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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洪市空气质量发布第六十七期(2018年第四十一期)

  • 来源 :景洪市环境保护局
  • 访问次数 :
  • 发布时间 :2018-03-09 12:33

景洪市3月8日空气质量分析:空气质量:轻度污染。AQI: 103,PM10:  114微克/立方米,PM2.5:  77微克/立方米,SO2:7微克/立方米,NO2: 36微克/立方米,CO:1.024毫克/立方米,O3-8h:149微克/立方米,首要污染物:细颗粒物(PM2.5)。

3月8日一是对渣土运输车辆进行检查,共检查13起,查处违法车辆9辆,现场纪实2起,暂扣违章车辆1起;二是对建筑工地进行检查,共检查工地6处,全部下达停工整改,要求增加防治污染设施;三是对景洪市大气污染源进行排查,共排查出景洪市4个污染源。

污染源是:集贸市场前门工地、州公安消防支队对面(西双版纳龙盛建筑有限责任公司)、橄榄坝路陌莲大酒店对面工地

道路扬尘问题3处:集贸市场前门工地、州公安消防支队对面(西双版纳龙盛建筑有限责任公司)、橄榄坝路陌莲大酒店对面工地

焚烧垃圾1处:西双版纳龙盛建筑有限责任公司

 

 

3月9日重点:一是对2月24日、2月25日的问题进行“回头看”,查看是否已经完成整改。二是对3月7日排查出的问题进行随机督察,确保在限期内整改完成。三是根据近期突出的焚烧垃圾问题,加大巡查力度,并进行教育和处罚。四是开展对施工工地的排查工作。

 

 

景洪市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