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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洪市空气质量发布2020年第三十二期

  • 来源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景洪分局
  • 访问次数 :
  • 发布时间 :2020-02-24 11:07

景洪市221空气质量分析:空气质量:AQI69PM10: 55微克/立方米,PM2.5:47微克/立方米,SO25微克/立方米,NO211微克/立方米,CO0.8毫克/立方米,O3-8h122微克/立方米。

景洪市222空气质量分析:空气质量:AQI50PM10: 39微克/立方米,PM2.5:32微克/立方米,SO25微克/立方米,NO212微克/立方米,CO0.7毫克/立方米,O3-8h100微克/立方米。

景洪市223空气质量分析:空气质量:AQI57PM10: 34微克/立方米,PM2.5:28微克/立方米,SO25微克/立方米,NO210微克/立方米,CO0.6毫克/立方米,O3-8h108微克/立方米。

 221日至23日一是对建筑施工工地六个百分之百落实情况进行督察,巡查江北、嘎洒片区和工业园区14家建筑工地,均未开工;二对城区道路进行督察,发现存在道路污染问题;2月份截至21日,市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共受理11起信访投诉,均在有序办理中;是按照景洪市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的《关于规范全市餐饮业油烟污染治理工作的通知》,对景洪城区的餐饮行业油烟净化设施安装情况进行回头看,巡查长龙夜市片区,仅3家营业并正常使用无烟烧烤车;五城区内焚烧垃圾、秸秆、树叶等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发现1污染源。是曼弄枫曼贺蚌村。

焚烧垃圾1处:曼弄枫曼贺蚌村

 

 

 

    224日重点:一是对221日污染问题进行回头看,查看是否已经完成整改;二是对220日排查出的问题进行随机督察,确保在限期整改成;三是加大对《景洪市环境信访投诉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宣传力度,拓宽投诉渠道,充分听取群众意见,加大查处力度,从严查处违法行为;四是对城区内建筑工地“六个百分之百”落实情况进行专项督查;五是对城区内焚烧垃圾、秸秆、树叶等情况进行专项督查

景洪市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2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