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洪市大渡岗农场管理委员会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告
- 来源 :景洪市大渡岗农场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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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2019-10-23 15:08
监督索引号53280111055801000
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景洪市大渡岗农场管理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景洪市大渡岗农场管理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景洪市大渡岗农场管理委员会是市委、市政府的派出机构,正科级,主要承担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
公共管理机构1个:景洪市大渡岗农场管理委员会,内设党政综合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
公共服务机构5个: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所、财政统计站、农林水综合服务中心、规划建设环保土地所、文化体育广播站。
1.党政综合办公室。主要负责机关日常工作的运转协调,具体履行机关日常党务政务、纪检监察、统战、民族宗教、文秘、档案、保密、宣传、组织、人事、督查、内部审计、行政后勤等职责。
2.经济发展办公室。主要承担区域内经济发展规划、制订产业发展政策、基本建设项目申报立项、社会经济和工农业生产统计、扶贫开发、招商引资等职责,协调与经济发展相关的其他工作。
3.社会事务办公室。主要承担人口与计划生育、民政、老龄工作、残疾人事业、卫生等职责,协调与社会事务相关的其他工作。
4.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主要负责法制建设、法律服务、法制宣传教育、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内部保卫、人民调解、信访接待等职责。
5.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所。主要负责宣传和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等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开展辖区新增劳动力、失业人员和进城务工人员的求职登记、就业援助、咨询服务等工作;组织劳动力转移就业,做好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的咨询、登记、管理等服务工作。
6.财政统计站。主要负责贯彻落实财经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编制财政收支预算、决算和收支预算执行、收支核算管理;财务核算和财政资金的监管;财政票据的申购、领发、缴销及资金管理;惠农补助资金的监管、各项农工补贴的核定兑付;完成上级统计部门安排布置的各项统计工作任务,为各级党委政府提供决策咨询服务。
7.农林水综合服务中心。主要负责制订各项农业技术发展规划,关键技术的引进、试验、示范、推广;橡胶生产技术服务;农作物和林木病虫草鼠害、有害生物及农业灾害的监测、预报、防治和处置;农机安全监理;农林水资源、农业生态环境保护和农业投入品使用监测、水土保持和防汛抗旱技术服务等工作。
8.规划建设环保土地所。主要负责辖区范围内的建设规划、基础设施、公用设施、环境卫生、园林绿化、质量安全、建筑工程管理;组织实施廉租住房和危旧房改造;开展土地资源调查,土地证书核发和土地动态监测管理;协调开展土地征收(征用)、具体建设项目供地等有关工作。
9.文化体育广播站。主要负责运用各种文艺的宣传方式,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进行社会主义、爱国主义、集体主义、艰苦奋斗和形势任务的教育;保证辖区宣传工作的安全运行。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直各部门的密切配合及大力支持下,农场党委、管委会带领广大干部职工,全面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以推进深化农场改革为主线,以“稳胶兴茶育果”为发展思路,以改善民生为根本,秉承“艰苦奋斗、勇于开拓”的农垦精神,真抓实干、勇于担当,全场上下和谐稳定,职工群众安居乐业,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保持稳中有升的良好发展态势。
1. 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全场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群众把思想统一到党的十九大精神上来,把力量凝聚到实现党的十九大确定的各项任务上来,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和农场改革稳定发展新局面。
2. 党建工作。紧密结合新一轮农垦改革各项目标任务,围绕“四个着力”,推动农场党建与农垦改革“双推进”。(1)着力思想提升,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政治理论学习,以科学的理论知识武装头脑,进一步统一思想、凝聚共识,推动改革;(2)着力能力提升,全面开展农场党务工作者培训工作,提高农场党务工作者业务水平,提升宣传工作能力,增强做好意识形态工作的责任意识,充分发挥党建带武装、带工建、带团建、带妇建作用;(3)着力保障提升,在确保农场基层党组织党建工作经费的基础上,加大对基层活动场所“建管用”工作力度,解决无钱办事、无场所议事的问题;(4) 着力规范提升,做好党员发展和教育管理工作,落实好“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等制度,加强和改进流动党员管理,健全党员能进能出机制。(5)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严格党的纪律检查体制,完善反腐败体制机制,以“听、谈、查”落实党委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6)全力抓好基层综合服务平台管理使用。
3. 农垦改革工作。今年是农场进一步深化改革、加快发展建设的关键一年。重点任务是:(1)统一思想,为全面推进农场改革发展工作营造出良好的舆论氛围;(2)广大干部职工群众要发挥“顾全大局、艰苦奋斗,勇于开拓,无私奉献”的农垦精神,在农场党委的坚强领导下,积极有序推进农场改革,维护场区稳定;(3) 充分发挥各级组织的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坚持农场改革发展方向,保证和监督各项政策的贯彻实施,确保深化农场改革发展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4. 脱贫攻坚工作。稳步推进脱贫、扶贫工作,确保按计划、高质量完成目标任务,在产业发展、项目建设等多方面共同发力,努力实现国有企业解困带动职工群众增收。
5. 传统产业的转型升级和新兴产业的培育发展工作。按照“稳胶兴茶育果”的发展思路实施产业结构调整,在培育发展新兴产业的同时,巩固提升传统产业。大力推进生态茶园建设,全面提升产品加工,创新营销能力,促进茶产业转型升级,积极寻求战略合作,加快打造万亩茶园旅游综合体新业态;加强规范胶园管理,促进橡胶产业的稳定发展;大力发展澳洲坚果产业,使其成为农场增效、职工增收的又一新兴产业。
6. 招商引资工作。从茶园建设、农场小城镇建设、生态旅游建设等三个方面共同发力,坚持以更加积极的姿态、更加开放的气魄、更加坚定的信心和决心,寻求更多共赢发展的合作机遇。按照建设美丽新农场的要求,力争3年内全场整体面貌有新的提升,到2020年将农场建设成为产业兴、职工富、场区美、人和谐的美丽新农场。
7. 项目建设和管理。必须毫不动摇、持之以恒地抓项目建设和管理,保持投资增长的连续性。(1)积极争取相关的扶持政策和资金支持;(2)着力以大开放促大招商谋大发展,做好工程项目的申报和建设工作;(3)吹响加快发展的号角,掀起项目建设的热潮,对往年项目进行规范完善;(4)做好保障性住房建设整改工作,加强对整改实施过程的督查。
8. 提升城乡人居环境和“河长制”工作。落实绿色发展理念,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坚持党政领导、上下联动;坚持问题导向、因地制宜;坚持强化监督、严格考核,切实把提升城乡人居环境及“河长制”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加强推动“四治三改一拆一增”和“七改三清”工作的自觉性、主动性,努力营造上下联动、齐抓共管、全民参与、长效管理、共建共享的浓厚氛围。
9. 安全生产和综治维稳工作。以维护农场和谐稳定为目标,以基层基础为着力点,全面落实综治维稳、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制。不断强化安全监管责任,加大隐患排查化解力度,大力整治突出问题,完善农场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巩固提高群众安全感、满意度,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景洪市大渡岗农场管理委员会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6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3个,事业单位3个。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3个,分别是:
1.景洪市大渡岗农场管理委员会:内设党政综合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
2.景洪市大渡岗农场管理委员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所:内设医保、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退休工资办公室;
3.景洪市大渡岗农场管理委员会财政统计站:内设统计和财务办公室。
事业单位3个,分别是:
1.景洪市大渡岗农场管理委员会规划建设环保土地所:内设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土地规划建设办公室;
2.景洪市大渡岗农场管理委员会农林水综合服务中心:内设林业、水务办公室;
3.景洪市大渡岗农场管理委员会文化体育广播站:内设宣传、体育、文化办公室。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景洪市大渡岗农场管理委员会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75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7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42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6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3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 0 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景洪市大渡岗农场管理委员会2018年度收入合计25,820,682.52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5,569,593.26元,占总收入的99.03%;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251,089.26元,占总收入的0.97%。与上年对比增加5,095,907.42元,增加19.74%,主要原因是财政拨款收入增加6,710,288.57元,增加26.24%;其他收入减少1,614,381.15元,减少22.58%,减少原因是不允许本级横向财政拨款,同级单位的工作经费从景洪市财政局下达用款额度到景洪市大渡岗农场管理委员会零余额账户。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景洪市大渡岗农场管理委员会2018年度支出合计26,274,118.34元。其中:基本支出13,772,630.49元,占总支出的52.42%;项目支出12,501,487.85元,占总支出的47.58%;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增加4,249,340.28元,增加16.17%。增加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都比上年增加,人员工资调整造成基本支出增加,项目支出增加是由于2018年增加了高优生态茶园示范基地建设、现代茶叶产业园建设、大渡岗茶厂第五车间重建等项目。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景洪市大渡岗农场管理委员会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3,772,630.49元。与上年对比增加759,326.65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调整造成基本支出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3.4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6.55%。人均支出211,886.62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景洪市大渡岗农场管理委员会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2,501,487.85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490,013.63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经费支出都比上年有所增加。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是:人员经费支出719,453.00元,占项目支出13.73%。(主要是支付2018年地震救灾生活补助547,770.00元;残疾人体检费10,450.00元;2018年美术馆公共图书馆文化馆免费开放补助资金9,055.00元;残联联络员补助7,200元、残疾人运动会奖金1,200.00元;人大代表履职费2,000.00元;企业退休职工重阳节慰问金30,200.00元;土地专管员补助12,800.00元;慰问企业困难退休职工8,178.00元;诉求中心联络员补助2,880.00元;残疾人信访解困金1,000.00元;贫困党员定额补助8,160.00元;残疾人实用技术培训20,000.00元;2018年80岁以上高龄补助49,800.00元;土地专管员补助资金4,800.00元等)。日常经费支出11,785,994.85元,占项目支出86.27%。(主要是支付高优生态茶园示范基地建设项目:购买专用有机肥688,000.00元、茶园机耕路、休息亭建设工程款632,880.00元、三车间改造工程款1,015,200.00元、购置机器设备1,170,800.00元,项目还在建设中;现代茶叶产业园建设项目:工程监理费179,297.9元、茶园机耕路工程款4,317,009.30元,项目还在建设中;提升人居环境项目:公厕建设工程款24,598.6元,项目已完工;居民小组活动场所建设项目:工程款135,000.00元,项目已完工;大渡岗茶厂第五车间重建项目:车间厂房、办公室建设工程款1,268,540.00元、购置机器设备381,760.00元、环评咨询费、可行性报告编制费、施工图设计审查费、勘察服务费97,700.00元,项目还在建设中)。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景洪市大渡岗农场管理委员会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5,651,715.33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7.63%。与上年对比增加5,471,651.3元,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增加:高优生态茶园示范基地建设项目支出3,565,302.5元、现代茶叶产业园建设项目支出5,981,354.75元、大渡岗茶厂第五车间重建项目支出1,748,000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26,111.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27%。主要用于建立人大代表之家20,000.00元,人大代表履职费2,000.00元,第四次经济普查3,940.00元,诉求中心工作经费13,789.00元,防范和处理邪教、综合治理9,000.00元,综治维稳平安建设28,376.00元,党建工作34,006.00元,创建文明村(小城镇)奖励10,000.00元,综合治理5,000.00元,2015-2017年财政收入奖励200,000.00元;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49,018.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9%。主要用于文化体育广播站文化宣传、舞蹈培训费43,518.00元,购买音响设备5,500元;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743,323.2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80%。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1,005,710.60元,职业年金缴费46,094.64元,退休公用经费及企业退休职工活动经费33,490.00元,救灾款530,000.00元,残疾人体检费10,450.00元,企业退休职工春节、重阳节慰问117,578.00元;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985,571.2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84%。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险及公务员补助970,228.27元,艾滋病重点防治10,000.00元,计划生育配套资金5,343.00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13,001.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5%。主要用于森林防火13,001.00元;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2.农林水(类)支出21,763,268.8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4.84%。主要用于人员工资8,677,709.20元,在职公用经费及其他交通费用612,387.37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155,215.00元,高优生态茶园示范基地建设项目3,565,302.5元,现代茶叶产业园建设项目5,981,354.75元,农垦国有土地确权18,200.00元,大渡岗茶厂第五车间重建项目1,748,000.00元,一折通工作经费2,600.00元,小额担保贷款奖补金2,500.00元;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8.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9.住房保障(类)支出771,422.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01%。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771,422.00元;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1.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2.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3.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景洪市大渡岗农场管理委员会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13900元,支出决算为33,485.00元,完成预算的29.4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33,485.00元,完成预算的45.31%。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按照厉行节约要求,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减少790.30元,下降2.4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与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7,034.00元,下降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7,824.30元,增长30.49%。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按照厉行节约要求,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接待费支出33,485.00元,占100.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00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33,485.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33,485.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04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835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部门到我单位调研、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景洪市大渡岗农场管理委员会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25,732.37元,与上年对比增加76,221.37元,主要原因是办公设备老化,更换一批电脑、打印机等设备,进行办公楼维修等。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其他交通费用、办公设备购置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景洪市大渡岗农场管理委员会资产总额1,932,389.13元,其中,流动资产649,815.61元,固定资产1,282,573.52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716,317.46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636,774.85元,固定资产增加448,918.79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0.00元,在建工程增减少528,461.40元,无形资产增加0.00元,其他资产增加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0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0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358,429.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790,829.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269,10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98,50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我单位没有开展绩效自评,主要原因是据景财绩效(2019)6号《景洪市财政局关于对2018年度部分财政项目支出和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评价的通知》的要求,我单位没有需要绩效自评的项目。
2、2018年景洪市财政局直接支付原国营大渡岗农场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历史欠费补助1159600.00元,此款由景洪市财政局按有关规定直接拨入本级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财政专户,支出功能分类为“2082601财政对企业职工基本养老基金的补助”,景洪市大渡岗农场管理委员会进行了列账处理,但做部门决算时该科目不能在决算报表填列,所以此笔资金未在景洪市大渡岗农场管理委员会2018年度部门决算报表中体现。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本单位无其他需要解释说明的决算相关专用名词。
监督索引号532801110558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