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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洪市城市管理局2021年预算公开说明

  • 来源 :景洪市城市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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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 :2021-03-11 19:01

监督索引号53280105048000000 

景洪市城市管理局2021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景洪市城市管理局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二部分 景洪市城市管理局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部门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类项目)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部门新增资产配置表

部门单位基本信息表(一)

部门单位基本信息表(二)

 

景洪市城市管理局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按照预算管理的相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即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根据《西双版纳州财政局转发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预算公开工作实施细则文件的通知》(西财预发2016214号)《西双版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强化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西政办函20195号)和《景洪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1年预算公开工作的通知》(景财预202150号)的相关要求,现将景洪市城市管理局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第一部分   景洪市城市管理局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拟订景洪市城市管理的措施、标准和发展政策。

2)负责拟订景洪市城市管理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制定景洪市城市管理综合治理和专项整治方案及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3)承担对全市城市管理进行指导、业务培训、协调服务、监督检查和考核评比的相关工作。 

4)负责相对集中行使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城市规划管理、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城市园林绿化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负责相对集中行使市场监督管理、公安交通管理、市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或省、市人民政府赋予的其他城市管理及综合行政执法的行政处罚权。

5)负责景洪市数字化城市管理的统一监督指挥、统筹协调、监督检查、考核评价工作。

6)负责指导、监督、检查和协调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

7)景洪市城市管理局下属事业单位承担的行政职能划归主管部门,原事业单位机构设置不变。

8)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9)将下属事业单位承担的行政职能划归主管部门。

机构设置情况

机关内设3个股室,分别是办公室、审批股、法规股。下设4个行政执法大队,分别是景洪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一大队、景洪市城市综合行政执法二大队、景洪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三大队、景洪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四大队;4个事业单位,分别是景洪市公用事业服务中心、景洪市园林绿化管理处、景洪市环境卫生管理站、景洪市城区路灯管理所1个企业:景洪市环卫清洁有限责任公司。

(三)重点工作概述

1)抓好党的建设。继续做好党风廉政和意识形态工作,落实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落到实处;继续严格按照两不愁、三保障扶贫标准,坚持消除贫困与防范返贫两手抓,打赢脱贫攻坚战。继续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加强行业排摸,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向纵深发展。落实好河长制、街长制工作,抓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打赢蓝天保卫战。加强对系统内部的督察考核,加大责任查找和追究,提高工作效率。

2)抓好市容市貌提升工作。着力解决物业小区管理问题,加快小区停车、治安、环境卫生的管理。积极推进厕所革命、建筑垃圾处理场建设、主题街区打造,绿化、路灯、环卫作业水平及维护管理,实现品质化转变。继续推进门前三包,加强与街道社区的联动,督促商户落实到位,广泛发动群众维护良好市容环境。加大城市管理执法力度,针对脏乱差现象,开展占道经营、小广告治理、乱停乱放等专项整治,加大违法建筑查处力度,加强建筑工地、渣土运输车辆监管,巩固现有成果。继续推进特色街区改造,结合实际,再打造几条特色街区,全面提升城市风貌。

3)做好城市综合管理智能优化工作推进智慧停车场建设。提高道路停车位的使用率,缓解绝对紧缺相对过剩的静态交通难题;推进环卫绿化服务外包及环卫绿化城乡一体化,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明确外包范围及项目,强化业务指导和监督考核,做好管理和服务工作,提升管理水平;深入推进垃圾处置。逐步开展垃圾分类处置,建设餐厨垃圾、绿化垃圾等垃圾处理设施,提高垃圾资源化利用,提升生态环境。

4)加强智慧城管建设。完善智慧城管体系建设,拓展市容环卫、园林绿化、城市管理执法、门前三包、街长制、户外广告等行业管理信息化系统建设,提升城市管理科技化水平和城市日常运行管理能力,助推智慧城市建设。

 

第二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预算法》,按照全面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总体要求,严肃财经纪律,以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以加快建设现代财政制度为重点,建立健全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全面实施绩效管理,深入推进零预算,集中财力办大事,下大力气补短板,既要尽力而为,也量力而行,增强财政政策和支出安排的前瞻性、灵活性、有效性,加强政策统筹协调、形成政策合力,促进全市经济健康发展、会和谐稳定。

(二)基本原则。1.实事求是,积极稳妥。收入预算的编制要实事求是、积极稳妥,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充分考虑落实减税降费政策等因素影响,更加注重收入质量导向。2.统筹兼顾,突出重点。支出预算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切实做好“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全力支持国家、省、州和市委、市政府重大发展战略与重点领域改革。3.注重绩效,科学配置。注重提高财政支出绩效,坚持精打细算、勤俭节约、效益优先,努力盘活存量、用好增量,加强资金统筹,强化项目审核,全面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4.量力而行,强化平衡。増强财政可持续性,按照量力而行的原则合理确定财政支出标准,严格控制非急需、非刚性支出,加强跨年度预算平衡。5.防范风险,规范举债。防范化解财政风险,积极稳妥化解累积的地方政府债务风险,有效规范地方政府举债融资,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

(三)编制方法。根据《预算法》、《云南省财政厅关于组织做好 2021 年预算公开工作的通知》(云财预〔2021〕6 号)、《景洪市财政局关于开展 2021年预算公开工作的通知》(景财预〔2021〕50号)等有关要求,结合本机关的发展实际在编制部门预算工作中按照部门预算编制的总体要求,坚持厉行节约,从严控制“三公”经费等一般性支出,努力降低行政成本。加强全口径预算管理,提高部门预算的完整性,提升部门预算编制的科学化、规范性、和透明度。

(四)总体思路。按照年度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计划和市委、市政府工作重点,根据项目资金规模,按照轻重缓急排序确定项目,分项目编制预算。要提前开展项目论证、审核工作,支出必须落实到具体项目,提高年初预算到位率。没有相关法规制度依据,提高认识,坚持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积极支持减税降费改革落实到位,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项目支出中不得夹带办公费、会议费等一般性支出,不得夹带与本项目无关的差旅费、培训费、公务用车运行经费和出国(境)经费等一般性支出,确保一般性支出压减落实到位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本单位编制2021年部门预算单位共5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5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4;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截止202011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94,其中:行政编制10,事业编制184(含参公)。在职实有162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162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196人,其中:离休 0人,退休196人。

车辆编制47辆,实有车辆46辆。

单位名称

单位经费保障方式

编制人数

在职实有人数

离退休人数

其他实有人数

汽车

小计

行政
编制

事业
编制

财政
全额保障

遗属人员

编外人员

合计

退休

编制数

实有数

小计

其中:提前退休

合计

 

194

10

184

162

196

196

151

3

513

47

46

景洪市城市管理局

 

194

10

184

162

196

196

151

3

513

47

46

景洪市城市管理局机关

全额

56

10

46

41

7

7

 

2

126

4

3

景洪市环境卫生管理站

全额

53

 

53

45

110

110

101

1

297

22

22

景洪市园林绿化管理处

全额

69

 

69

62

76

76

50

 

75

19

19

景洪市城区路灯管理所

全额

8

 

8

8

3

3

 

 

15

2

2

景洪市公用事业服务中心

全额

8

 

8

6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预算总收入7129.6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129.6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余、结转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441.36万元,增长7%增加的原因主要是在职人员五险纳入年初预算。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7129.62万元,其中本年收入7129.62万元,上年结余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5129.62万元(本级财力5129.62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2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441.36万元,增长7%增加的原因主要是在职人员五险纳入年初预算。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1年部门预算总支出7129.62万元。本年财政拨款安排支出7129.6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安排支出5129.62万元,政府性基金安排支2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排支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安排支出0万元,单位资金安排支出0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441.36万元,增长7%增加的原因主要是在职人员五险纳入年初预算。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变化情况及原因

本年财政拨款安排支出7129.6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129.62万元,项目支出2000万元。2020年预算数增加441.36万元,增长7%增加的原因主要是在职人员五险纳入年初预算。

具体变动情况及原因分析如下:

1.基本支出预算变化情况及原因

2021年用于保障本单位及下属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5129.62万元2020年预算数增加441.36万元,增长7%增加的原因主要是在职人员五险纳入年初预算。其中:

1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支出4848.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4.52%2020年预算增加458.3元,增加10.44%增加的原因主要是在职人员五险纳入年初预算

2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差旅费等日常公用经费278.0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5.42%2020年预算增加3.39元,增加1.2%增加的原因主要是退休人员增加6人,退休公用经费增加。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8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0.04%2020年预算减少2.17元,下降64.78%减少的原因主要是遗属人员减少1人,生活补助经费减少。

4)资本性支出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0.02%2020年预算减少18.8元,下降95%减少的原因主要是购置办公设备预算减少。


2.项目支出预算变化情况及原因

2021年用于保障本单位下属事业单位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项目7个,安排2000万元,如城市维护执法支出、环境卫生维护、绿化养护、路灯养护等开支2020年预算增加0元,增长0%与上年持平。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景洪市城市管理局机关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53.62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0.21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公用经费。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6.81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职业年金缴费。

2.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44.57万元,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

3.卫生健康支出—行政单位医疗—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53.78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医疗保险缴费。

4.城乡社区支出—城乡社区管理事务—行政运行1237.83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在职人员工资发放,单位工作运行经费等支出。

2)景洪市环境卫生管理站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55.38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事业单位离退休2.77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公用经费。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7.69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职业年金缴费。

2.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41.54万元,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

3.卫生健康支出—事业单位医疗—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85.39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医疗保险缴费。

4.城乡社区支出—城乡社区环境卫生—城乡社区环境卫生1820.4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在职人员工资发放,单位工作运行经费等支出。

3)景洪市园林绿化管理处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74.23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事业单位离退休1.91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公用经费。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37.11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职业年金缴费。

2.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55.67万元,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

3.卫生健康支出—事业单位医疗—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93.68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医疗保险缴费。

4.城乡社区支出—城乡社区环境卫生—城乡社区环境卫生1150.83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在职人员工资发放,单位工作运行经费等支出。

4)景洪市城区路灯管理所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9.84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事业单位离退休0.08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公用经费。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4.92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职业年金缴费。

2.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7.38万元,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

3.卫生健康支出—事业单位医疗—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0.4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医疗保险缴费。

4.城乡社区支出—城乡社区公共设施—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176.22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在职人员工资发放,单位工作运行经费等支出。

5)景洪市公用事业服务中心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7.84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3.92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职业年金缴费。

2.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5.99万元,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

3.卫生健康支出—事业单位医疗—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7.52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医疗保险缴费。

4.城乡社区支出—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79.41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在职人员工资发放,单位工作运行经费等支出。

(三)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1.工资福利支出

基本工资569.1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69.14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津贴补贴436.2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36.27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奖金145.8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5.83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绩效工资677.0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77.05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00.9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0.92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职业年金缴费100.4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0.46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78.2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8.22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62.7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2.79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26.9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6.93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住房公积金155.1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5.15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2916.0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296.05万元,项目支出620万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

办公费77.8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7.89万元,项目支出40万元)

印刷费0.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5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水费5.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9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电费126.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9万元,项目支出120万元)

邮电费67.0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7万元,项目支出65万元)

差旅费34.4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48万元,项目支出20万元)

维修(护)费579.4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45万元,项目支出575万元)

租赁费1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10万元)

   会议费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培训费3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30万元)

公务接待费2.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专用材料费9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万元,项目支出80万元)

劳务费1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委托业务费222.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222.6万元)

工会经费36.3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6.36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福利费0.3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39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19.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9.9万元,项目支出20万元)

其他交通费175.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0.5万元,项目支出135万元)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42.5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57万元,项目支出37万元)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生活补助7.2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2万元,项目支出5.4万元)

4.资本性支出

办公设备购置2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万元,项目支出20万元)

(四)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支出情况

本单位无财政专户管理的支出。

(五)单位资金支出情况

本单位无单位资金安排的支出。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本单位无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本单位无中央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本单位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本单位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本单位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18个,2021年政府采购预算47.0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47.02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比2020年增加37.02万元,增长370%,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增加办公设备及办公用品纸张等采购。

、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本单位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110.44万元,较上年减少7.87万元,下降6.65%,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用

2021年本单位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较2020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公务接待费

2021年本单位公务接待费预算为2.7万元,较2020年减少2.6万元,下降49.06%。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21次,共计接待450人次。减少的原因主要是严审接待事项,接待费用支出减少。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21年本单位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107.74万元,较2020年减少5.27万元,下降4.66%。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2020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7.74万元,较2020年减少5.27万元,下降4.66%。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46辆。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报废1辆。

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1,本单位申报项目7个,其中:财政拨款安排7个,涉及金额200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安排0个,涉及金额0万元单位自有资金安排0个,涉及金额0万元。

2021年,本单位绩效目标管理实现全覆盖。其中:重点项目7个,涉及金额2000万元。 重点项目年度绩效目标如下:

(一)景洪市城市管理局

2021年城市公共用电项目补助资金项目:财政安排资金200万元。该项目年度绩效目标为:完成2021年城市公共用电使用核算、支付、节能管理化运行。

2021年城市基础设施配套支出城市维护执法项目补助资金项目:财政安排资金545.9万元。该项目年度绩效目标为:保障2021城市规范化运行,合理节约的安排局总体规划支出,保质保量完成2021年执法工作目标,城市环境治理全面,优化城市管理全面,综治维稳狠抓落实,意识形态稳步落实,党建工作扎实开展,扶贫工作深入推进,登革热防控稳步开展和疫情防控深入开展防治有效。

2020年景洪市三城联创公益广告制作安装项目补助资金项目:财政安排资金395.55万元。该项目年度绩效目标为:

1.规范管理景洪市户外广告,拆除破旧、违规设置的广告位,使户外广告成为创文工作中重要引导力量。

2.按照创文要求,景洪市区需投放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国梦、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讲文明树新风,诚信守礼,中华传统美德,脱贫攻坚,扫黑除恶,群众性精神文明建设,文明餐桌等二十五大类内容的公益广告。

3.按照创文指标要求,城区主次干道、公共场所、公园和广场等需每20米设置一处公益广告,经规划景洪市城区需完成公益广告6681个点位。

4.为加强公益广告宣传力度,提高市民知晓率、满意度,将通过道旗广告、公益小品、单立柱、墙体广告、LED电子屏等形式制作公益广告。实现广告内容规范、公益画面精美、布局规划合理,创建氛围浓厚,提升城市文明建设,为创城工作增添文化气息和宣传力度。

2021年江北、嘎洒市场化作业项目补助资金项目:财政安排资金1172万元。该项目年度绩效目标为:2021年江北、嘎洒环卫绿化维护市场化运作的管理、核算支出。

(二)景洪市环境卫生管理站

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城市维护环卫项目补助资金项目:财政安排资金741.28万元。该项目年度绩效目标为:完成2021年度城区25条主干道进行清洗、清扫、保洁,护栏清洗,对城区主要道路每天安排雾炮车进行降温降尘作业清扫保洁工作。

(三)景洪市园林绿化管理处

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城市维护绿化项目补助资金项目:财政安排资金1167.15万元。该项目年度绩效目标为:完成市政公共绿地面积1000338.03平方米,含新增绿地面积2844.5平方米,城市道路行道树7万余棵,小水体景观15个,小品雕塑148座、56个特色化路牌、47个市政泼水设施维护管养工作。

(四)景洪市城区路灯管理所

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城市维护路灯项目补助经费项目:财政安排资金201.64万元。该项目年度绩效目标为:路灯所在做好路灯维修管理的前提下,结合创文明城市工作、新冠肺炎疫情预防工作和登革热预防工作,进行工作部署和调整,做好以下方面工作:

1.路灯亮灯率继续保持在99%以上,设施完好率保持在95%以上。

2.继续清洗路灯,景观灯,清洗控制箱,电表箱等设施。

3.对音乐喷泉周边生活垃圾进行每月一次清理和整治,确保周边清洁无污染。

4.音乐喷泉的灯光、水泵和设施的清洗和调试实行每星期2次。

5.针对行道树遮挡路灯严重问题,联合绿化处对遮挡照明的树枝进行修剪。

6.由于新老大桥景观照明灯具老化,维修率高的问题,计划进行一次大修和后续持续性维修。

7.积极做好创文明城市各项工作,完成各项指标和工作任务。

8.继续做好登革热预防工作,人员投入从之前8人增加到10人。

9.认真做好新冠肺炎预防工作,积极主动与上级主管部门和相关单位协作和配合。

10.做好消防安全预防和检查和工作,对管辖区的变压器、电表箱、材料仓库、车辆等设备,进行消防安全大检查,发现消防安全隐患,及时整改,确保无消防安全事故。

、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

【事业收入】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单位应当根据本年度事业单位经营活动计划,结合上年度事业单位经营收入规模、经营状况和市场行情等因素进行预计。

【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基本支出】指部门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行使单位职能、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内容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两部分。

【项目支出】指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用费。

【全口径预算管理】是财政预算管理的一种模式,目标是将所有政府收支纳入预算,进行高效、统一管理。2015年正式颁布新修订的《预算法》第五条规定: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至此,把所有预算按上述四类全部分类管理,为政府高效运行奠定基础。

【预算绩效管理】是以预算为对象开展的绩效管理,也就是将绩效管理理念和绩效管理方法贯穿于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的全过程,并实现与预算管理有机融合的一种预算管理模式。预算绩效管理是政府绩效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强化政府预算为民服务的理念,强调预算支出的责任和效率,要求在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的全过程中更加关注预算资金的产出和结果,要求政府部门不断改进服务水平和质量,花尽量少的资金、办尽量多的实事,向社会公众提供更多、更好的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使政府行为更加务实、高效。预算绩效管理的表现形式是四个环节紧密相连,即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运行监控、绩效评价实施、评价结果运用的有机统一,一环扣一环,形成封闭运行的预算管理闭环。

【民生支出】是指各级财政部门依照职能,用于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保、就业、教育、医疗等涉及群众利益方面支出。主要包括:财政用于与人民群众生活直接相关的教育、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社会保障与就业、住房保障、粮油储备、科技文化体育等方面支出;用在与民生密切相关的农业林业水利、公共交通运输、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等方面支出;剔除并未直接投入民生的支出,即教育、农林水、社会保障和就业、文化体育与传媒、医疗卫生等大类支出中的管理事务款和行政运行项。

【部门预算】是反映政府部门收支活动的预算是政府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政策及其行使职能的需要,由基层预算单位编制,逐步上报、审核、汇总,经财政部门审核,经政府同意后提交人代会审议通过的、全面反映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的预算。通俗地讲,就是一个部门一本账

【财政存量资金】财政存量资金是指收入已经发生、尚未安排预算,或者预算已经安排、尚未形成实际支出的以前年度财政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结转结余、政府性基金预算结转结余、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结转结余、转移支付结转结余、部门预算结转结余、预算稳定调节基金、预算周转金、财政专户资金、收回存量资金等。

三保支出】中央和省为巩固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成果,增强基层政府执政能力,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促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以实现县乡政府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为目标,统一制定了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的国家保障范围和标准。

县级基本财力的保障范围主要包括人员经费、公用经费、民生支出以及其他必要支出,其中,人员经费包括国家和省统一出台的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工资性附加支出,地方津补贴等项目。各地自定政策或参照省级确定的政策及提高标准部分不纳入;公用经费包括办公费等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等其他资本性支出等;基本民生支出主要包括中央和省统一制定政策,涉及农业、教育、文化、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科学技术、计划生育、环境保护、保障性住房和村级组织运转经费等直接针对公民或政策权益人应保障的项目支出。各级政府应按照先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再保其他方面支出的顺序安排预算,足额保障基本支出责任。

三公经费】纳入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是党政机关维持运转或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所开支的相关支出,是政府行政开支的一部分。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景洪市城市管理局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70.36万元,比上年减少14.14万元,下降16.73%,减少的原因是:在职人员调出2人,其他交通补助费用减少,公务用车报废1辆。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维护机构运行发生的办公费,水电费,电话费,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工会经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工作经费支出。

事业单位日常公用经费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景洪市城市管理局下属事业单位2021日常公用经费208.65万元,比上年增加18.53万元,增长9.75%增加的原因是退休人员增加5人,退休经费增加。日常公用经费主要用于维护机构运行发生的办公费,水电费,电话费,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专用线路租用费、工会经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工作经费支出。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鉴于截至202012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20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20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

 

监督索引号53280105048000111

附件1:景洪市城市管理局2021年预算公开表20210311042340355.xlsx

附件2:景洪市城市管理局2021年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