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洪市空气质量发布第二百七十五期(2019年第八期)
- 来源 :景洪市环境保护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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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2019-01-11 02:57
景洪市1月10日空气质量分析:空气质量:优,AQI:36,PM10: 36微克/立方米,PM2.5: 20微克/立方米,SO2:4微克/立方米,NO2:20微克/立方米,CO:0.7毫克/立方米,O3-8h:53微克/立方米。
1月10日一是对渣土运输车辆进行检查,共检查车辆22辆,查处违章车辆1起,处理投诉1起. ;二是对建筑施工工地扬尘防治设施使用情况进行督察,查看是否严格按照“六个必须”要求执行,共督察34处,其中市公安局业务技术区用房项目,未按“六个必须”要求施工,要求立即整改,4处未施工,29处正常使用降尘设施;三是1月份截至10日,市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共受理16起信访投诉,均在有序办理中;四是对景洪城区内大气污染源进行排查,发现1起新污染源。
污染源是:橄榄坝路辅道路口
道路扬尘污染1处:橄榄坝路辅道路口
1月11日重点:一是对1月3污染问题进行“回头看”,查看是否已经完成整改;二是对1月10日排查出的问题进行随机督察,确保在限期内整改完成;三是加大建筑施工工地的督察和处罚力度,有效减少PM10污染;四是加大对《景洪市环境信访投诉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宣传力度,拓宽投诉渠道,充分听取群众意见,加大查处力度,从严查处违法行为。
景洪市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