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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洪市空气质量发布第一百七十九期(2018年第一百五十三期)

  • 来源 :景洪市环境保护局
  • 访问次数 :
  • 发布时间 :2018-08-22 05:07

景洪市8月21日空气质量分析:空气质量:优,AQI:32,PM10: 29微克/立方米,PM2.5: 11微克/立方米,SO2:5微克/立方米,NO2:13微克/立方米,CO:0.599毫克/立方米,O3-8h:64微克/立方米。

8月21日一是对渣土运输车辆进行检查,共检查13起,查处违章车辆1起;二是对建筑施工工地扬尘防治设施使用情况进行督察,查看是否严格按照“六个必需”要求执行,共督察15处,均正常使用降尘设施;三是白天按照市人民政府下发的《通告》对餐饮行业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的经营者进行宣传,共宣传20家,要求全部按照《通告》要求进行整改;四是夜间对景洪市曼斗村餐饮行业油烟净化设施进行排查,共检查5家,5家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当场下发整改通知书3份;五是8月份截至21日,市环保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共受理28起信访投诉,均在有序办理中;六是对景洪城区内大气污染源进行排查,未发现新污染源。

 

 

8月22日重点:一是对8月16日污染问题进行“回头看”,查看是否已经完成整改;二是对8月21日排查出的问题进行随机督察,确保在限期内整改完成;三是白天按照市人民政府下发的《通告》对餐饮行业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的经营者进行宣传;四是开展机动车维修经营行业专项整治行动;五是夜间开展烧烤摊位油烟的整治工作;六是加大涉环案件的查处力度;七是加大对《景洪市环境信访投诉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宣传力度,拓宽投诉渠道,充分听取群众意见,加大查处力度,从严查处违法行为;八是按照景洪市畜禽养殖禁养区关闭搬迁工作推进会的要求加快推进关闭搬迁工作。

 

                                       景洪市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