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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洪市空气质量发布第四百五十八期(2019年第一百九十一期)

  • 来源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景洪分局
  • 访问次数 :
  • 发布时间 :2019-10-21 17:31

景洪市1018日空气质量分析:空气质量:AQI37PM10: 20微克/立方米,PM2.5: 12微克/立方米,SO26微克/立方米,NO213微克/立方米,CO0.7毫克/立方米,O3-8h73微克/立方米。 

 景洪市1019日空气质量分析:空气质量:AQI42PM10: 31微克/立方米,PM2.5: 16微克/立方米,SO28微克/立方米,NO218微克/立方米,CO0.6毫克/立方米,O3-8h84微克/立方米。

 景洪市1020日空气质量分析:空气质量:AQI43PM10: 38微克/立方米,PM2.5: 22微克/立方米,SO210微克/立方米,NO218微克/立方米,CO0.7毫克/立方米,O3-8h86微克/立方米。

  1018日一是按照《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景洪分局关于汽车维修喷漆行业大气污染防控整治方案》要求,对汽车维修喷漆行业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共检查8家,其中2家安装未检测,6家未安装;二是10月份截至18日,市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共受理12起信访投诉,均在有序办理中;三是按照景洪市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的《关于规范全市餐饮业油烟污染治理工作的通知》,对景洪市城区餐饮行业油烟净化设施安装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共排查23家,其中4家未整改,剩余19家均正常使用油烟净化设施;是对景洪城区内的大气污染源进行排查,发现新污染源。

 

         1021日重点:一是对1013日污染问题进行“回头看”,查看是否已经完成整改;二是对1017日排查出的问题进行随机督察,确保在限期内整改完成;三是加大对《景洪市环境信访投诉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宣传力度,拓宽投诉渠道,充分听取群众意见,加大查处力度,从严查处违法行为;四是对景洪城区内的红木加工企业和汽车维修行业大气污染情况进行专项督查;五是对餐饮烧烤油烟设施安装使用情况专项督察。   

景洪市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1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