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洪市景洪农场管理委员会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告
- 作者 :刘陆民
- 来源 :景洪市景洪农场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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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2018-10-18 18:37
监督索引号53280111055401000
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景洪市景洪农场管理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景洪市景洪农场管理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景洪农场管理委员会内设党政综合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4个综合性办公室。参照乡镇公共服务机构设置,景洪农场管理委员会分别设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所、财政统计站、农林水综合服务中心、规划建设环保土地所、文化体育广播站。
(1)党政综合办公室。主要负责机关日常工作的运转协调,具体履行机关日常党务政务、纪检监察、统战、民族宗教、文秘、档案、报保密、宣传、组织、人事、财务、督查、内部审计、行政后勤等职责。
(2)经济发展办公室。主要承担区域内经济发展规划、制订产业发展政策、基本建设项目申报立项、土地承包管理、社会经济和工农业生产统计、扶贫开发、招商引资等职责,协调与经济发展相关的其他工作。
(3)社会事务办公室。主要承担人口与计划生育、民政、老龄工作、残疾人事业、科技、教育、文化、体育、卫生等职责,协调与社会事务相关的其他工作。
(4)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主要负责法制建设、法律服务、法制宣传教育、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内部保卫、人民调解、信访接待、食品药品卫生安全和安全生产等职责。
(5)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所。主要负责宣传和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等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开展辖区新增劳动力、失业人员和进城务工人员的求职登记、就业援助、咨询服务等工作;组织劳动力转移就业,做好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的咨询、登记、管理等服务工作,拨发辖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经费。
(6)财政统计站。主要负责贯彻落实财经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编制财政收支预算、决算和收支预算执行、收支核算管理;财务核算和财政资金的监管;财政票据的申购、领发、缴销及资金解缴管理;惠农补助资金的监管、各项农工补贴的核定兑付;完成上级统计部门安排布置的各项统计工作任务,为各级党委政府提供决策咨询服务。
(7)农林水综合服务中心。主要负责制订各项农业技术发展规划,关键技术的引进、试验、示范、推广;橡胶生产技术服务;农作物和林木病虫草鼠害、有害生物及农业灾害的监测、预报、防治和处置;农机安全监理;农林水资源、农业生态环境保护和农业投入品使用监测、水土保持和防汛抗旱技术服务等工作。
(8)规划建设环保土地所。主要负责辖区范围内的建设规划、市政基础设施、市政公用设施、市容和环境卫生、园林绿化、质量安全、建筑工程管理;组织实施廉租住房和危旧房改造;开展土地资源调查,土地证书核发和土地动态监测管理;协调开展土地征收(征用)、具体建设项目供地等有关工作;配合上级主管部门做好国土资源违法案件的调查核实、取证和处理工作。
(9)文化体育广播站。主要负责运用各种文艺手段,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进行社会主义、爱国主义、集体主义、艰苦奋斗和形势任务的教育;保证辖区广播工作的安全运行。
(二)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一)认真做好试点工作,全面推进农场企业化改革
认真筹备企业挂牌,景洪农场作为景洪市农场企业化改革的唯一试点单位,高度重视农垦改革工作,从3月份起便积极筹备企业挂牌工作。准备经过八个多月的精心筹备,国营景洪农场于11月9日正式挂牌运营。企业化改革迈出了第一步。
积极探索企业转型发展,在筹建企业成立的同时,我们立足实际,对企业发展进行了有益的尝试:一是加大土地流转,盘活闲置资源。二是充分发挥西双版纳独特的自然资源和气候资源,建设“橡胶庄园”。三是做大做强传统优势产业。与“胡三酒厂”合作成立景洪农场胶龙酒业有限责任公司。
(二)巩固提升橡胶产业,构建橡胶产业链
根据橡胶承包到户的实际,改进割胶技术管理办法,积极提供技术指导和服务,强化橡胶生产管理和服务,促进橡胶生产稳步发展。同时深入推进环境友好型胶园建设,对不适宜种植橡胶的地段恢复自然植被,在中幼林或林边地角,因地制宜套种珍稀苗木和热带水果等,提升胶园的产值和效益。截止目前,全场已建设环境友好型胶园7000亩。探索延伸橡胶产业链,把收胶环节作为橡胶产业发展的突破口,与景阳橡胶公司合作,充分利用农场天时、地利、人和的优势,抢占收胶市场。此外,农场利用现有的木业公司,大力发展橡胶木材加工业,拟通过整合州内木材资源、收购兼并小型木材加工厂等方式,促进西双版纳沧江木业公司产能产值提升和产业升级,使其成为西双版纳州橡胶木加工产业的龙头企业和橡胶木加工行业知名企业。
(三)全面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党建工作迈上新台阶
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细化量化2017年度党建工作目标,认真落实党建主体责任。坚持“好干部”标准,选优配强各单位领导班子,不断改善和优化农场干部队伍结构。制订《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实施方案》,在党员干部中开展“戴党员党徽、亮身份、树形象、做表率”活动。结合实际,组织安排农场党委班子成员上党课,强化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着力提高党员“四个意识”、增强党员综合素质。
坚持全面从严治党。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作为党的建设和政治建设的重要内容。签订《2017年党风廉政建设目标管理责任书》,明确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及各单位(部门)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的职责,落实谁主管、谁负责,实行“一岗双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四)全力抓好提升城乡人居环境工作,不断加强基础设施建设
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确定的2017年工作目标任务,在全场范围内积极实施以“四治三改一拆一清一增”“七改三清”为主的提升城乡人居环境行动,打击 “两违一临”违法行为,整治脏、乱、差的人居环境,提高居民群众的生活质量和幸福指数。
(五)抓好社会事务促民生,职工群众幸福感得到提升
抓好特别扶助、养老扶助政策落实,全面落实残疾人扶助工作。协助市民政局及时为农场辖区内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申报残疾人两项补贴。做好贫困残疾人康复项目需求筛查工作,积极开展老年工作,加大环境卫生整治力度,以登革热防控工作为契机,推进爱国卫生运动形成常态化。
新闻工作再上新台阶。农场紧扣党委的中心工作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充分发挥舆论阵地作用,积极正面宣传。
发放廉租房租赁补贴,廉租房是解决低保户家庭住房的一项惠民政策。
(六)全面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和谐稳定局面得到巩固
加强组织宣传工作,建立美丽景洪农场微信公众号和平安景洪农场微信群,及时发布景洪农场平安创建及综治维稳中国竞彩网,进一步加强内宣和外宣工作。
建立健全矛盾纠纷调处机制。按照“预防为主,教育疏导,依法处理,防止各类矛盾激化”的原则。
开展专项打击活动,针对辖区内非法运输走私物品车辆和设卡收费等违法行为,联合景洪市公安局嘎洒派出所、武警云南边防总队机动支队,组成执勤队在景大公路红旗生产队5居民组路口设置公安检查点,有效遏制了运输走私和设卡收取“过路费”等不法行为,赢得群众的支持和称赞,整治辖区治安隐患,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维护辖区社会稳定。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景洪市景洪农场管理委员会部门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6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事业单位6个,其他单位0个。分别是:
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3个,分别是:
(1)景洪市景洪农场管理委员会(本级):内设党政综合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社会事务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为民服务中心、工会、纪检监察室、信访办、政策研究室、科技试验推广站。
(2)景洪市景洪农场人力资源和社会资源保障所:内设医保办、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办、低保办、劳资办、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办、综合办。
(3)景洪市景洪农场管理委员会财政统计站:内设统计办和财务室。
事业单位3个,分别是:
(1)景洪市景洪农场管理委员会规划建设环保土地所:内设安监办、环保办、规建办、土地办、综合办公室。
(2)景洪市景洪农场管理委员会农林水综合服务中心:内设农业办、林业办、水务办。
(3)景洪市景洪农场管理委员会文化体育广播站:内设宣传办、精神文明办、文体办、扫黄打非工作站、创城办、意识形态工作办、精准脱贫帮扶办公室。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景洪市景洪农场管理委员会部门2017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17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1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49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10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4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景洪市景洪农场管理委员会部门2017年度收入合计50,903,285.74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4,004,477.43元,占总收入的86.45%;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6,898,808.31元,占总收入的13.55%。与上年对比减少6,580,182.71元,减少比率11.45%,主要原因分析是资源费承包收入减少。
2017年收入情况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景洪市景洪农场管理委员会部门2017年度支出合计55,710,470.16元。其中:基本支出22,953,128.85元,占总支出的41.20%;项目支出32,757,341.31元,占总支出的58.80%;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增加3,870,219.74元,主要原因分析是人员工资增加、增加征地工作经费,天然橡胶基地胶园道路建设项目,农场通沥青水泥路补助项目。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景洪市景洪农场管理委员会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2,953,128.85元。与上年对比增加6745481.4,主要原因分析是人员工资增加,增加征地工作经费。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4.8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5.12% 。
2016年与2017年基本支出情况对比图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景洪市景洪农场管理委员会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2,757,341.31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947,174.34元,主要原因分析是增加项目。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天然橡胶基地胶园道路建设项目,农场通沥青水泥路补助项目,人居环境提升。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景洪市景洪农场管理委员会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3,595,875.35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78.25%。与上年对比减少4,726,363.33元,主要原因分析是资源费承包收入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406,510.5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93%。主要用于人大代表工作经费、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统计抽样调查、群众诉求工作经费、综治维稳平安建设、党员教育培训经费等;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6.科学技术(类)支出4,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1%。主要用于产业技术研究;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7,254,904.2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9.58%。主要用于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补助、残疾人就业扶持、高龄补助;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1,682,715.2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86%。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生育保险及工伤保险;
10.节能环保(类)支出25,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6%。主要用于森林防火;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2.农林水(类)支出22,838,774.4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2.39%。主要用于人员工资、金融协办员生活补助、人居环境提升,天然橡胶基地胶园道路建设,农场通沥青水泥路补助等;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8.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383,971.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17%。主要用于其他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住房公积金;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1.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2.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3.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景洪市景洪农场管理委员会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50,500.00元,支出决算为49,456.69元,完成预算的97.9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39,073.69元,完成预算的97.6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0,383.00元,完成预算的98.89%。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按照厉行节约要求,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增加23,620.69元,增长91.4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28,073.69元,增长255.2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4,453.00元,下降30.01%。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车子预算数4000元,按照厉行节约要求,控制公务接待费支出。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9,073.69元,占79.01%;公务接待费支出10,383.00元,占20.99%。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9,073.69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39,073.69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主要用于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10,383.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0,383.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9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08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部门到我单位调研、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景洪市景洪农场管理委员会部门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121,025.42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80,480.09元,主要原因分析是公务交通补贴。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景洪市景洪农场管理委员会部门资产总额19,086,596.19元,其中,流动资产2,162,381.30元,固定资产1,082,975.35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15,841,239.54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2,369,371.46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4,346,120.63元,固定资产增加874,252.55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增加15,841,239.54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1.部门年度政府采购支出合计377,209.00元,其中:货物采购支出377,209.00元,工程采购支出0.00元,服务采购支出0.00元。
(四)绩效自评信息情况
我单位根据景财绩效(2018)1号文《景洪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17年度财政项目支出绩效评价自评工作的通知》,积极开展了自评工作,2017年度财政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有(景洪农场人居环境改造提升项目、国有农场通沥青(水泥)路项目、天然橡胶基地胶园道路建设项目)3个项目,2017年度项目资金总额:3580.07万元,2017年度市级预算安排金额:1581.16万元,延续项目截止2017年底各渠道累计到位资金总额:2473.71万元。我单位在自评工作结束后及时将自评情况和报表上报市财政局。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本单位无其他需要解释说明的决算相关专用名词。
监督索引号532801110554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