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洪市空气质量发布2020年第三十二期
- 来源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景洪分局
- 访问次数 :
- 发布时间 :2020-02-24 11:07
景洪市2月21日空气质量分析:空气质量:良,AQI:69,PM10: 55微克/立方米,PM2.5:47微克/立方米,SO2:5微克/立方米,NO2:11微克/立方米,CO:0.8毫克/立方米,O3-8h:122微克/立方米。
景洪市2月22日空气质量分析:空气质量:优,AQI:50,PM10: 39微克/立方米,PM2.5:32微克/立方米,SO2:5微克/立方米,NO2:12微克/立方米,CO:0.7毫克/立方米,O3-8h:100微克/立方米。
景洪市2月23日空气质量分析:空气质量:良,AQI:57,PM10: 34微克/立方米,PM2.5:28微克/立方米,SO2:5微克/立方米,NO2:10微克/立方米,CO:0.6毫克/立方米,O3-8h:108微克/立方米。
2月21日至23日一是对建筑施工工地“六个百分之百”落实情况进行督察,巡查江北、嘎洒片区和工业园区14家建筑工地,均未开工;二是对城区道路进行督察,未发现存在道路污染问题;三是2月份截至21日,市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共受理11起信访投诉,均在有序办理中;四是按照景洪市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的《关于规范全市餐饮业油烟污染治理工作的通知》,对景洪城区的餐饮行业油烟净化设施安装情况进行“回头看”,巡查长龙夜市片区,仅3家营业并正常使用无烟烧烤车;五是城区内焚烧垃圾、秸秆、树叶等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发现1处新污染源。是曼弄枫曼贺蚌村。
焚烧垃圾1处:曼弄枫曼贺蚌村
2月24日重点:一是对2月21日污染问题进行“回头看”,查看是否已经完成整改;二是对2月20日排查出的问题进行随机督察,确保在限期整改成;三是加大对《景洪市环境信访投诉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宣传力度,拓宽投诉渠道,充分听取群众意见,加大查处力度,从严查处违法行为;四是对城区内建筑工地“六个百分之百”落实情况进行专项督查;五是对城区内焚烧垃圾、秸秆、树叶等情况进行专项督查。
景洪市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