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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洪市空气质量发布第四十七期(2018年第二十一期)

  • 来源 :景洪市环境保护局
  • 访问次数 :
  • 发布时间 :2018-02-07 01:21

景洪市2月6日空气质量分析:空气质量:良。AQI:64,PM10: 60微克/立方米,PM2.5: 46微克/立方米。

2月6日,一是按照《景洪市餐饮行业油烟整治工作方案》要求,对高庄西双景的餐饮服务业进行油烟治理宣传,共发放传单12份。其中4家无《营业执照》和《餐饮服务许可证》,1家无《餐饮服务许可证》,12家无油烟净化设施;二是夜间对纳昆康、易武路的餐饮店、烧烤摊进行油烟防治宣传,共宣传9家,其中3家有照无证,8家无油烟净化设施,当场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4份;三是对风情园、机场高速路、机场老路焚烧垃圾点进行排查,共发现机场路左下侧1处焚烧点;四是对渣土车辆进行夜查,共检查车辆23辆次,车辆教育警告6起,非法改装车辆3辆。

2月6日景洪市大气污染源摸底排查小组共排查出景洪市4个新污染源。

污染源:曼景兰古城第二个天桥、机场老路宏城建材市场内、天达酒店旁、机场高速左下侧锦鸿石材

焚烧垃圾问题3处:机场老路宏城建材市场内、天达酒店旁

2月7日重点:一是对12月6日、12月8日的问题进行“回头看”,查看是否已经完成整改。二是对1月11日、1月19日排查出的问题进行随机督察,确保在限期内整改完成。三是继续加强排查新污染源,并及时将问题清单反馈给职能部门限时整改。四是按照《景洪市餐饮行业油烟整治工作方案》的要求,对景洪市城区的餐饮行业进行油烟防治宣传,确保排放油烟的餐饮服务业经营者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并保持正常使用,防止对附近居民正常生活和大气环境造成影响。

 

 

景洪市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