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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洪市空气质量发布第一百六十六期(2018年第一百四十期)

  • 来源 :景洪市环境保护局
  • 浏览 :
  • 发布时间 :2018-0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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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洪市8月2日空气质量分析:空气质量:优,AQI:31,PM10: 31微克/立方米,PM2.5: 11微克/立方米,SO2:6微克/立方米,NO2:11微克/立方米,CO:0.537毫克/立方米,O3-8h:36微克/立方米。

8月2日一是对渣土运输车辆进行检查,共检查14起;二是对建筑施工工地扬尘防治设施使用情况进行督察,查看是否严格按照六个必需要求执行,共督察22处,其中勐巴拉娜西剧场1处拆迁时降尘设施未正常使用,当场下发整改,其余21处正常使用降尘设施;三是白天按照市人民政府下发的《通告》对餐饮行业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的经营者进行宣传,共宣传20家,要求全部按照《通告》要求进行整改;四是对机动车维修经营行业进行回头看,共检查4家,其中2家已整改,2家正在办理环评相关手续;五是夜间对景洪市曼听寨子烧烤摊进行排查,共检查8家,其中有1家已整改,7家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当场下发整改通知书;六是对景洪城区内大气污染源进行排查,未发现新污染源。七是召开会议,安排部署畜禽养殖禁养关闭搬迁工作。

 

 

  

8月3日重点:一是对7月30日污染问题进行“回头看”,查看是否已经完成整改。二是对8月2日排查出的问题进行随机督察,确保在限期内整改完成。三是开展机动车维修经营行业专项整治行动。四是白天按照市人民政府下发的《通告》对餐饮行业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的经营者进行宣传。五是开展夜间对烧烤摊位油烟的整治工作。六是加大涉环案件的查处力度。七是按照会议要求,正在有序推进畜禽养殖禁养区关闭搬迁工作,景洪市环境保护局对畜禽养殖禁养区类的17家养殖场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

 

 

                            景洪市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