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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洪市空气质量发布第一百六十九期(2018年第一百四十三期)

  • 来源 :景洪市环境保护局
  • 访问次数 :
  • 发布时间 :2018-08-08 05:28

景洪市8月7日空气质量分析:空气质量:优,AQI:29,PM10: 28微克/立方米,PM2.5: 10微克/立方米,SO2:9微克/立方米,NO2:9微克/立方米,CO:0.445毫克/立方米,O3-8h:58微克/立方米。

8月7日一是对渣土运输车辆进行检查,共检查13起,查处违章车辆2起;二是对建筑施工工地扬尘防治设施使用情况进行督察,查看是否严格按照“六个必需”要求执行,共督察21处,均正常使用降尘设施;三是白天按照市人民政府下发的《通告》对餐饮行业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的经营者进行宣传,共宣传11家,要求全部按照《通告》要求进行整改;四是夜间对景洪市白象湖烧烤摊进行回头看,共检查15家,其中10家已整改,5家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要求限期整改;五是督促相关乡镇开展畜禽养殖禁养区关闭搬迁工作,其中嘎洒镇已召开“畜禽养殖禁养区关闭搬迁工作专题会议”,并对相关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六是景洪市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共收到信访投诉7件,正在有序办理中;七是对9起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案件进行自查自验;八是对景洪城区内大气污染源进行排查,未发现新污染源。

 

 

 

8月8日重点:一是对8月2日污染问题进行“回头看”,查看是否已经完成整改;二是对8月7日排查出的问题进行随机督察,确保在限期内整改完成;三是白天按照市人民政府下发的《通告》对餐饮行业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的经营者进行宣传;四是夜间开展对烧烤摊位油烟的整治工作;五是加大涉环案件的查处力度;六是加大对《景洪市环境信访投诉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宣传力度,拓宽投诉渠道,充分听取群众意见,加大查处力度,从严查处违法行为;七是检查嘎洒镇畜禽养殖禁养区关闭搬迁工作开展情况;八是对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案件进行自查自验。

 

                                景洪市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