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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洪市空气质量发布第一百七十期(2018年第一百四十四期)

  • 来源 :景洪市环境保护局
  • 访问次数 :
  • 发布时间 :2018-08-09 02:30

景洪市8月8日空气质量分析:空气质量:优,AQI:32,PM10: 32微克/立方米,PM2.5: 11微克/立方米,SO2:9微克/立方米,NO2:13微克/立方米,CO:0.577毫克/立方米,O3-8h:38微克/立方米。

8月8日一是对渣土运输车辆进行检查,共检查17起,查处违章车辆2起;二是对建筑施工工地扬尘防治设施使用情况进行督察,查看是否严格按照“六个必需”要求执行,共督察25处,均正常使用降尘设施;三是白天按照市人民政府下发的《通告》对餐饮行业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的经营者进行宣传,共宣传23家,要求全部按照《通告》要求进行整改;四是夜间对景洪市曼听路烧烤摊进行回头看,共检查14家,其中7家已整改,7家已购买待安装;五是对嘎洒镇畜禽养殖禁养区关闭搬迁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共检查3家养殖场;六是截至8月8日,市环保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共受理13起信访投诉,均在有序办理中;七是对7起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案件进行自查自验;八是对景洪城区内大气污染源进行排查,未发现新污染源。


8月9日重点:一是对8月3日污染问题进行“回头看”,查看是否已经完成整改;二是对8月8日排查出的问题进行随机督察,确保在限期内整改完成;三是白天按照市人民政府下发的《通告》对餐饮行业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的经营者进行宣传;四是夜间开展对烧烤摊位油烟的整治工作;五是加大涉环案件的查处力度;六是加大对《景洪市环境信访投诉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宣传力度,拓宽投诉渠道,充分听取群众意见,加大查处力度,从严查处违法行为;七是督促相关乡镇开展畜禽养殖禁养区关闭搬迁工作。

 

                               景洪市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