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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洪市空气质量发布第一百零九期(2018年第八十三期)

  • 来源 :景洪市环境保护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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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 :2018-05-15 04:03

景洪市5月14日空气质量分析:空气质量:良,AQI:67,PM10: 43微克/立方米,PM2.5: 21微克/立方米,SO2:8微克/立方米,NO2:16微克/立方米,CO:0.673毫克/立方米,O3-8h:120微克/立方米,首要污染物:臭氧8小时。  

5月14日一是对渣土运输车辆进行检查,共检查31起,查处违章车辆11起;二是对建筑施工工地防尘设施使用情况进行督察,共督察33处,对3家未正常使用降尘设施的工地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三是夜间对金沙滩片区和傣江南餐饮行业进行后督察,共发放宣传单14份,对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的8家烧烤摊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四是对机动车维修经营行业的环境污染问题进行整治,检查“景洪远友汽车服务部”1家机动车修理店,因新开业未办理相关手续,已要求限期整改;五是对按照“六个必须”整改的建筑施工工地进行验收,共验收凯旋门项目和雅居乐项目2处,均不合格;六是对景洪城区内大气污染源进行排查,未发现新污染源。

 

 

5月15日重点:一是对5月11日的问题进行“回头看”,查看是否已经完成整改。二是对5月14日排查出的问题进行随机督察,确保在限期内整改完成。三是开展对施工工地的验收和督察工作。四是对机动车维修经营行业环境污染进行整治。五是开展夜间对烧烤摊位油烟的整治工作。

 

景洪市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