理工作的通知》,对景洪城区的餐饮行业油烟净化设施安装情况进行“回头看”,共巡查曼龙匡片区烧烤16家,已全部安装无油烟烧烤车,15家正常使用,1家待使用;五是对景洪城区内的大气污染源进行排查,发现4处新污染源。分别是:州农垦局住宿区(三叶路与育才巷交界处)、曼阿线二分场卫生院(4处,曼沙农场第二综合居民小组)、曼沙古寨斗鸡场、新苑小区内。
焚烧垃圾4处:州农垦局住宿区(三叶路与育才巷交界处)、曼阿线二分场卫生院(4处,曼沙农场第二综合居民小组)、曼沙古寨斗鸡场、新苑小区内
1月22日重点:一是对1月21日污染问题进行“回头看”,查看是否已经完成整改;二是对1月20日排查出的问题进行随机督察,确保在限期内整改完成;三是加大对《景洪市环境信访投诉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宣传力度,拓宽投诉渠道,充分听取群众意见,加大查处力度,从严查处违法行为;四是加强对焚烧垃圾、秸秆和燃放烟花爆竹的排查力度;五是开展餐饮油烟专项整治。
景洪市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