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洪市空气质量发布第三十八期(2018年第十二期)
- 来源 :景洪市环境保护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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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2018-01-20 20:27
景洪市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景洪市空气质量发布
(第三十八期2018年第十二期)
景洪市1月19日空气质量分析:空气质量:良。AQI:58,PM10: 66微克/立方米,PM2.5: 40微克/立方米。
1月18日夜间,市环保督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对世纪金源、龙舟广场、易武路、江北等片区的烧烤摊(店)进行整治,检查28家,发放传单28份,其中14家无证无照,8家有照无证,将以问题清单形式发至市场监督管理局;1家无油烟净化设施,已要求限期整改。对违法渣土运输车辆进行整治,共查获20辆,其中15辆进行警告处理,5辆开具罚单。
1月19日景洪市餐饮行业油烟整治行动中对一中片区的餐饮服务业检查28家,发放传单28份,其中5家无证无照,7家有照无证,将以问题清单形式发至市场监督管理局;10家无油烟净化设施,已要求限期整改。
1月19日景洪市大气污染源摸底排查小组共排查出两园区3个新污染源.
污染源是:曼弄枫梦云南别墅区内、西双版纳茶仓有限责任公司前(工业园区)、工业园区曼沙村委会大曼栋村小组
其中焚烧垃圾问题3处:曼弄枫梦云南别墅区内
工业园区西双版纳茶仓有限责任公司前
工业园区曼沙村委会大曼栋村小组
1月20日重点:一是对12月14日、12月28日的问题进行“回头看”,查看是否已经完成整改。二是对1月15日排查出的问题进行随机督察,确保在限期内整改完成。三是继续加强排查新污染源,并及时将问题清单反馈给职能部门限时整改。四是按照《景洪市餐饮行业油烟整治工作方案》的要求,对一中片区的餐饮行业进行教育宣传,确保排放油烟的餐饮服务业经营者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并保持正常使用,防止对附近居民正常生活和大气环境造成影响。
景洪市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