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城市你我共建,幸福景洪你我共享
  • 切换成纯文本
  • 页面放大功能
  • 页面缩小功能
  • 页面配色功能
    • 页面原始配色
    • 黑底黄字白链接
    • 黄底黑字蓝链接
    • 蓝底黄字白链接
    • 白底黑字蓝链接
  • 十字辅助线功能
  • 示屏放大器功能
  • 页面后退功能
  • 页面前进功能
  • 退出无障碍

景洪市空气质量发布第九十六期(2018年第七十期)

  • 来源 :景洪市环境保护局
  • 访问次数 :
  • 发布时间 :2018-04-25 11:28

景洪市4月24日空气质量分析:空气质量:良,AQI:93,PM10: 123微克/立方米,PM2.5: 69微克/立方米,SO2:8微克/立方米,NO2:30微克/立方米,CO:0.88毫克/立方米,O3-8h:146微克/立方米,首要污染物:细颗粒物(PM2.5)。

4月24日一是对渣土运输车辆,共检查车辆21起,其中查处违章车辆5起;二是因环境空气质量指数偏高,可能达到轻度污染,要求已经验收合格的施工工地全部开启防尘设施并保持正常使用,对经验收不合格的和未经验收的工地进行监督,不得进行施工。共出动人员38人次,车辆8辆次,检查建筑施工工地42处,对存在扬尘污染问题的万达西双版纳国际旅游度假区住宅曼景院墅项目和西双版纳瀚信混凝土搅拌站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对存在不正常使用降尘设施的6家工地要求立即启用;三是对景洪城区内大气污染源进行排查,发现2处污染源。

污染源是:嘎洒曼迈村垃圾堆放池,曼弄枫曼景勐村内焚烧垃圾2处:嘎洒曼迈村垃圾堆放池,曼弄枫曼景勐村内

 

 

4月25日重点:一是对4月23日的问题进行“回头看”,查看是否已经完成整改。二是对4月24日排查出的问题进行随机督察,确保在限期内整改完成。三是开展对施工工地的排查和验收工作。四是开展夜间巡查与督察工作。

 

景洪市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