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洪市空气质量发布第一百四十八期(2018年第一百二十二期)
- 来源 :景洪市环境保护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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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2018-07-10 04:12
景洪市7月6日空气质量分析:空气质量:优,AQI:28,PM10: 28微克/立方米,PM2.5: 10微克/立方米,SO2:6微克/立方米,NO2:12微克/立方米,CO:0.6毫克/立方米,O3-8h:50微克/立方米。
景洪市7月7日空气质量分析:空气质量:优,AQI:32,PM10: 32微克/立方米,PM2.5: 11微克/立方米,SO2:6微克/立方米,NO2:15微克/立方米,CO:0.6毫克/立方米,O3-8h:42微克/立方米。
景洪市7月8日空气质量分析:空气质量:优,AQI:22,PM10: 22微克/立方米,PM2.5: 7微克/立方米,SO2:6微克/立方米,NO2: 12微克/立方米,CO:0.6毫克/立方米,O3-8h:38微克/立方米。
景洪市7月9日空气质量分析:空气质量:优,AQI:21,PM10: 21微克/立方米,PM2.5: 7微克/立方米,SO2:6微克/立方米,NO2:13微克/立方米,CO:0.6毫克/立方米,O3-8h:37微克/立方米。
7月9日一是对渣土运输车辆进行检查,共检查19起;二是对建筑施工工地扬尘防治设施使用情况进行督察,共督察12处;三是对机动车维修经营行业进行回头看,共检查16家,其中10家已办理环评手续和建立危险废物台账,2家到期未整改,对其约谈,4家存在未办理环评手续和危险废物台账不规范的问题,当场下发整改通知书,要求立即整改;四是对勐泐广场周围,景洪市第四中学和热作所烧烤摊进行回头看,共检查7家,其中4家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当场下发整改通知书,要求立即整改;五是对景洪城区内大气污染源进行排查,未发现新污染源。
7月10日重点:一是对6月21日污染问题进行“回头看”,查看是否已经完成整改。二是对7月9日排查出的问题进行随机督察,确保在限期内整改完成。三是开展对施工工地的验收和督察工作。四是对开展机动车维修经营行业专项整治行动。五是开展夜间对烧烤摊位油烟的整治工作。
景洪市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