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洪市勐罕镇人民政府2021年预算公开说明
- 作者 :李小英
- 来源 :景洪市勐罕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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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2021-03-11 1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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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洪市勐罕镇人民政府2021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景洪市勐罕镇人民政府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二部分 景洪市勐罕镇人民政府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部门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类项目)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其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二、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三、市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十四、市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五、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六、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七、部门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八、部门单位基本信息表(一)
十九、部门单位基本信息表(二)
景洪市勐罕镇人民政府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按照预算管理的相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即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根据《西双版纳州财政局转发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预算公开工作实施细则文件的通知》(西财预发〔2016〕214号)、《西双版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强化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西政办函〔2019〕5号)和《景洪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1年预算公开工作的通知》(景财预〔2021〕50号)的相关要求,现将景洪市勐罕镇人民政府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第一部分 景洪市勐罕镇人民政府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党政机构设置和职责
勐罕镇党委、政府设置5个综合办公室:
1.党政办公室。承担机关日常工作的运转协调,具体履行机关日常党务政务、组织人事、党组织建设、纪检监察、机构编制、宣传、统战、民族宗教、文秘、督办、电子政务、保密、财务、国有资产监管、后勤保障、内部审计等职责;负责镇人大、政协、人民武装、工会、共青团、妇联、工商联日常工作及“为民服务中心”的管理。
2.经济发展办公室。承担经济发展计划、村镇规划建设、生态环境、自然资源管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管理、林权管理、水利建设与管理、农村经济经营管理、招商引资企业管理、统计、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安全生产、统筹项目申报与实施、公共资源交易等职责。
3.社会事务办公室。承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教育、科技、计生、残联、红十字会、文化、广播电视、退役军人事务、卫生健康、食品安全、应急救援、疫病防控等职责。
4.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承担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稳定、调解、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信访、公共安全、突发事件和群体性事件预防处置、基层法律服务管理指导、法律服务电话咨询、治保会及调解会指导、群防群治队伍建设、特殊人员管理等工作;统筹本镇行政执法工作。指导、检查、督促基层党支部、村委会和企事业单位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组织开展普法宣传和法制教育工作。
5.扶贫开发办公室。拟订镇扶贫开发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镇扶贫项目的申报与实施工作;监督检查扶贫资金和物资的管理使用情况;负责镇有关扶贫工作的数据统计、录入、信息报送等日常工作;指导督促贫困村开展扶贫开发工作,协调解决扶贫开发工作汇总的有关问题。
事业单位设置和职责
勐罕镇设置7个事业单位,均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1.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承办农业、水利、农业机械、畜牧兽医等基层农业技术推广、动物产地产品检疫、动植物疫病防治、农产品质量检测、特色产业、集体经济发展、统计等服务性工作。
2.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承办文化体育宣传推广、广播电视、乡村旅游、文化市场管理、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及相关设施管理与维护等服务性工作。
3.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承办农村土地开发和利用、村镇规划和建设、村容乡貌、生态环境、自然资源、园林绿化、城乡共用设施管理与维护等服务性工作。
4.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加挂勐罕镇退役军人服务站牌子。承办人力资源开发、劳动力技能培训与转移、创业就业、养老保险、医疗保险、退役军人事务等服务性工作。
5.财政所。负责编制本镇财政预决算,管理基本支出、项目支出(惠农政策)资金收支,负责财政资金监管以及统计执法,负责管理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国有资产和集体资产,协调组织财政收入入库及预算内、外收入综合监管;负责镇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监管及村级财务收支行为规范监管;做好农村经济社会统计、源头数据采集、农民负担监督管理等服务性工作。
6.交通和安全生产服务中心。承办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和公路养护、公路运输管理、乡村客货运输秩序和道路(水上)交通安全、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搬迁安置等服务性工作。
7.林业服务中心。承办林业发展、林业生产经营活动、林业资源调查统计、造林检查验收、森林资源档案管理、野生动植物物种保护、森林防火、森林病虫害防治、保护林木采伐管理野生动植物和森林湿地林业资源保护等服务性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景洪市勐罕镇2021年共有8个行政事业单位,分别是景洪市勐罕镇人民政府、景洪市勐罕镇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景洪市勐罕镇交通和安全生产服务中心、景洪市勐罕镇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景洪市勐罕镇财政所、景洪市勐罕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景洪市勐罕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景洪市勐罕镇林业服务中心。其中:景洪市勐罕镇人民政府设有5个内设机构,分别是党政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扶贫开发办公室。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1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勐罕将进一步成为全市及全州发展的重点,开放的前沿。面对新时代,站在新起点,我们必须抢抓机遇、乘势而上,必须主动作为、再接再厉,为建设景洪旅游副中心的定位目标,聚力小城镇建设和做大做强旅游业,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快产业转型升级,保持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开创新时代勐罕小城镇建设发展新局面。我们将集中力量抓好以下七个方面的工作:(一)坚决打赢疫情防控持续战和脱贫攻坚收官战。一是紧绷疫情防控常态化这根“安全弦”,压实压紧责任,抓紧抓实抓细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各项工作,加强重点防控人群健康管理,落实应检尽检,加强农贸市场等重点场所防控检测,强化村级精准防控,严格落实“四早”措施,加强健康教育和宣传引导,决不让疫情防控来之不易的持续向好形势发生逆转。二是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加强脱贫攻坚成效考核问题清单整改,确保问题全面彻底整改到位。抓好脱贫攻坚百日巩固工作,重点开展产业扶贫,持续做好技术培训和后续服务,确保贫困户持续增收。加强贫困户技能培训和就业服务,坚持扶贫与扶志、扶智相结合,激发贫困户内生动力,确保有劳动能力的贫困户都能有效就业。对贫困户实行分类管理、监测预警和动态帮扶,切实巩固脱贫成效,坚决防止返贫。对农村特殊困难群众密切关注、动态管理,落实长效保障制度。
(二)以项目建设为突破,着力促进经济发展。牢固树立“项目为王”理念,强化推进重大项目意识,围绕景洪市观光休闲度假区旅游副中心,全力营造公平的市场环境和亲清的政商关系。服务好玉磨铁路、澜沧江国际文化旅游度假区(江心岛)、国际医疗旅游先行区、第六中学、多功能综合性港口(勐罕码头)等项目建设。加快推进召存信纪念馆、傣族园提升改造、橄榄坝夜市、站前广场、南繁基地正大和川大培训楼等项目建设;完成行政中心、橄榄坝大桥延长线项目、旅游小环线项目规划并争取开工建设。加强项目谋划储备,增强项目发展后劲。以特色产业为抓手,着力创建农业强镇。以乡村振兴战略为主线,积极发展特色产业。贯彻落实好各项支农惠农政策,着力推进农业提质增效,稳步提高粮食安全生产。加强特色养殖产业化建设工作;进一步抓好非洲猪瘟、黄脊竹蝗防控工作;抓好蜜蜂、小耳朵猪、茶花鸡等特色化产业项目,支持鼓励发展坚果、火龙果、百香果等新兴生物产业;发展壮大热带水果、花卉苗木、林下经济等特色优势产业;积极引导支持各类农村经济合作组织,在农业产业结构调整中发挥示范带头作用。不断优化企业发展环境,助推勐罕经济发展驶上“快车道”。
(三)以基础建设为重点,着力夯实发展根基。绘好高品质建设这幅“新蓝图”,加快集镇和美丽乡村建设,围绕增强基础设施建设,巩固好集镇建设成果,统筹好规划建设与完善城镇功能,加快集镇建设步伐,增加承载能力,改善人居环境。全力抓好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推进曼听村委会美丽休闲农庄建设项目。紧盯群众普遍关心、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持续推进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有序推进电网改造升级工程建设。深入实施农村清洁工程,以爱国卫生运动“七个专项行动”为抓手,对农村卫生环境进行综合整治,加大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力度,完成“厕所革命”目标任务。始终保持对环境违法行为高压态势,严控各类环保事件的发生。
(四)以社会保障为底线,着力发展民生事业。精心组织实施民生工程,以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等为重点,扩大农村居民保险参保覆盖面,完成收缴任务。抓好残联和民政等救济救助工作,提高社会救助、社会优抚和社会福利整体水平。提升退役军人管理服务水平,落细落实优抚安置政策。完善公共服务体系,落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各项措施机制,推进疫情防控常态化制度化。加强学校教学能力建设,推动教学质量和水平再上新台阶。积极开展文化文艺活动,丰富人民群众文体生活。积极提升勐罕中心卫生院医疗服务能力,强化妇幼健康服务保障。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红十字会等人民团体作用。积极开展任期与离任村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做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后续相关工作。
(五)以落实责任为关键,着力筑牢安全环保稳定底线。加强社会综合治理,持续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形成全民参与,共同监控防范的良好氛围。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对重大节假日、重大活动、重要敏感时期、重点人员强化开展意识形态风险隐患排查。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继续开展安全生产隐患集中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确保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持续抓好防汛抗旱、地质灾害防治等工作,提高防灾减灾救灾能力。深入扎实推进“八五”普法,提高群众法律素养。全面落实“河长制”,进一步加强河流生态环境治理,常态化开展河道乱堆放、乱倾倒和乱搭建等日常巡查,严厉打击各类涉水违法犯罪行为。扎实推进“林长制”,加大森林资源保护力度,依法打击各类林业违法行为,完成年度造林绿化任务,推进水源林保护工作。继续做好亚洲象预警监测。持续打好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
(六)以“党建+”,着力加强党的建设。一是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作为干部教育培训和党员教育的重中之重,依托镇党校持续做好对党务工作者、村组干部、普通党员的培训,持续深入推进“万名党员进党校”。二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进一步健全基本组织、建强基本队伍、开展基本活动、落实基本制度、强化基本保障,扎实开展党支部规范化建设。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坚持开展主题党日,创新活动方式,丰富活动内容。继续探索、寻找、拓宽村集体经济发展渠道。扎实开展“智慧党建”,推广“互联网+党建”工程。抓好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整顿。不断提高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管用水平,促进基层党组织整体功能提升。三是加强各领域党建工作质量水平。着力夯实农村基层组织建设,以抓党建促脱贫攻坚、促乡村振兴、“千名干部访万户·群众评议考干部”等为重点,增强保障力,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核心作用。加大机关党建“灯下黑”专项整治力度,进一步提高机关效能。加强和改进离退休党支部党组织建设,建立健全保障机制和关怀制度。四是打造党建特色品牌。坚持把“典型带动,示范引领”作为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的有效手段,以七彩傣乡旅游环线村寨为重点,挖掘特色典型、打造党建品牌,为党建发展树立新标杆、注入新活力,提升基层党组织工作能力,带动全镇党建工作均衡发展。
(七)以加强自身建设为核心,着力建设法治政府。要忠诚为政。始终把对党绝对忠诚作为最重要的政治纪律、最根本的政治规矩,全面加强意识形态工作,持之以恒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决推动中央和省、州、市及镇党委各项决策部署落地见效。要依法行政。以建成法治政府、提升依法行政水平为目标,不断强化服务意识,建立和完善依法、科学、民主的公共决策机制,全面提升办事效率,有效推进服务型政府建设,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和社会监督,认真办好群众信访件。要廉洁从政。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持续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深入推进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聚焦群众痛点难点热点,解决教育医疗、环境保护、食品安全等方面侵害群众利益问题。支持纪检监察机关依法依规履行职责。加强村级资金审核监管,进一步规范镇村财务支出。
第二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根据《景洪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1年预算公开工作的通知》的文件通知要求,结合新《预算法》《景洪市级基本支出预算管理暂行办法》、《景洪市级项目支出预算管理暂行办法》《景洪市级预算单位基础信息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我单位实际,总结分析上年度预算执行情况,找出影响本预算的各种因素,客观分析本年度国家有关政策对预算的影响。在编制部门预算工作中:一是认真做好部门预算编制的各项基础工作,以“强化预算编制前期工作、狠抓预算编制基础工作”为重点,提升部门预算编制的科学化、精细化水平。二是不断增强预算的计划性、前瞻性和完整性,使部门预算能够保证机关的正常运转,年度预算与年度任务相结合,切实减少和避免年度执行中追加预算,进一步增强预算约束力。三是深化部门预算改革,细化部门预算编制,逐步建立一套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的预算管理体制,从源头上位预算执行的有效性提供保证。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本单位编制2021年部门预算单位共8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2个;事业单位5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截止2020年11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01名,其中:行政编制 28名,事业编制73名(含参公)。在职实有85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85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 27,其中: 离休 0人,退休27人。
车辆编制3辆,实有车辆4辆。(其中:景洪市勐罕镇人民政府3辆,景洪市勐罕镇交通和安全生产服务中心1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预算总收入2243.8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243.8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余、结转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303.09万元,增长15.62%,增加的原因主要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城乡社区支出、农林水支出等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2243.83万元,其中:本年收入2243.83万元,上年结余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243.83万元(本级财力2243.83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303.09万元,增长15.62%,增加的原因主要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城乡社区支出、农林水支出等增加。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1年部门预算总支出2243.83万元。本年财政拨款安排支出2243.8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安排支出2243.83万元,政府性基金安排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排支出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安排支出0万元,单位资金安排支出0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03.09万元,增长15.62%,增加的原因主要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城乡社区支出、农林水支出等增加。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变化情况及原因
本年财政拨款安排支出2243.8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21.80万元,项目支出222.02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303.09万元,增长15.62%。具体变动情况及原因分析如下:
1.基本支出预算变化情况及原因
2021年用于保障本单位及下属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021.80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增加267.07万元,增长15.22%。增加的原因主要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城乡社区支出、农林水支出等增加。
其中:
(1)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支出占基本支出的26.79%,比2020年预算减少772.63万元,下降56.78%,减少的原因主要是人员调出。
(2)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差旅费等日常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占基本支出的6.03%,比2020年预算增加60.77万元,增长36.01%,增加的原因主要是办公运转日常工作中办公设备耗材增加。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占基本支出的13.76%,比2020年预算增加6.55万元,增长2.41%,增加的原因主要是村干部人员人数变动,调整工资。
(4)资本性支出占基本支出的0.02%,比2020年预算减少6.09万元,下降92.41%,减少的原因主要是减少行政成本,减少办公设备的购置。
2.项目支出预算变化情况及原因
2021年用于保障本单位及下属事业单位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项目20个,安排222.02万元,如市、乡、村换届工作经费、城乡一体化集镇管理经费等开支。比2020年预算增加42.6万元,增长23.74%,增加的原因主要是市、乡、村换届工作经费、人大换届选举经费、基层妇联工作经费、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专职人员经费、青年人才党支部工作经费等项目增加。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27.33万元,主要用于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运行26.01万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日常运转商品服务支出等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0.46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经费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事业单位离退休0.33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经费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63.67万元,主要用于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6.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人大事务—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1.85万元,主要用于人大事务。
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人大事务—代表工作20.40万元,主要用于人大事务。
8.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政协事务—参政议政2万元,主要用于政协事务。
9.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政协事务—其他政协事务支出1万元,主要用于政协事务。
10.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行政运行296.35万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日常运转商品服务支出等支出。
1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57.58万元,主要用于电费、水费、会议费、维稳经费、为民服务工作等支出。
1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统计信息事务—事业运行44.05万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日常运转商品服务支出等支出。
1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财政事务—行政运行37.68万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日常运转商品服务支出等支出。
1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纪检监察事务—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支出0.86万元,主要用于村委会联络员补助支出。
1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群众团体事务-行政运行3.96万元,主要用于发放村委会团支书、妇联主席生活补助。
16.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群众团体事务-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5万元,主要用于基层妇联工作经费支出。
1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行政运行119.64万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日常运转商品服务支出等支出。
18.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组织事务-其他组织事务支出2.03万元,主要用于困难党员生活补助支出。
19.公共安全支出-公安-其他公安支出17.14万元,主要用于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专职人员经费支出。
2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文化和旅游-群众文化51.44万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日常运转商品服务支出等支出。
21.卫生健康支出-计划生育事务-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6.34万元,主要用于计生宣传员补助支出。
22.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26.25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医疗保险支出。
23.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56.42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医疗保险支出。
24.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48.02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25.城乡社区支出-城乡社区管理事务-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141.02万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日常运转商品服务支出等支出。
26.城乡社区支出-城乡社区公共设施-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20万元,主要用于集镇清扫清运费支出。
27.农林水支出-农业农村-一般行政管理事务3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培训费、邮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支出。
28.农林水支出-农业农村-事业运行473.38万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日常运转商品服务支出等支出。
29.农林水支出-林业和草原-事业机构79.33万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日常运转商品服务支出等支出。
30.农林水支出-农村综合改革-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320.68万元,主要用于村委会干部及村小组干部及村级运转经费等支出。
31.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98.74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
3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应急管理事务-事业运行85.35万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日常运转商品服务支出等支出。
(三)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1.工资福利支出
基本工资338.7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38.75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津贴补贴336.1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36.15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奖金100.2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0.23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27.3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7.33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职业年金缴费63.6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3.67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878161.2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78161.24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39.7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9.79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9.6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63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住房公积金98.7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8.74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20.2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8.74万元,项目支出74.64万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
办公费105.7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2.75万元,项目支出33万元)
印刷费1.5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1.50万元)
水费2.4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1万元,项目支出0.50万元)
电费8.2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11万元,项目支出3.14万元)
邮电费8.9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37万元,项目支出2.60万元)
差旅费9.2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72万元,项目支出2.50万元)
维修(护)费16.7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6万元,项目支出14.60万元)
会议费14.2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14.28万元)
培训费12.1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0万元,项目支出10.00万元)
公务接待费1.3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41万元,项目支出0.90万元)
专用材料费5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0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劳务费3.9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3.90万元)
委托业务费0.0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08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工会经费20.8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88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福利费0.2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2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2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24万元,项目支出7.99万元)
其他交通费用34.3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4.10万元,项目支出0.20万元)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9.3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2万元,项目支出17.40万元)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生活补助298.9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78.19万元,项目支出20.77万元)
4.资本性支出
办公设备购置7.5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46万元,项目支出4.10万元)
基础设施建设1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10万元)
(四)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支出情况
本单位无财政专户管理的支出。
(五)单位资金支出情况
本单位无单位资金安排的支出。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本单位无单位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的支出。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本单位无中央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本单位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本单位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本单位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22个,2021年政府采购预算10.3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0.34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比2020年增加7.14万元,增长223.13%,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景洪市勐罕镇各行政事业单位购买纸张,因办公耗材需要更新办公设备。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本单位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62.54万元,较上年减少28万元,下降30.93%,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用
2021年本单位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较2020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与上年预算数相比,无增减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
2021年本单位公务接待费预算为39.45万元,较2020年减少17.71万元,下降30.98%。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198次,共计接待9863人次。减少的原因主要是实际预算执行中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严格控制接待标准和陪同人员,不接待无公函的公务活动和来访人员,对不按规定交纳伙食标准的公务活动一律不安排公务接待。严控按接待来访人员严格控制用餐标准,不进高档酒楼餐饮店,从预算源头抓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21年本单位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23.10万元,较2020年减少10.29万元,下降20.83%。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2020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3.10万元,较2020年减少10.29万元,下降20.83%,减少的原因主要是单位留用的车辆严格执行公务用车管理制度,节约公车费用开支,加强公务车辆油耗、维修、洗车及过路费的管理,规范公务用车管理制度。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1年,本单位申报项目20个,其中:财政拨款安排20个,涉及金额222.02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安排0个,涉及金额0万元;单位自有资金安排0个,涉及金额0万元。
2021年,本单位绩效目标管理实现全覆盖。其中:重点项目1个,涉及金额20万元。重点项目年度绩效目标如下:
城乡一体化集镇管理经费项目,财政安排资金20万元,该项目年度绩效目标为:加强环境卫生治理、保持街道、道路,加强城镇绿化,亮化和美化,规范市场等,同时提升城镇容貌、环境卫生、园林、绿化管理和市政公用设施的维护与管理。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
【事业收入】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单位应当根据本年度事业单位经营活动计划,结合上年度事业单位经营收入规模、经营状况和市场行情等因素进行预计。
【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基本支出】指部门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行使单位职能、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内容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两部分。
【项目支出】指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用费。
【全口径预算管理】是财政预算管理的一种模式,目标是将所有政府收支纳入预算,进行高效、统一管理。2015年正式颁布新修订的《预算法》第五条规定: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至此,把所有预算按上述四类全部分类管理,为政府高效运行奠定基础。
【预算绩效管理】是以“预算”为对象开展的绩效管理,也就是将绩效管理理念和绩效管理方法贯穿于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的全过程,并实现与预算管理有机融合的一种预算管理模式。预算绩效管理是政府绩效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强化政府预算为民服务的理念,强调预算支出的责任和效率,要求在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的全过程中更加关注预算资金的产出和结果,要求政府部门不断改进服务水平和质量,花尽量少的资金、办尽量多的实事,向社会公众提供更多、更好的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使政府行为更加务实、高效。预算绩效管理的表现形式是四个环节紧密相连,即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运行监控、绩效评价实施、评价结果运用的有机统一,一环扣一环,形成封闭运行的预算管理闭环。
【民生支出】是指各级财政部门依照职能,用于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保、就业、教育、医疗等涉及群众利益方面支出。主要包括:财政用于与人民群众生活直接相关的教育、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社会保障与就业、住房保障、粮油储备、科技文化体育等方面支出;用在与民生密切相关的农业林业水利、公共交通运输、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等方面支出;剔除并未直接投入民生的支出,即教育、农林水、社会保障和就业、文化体育与传媒、医疗卫生等大类支出中的“管理事务”款和“行政运行”项。
【部门预算】是反映政府部门收支活动的预算。是政府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政策及其行使职能的需要,由基层预算单位编制,逐步上报、审核、汇总,经财政部门审核,经政府同意后提交人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的、全面反映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的预算。通俗地讲,就是“一个部门一本账”。
【财政存量资金】财政存量资金是指收入已经发生、尚未安排预算,或者预算已经安排、尚未形成实际支出的以前年度财政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结转结余、政府性基金预算结转结余、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结转结余、转移支付结转结余、部门预算结转结余、预算稳定调节基金、预算周转金、财政专户资金、收回存量资金等。
【“三保”支出】中央和省为巩固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成果,增强基层政府执政能力,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促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以实现县乡政府“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为目标,统一制定了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的国家保障范围和标准。
县级基本财力的保障范围主要包括人员经费、公用经费、民生支出以及其他必要支出,其中,人员经费包括国家和省统一出台的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工资性附加支出,地方津补贴等项目。各地自定政策或参照省级确定的政策及提高标准部分不纳入;公用经费包括办公费等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等其他资本性支出等;基本民生支出主要包括中央和省统一制定政策,涉及农业、教育、文化、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科学技术、计划生育、环境保护、保障性住房和村级组织运转经费等直接针对公民或政策权益人应保障的项目支出。各级政府应按照“先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再保其他方面支出”的顺序安排预算,足额保障基本支出责任。
【“三公”经费】纳入州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州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是党政机关维持运转或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所开支的相关支出,是政府行政开支的一部分。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景洪市景洪市勐罕镇人民政府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113.31 万元,比上年减少5.13万元,下降4.33%,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减少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公务接待费支出。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维护机构运行发生的办公费,水电费,电话费,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专用线路租用费、工会经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工作经费支出。
景洪市景洪市勐罕镇财政所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8.30万元,比上年减少1.77万元,下降17.58%,减少的原因是减少差旅费支出。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维护机构运行发生的办公费,水电费,电话费,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专用线路租用费、工会经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工作经费支出。
景洪市景洪市勐罕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3.6万元,比上年减少1.8万元,下降33.33%,减少的原因是减少其他交通费用支出。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维护机构运行发生的办公费,水电费,电话费,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专用线路租用费、工会经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工作经费支出。
事业单位日常公用经费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景洪市景洪市勐罕镇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2021年日常公用经费7.38万元,比上年减少0.82万元,下降10%,减少的原因是减少差旅费支出。日常公用经费主要用于维护机构运行发生的办公费,水电费,电话费,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专用线路租用费、工会经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工作经费支出。景洪市景洪市勐罕镇交通和安全生产服务中心2021年日常公用经费5.20万元,比上年增加1.25万元,增长31.65%,增加的原因是增加其他交通费用及办公费支出。日常公用经费主要用于维护机构运行发生的办公费,水电费,电话费,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专用线路租用费、工会经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工作经费支出。
景洪市景洪市勐罕镇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2021年日常公用经费3.35万元,比上年减少0.68万元,下降16.87%,减少的原因是减少差旅费支出。日常公用经费主要用于维护机构运行发生的办公费,水电费,电话费,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专用线路租用费、工会经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工作经费支出。
景洪市景洪市勐罕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2021年日常公用经费24.13万元,比上年增加5.27万元,增长27.94%,增加的原因是增加差旅费及其他交通费用支出。日常公用经费主要用于维护机构运行发生的办公费,水电费,电话费,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专用线路租用费、工会经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工作经费支出。
景洪市景洪市勐罕镇林业服务中心2021年日常公用经费4.49万元,比上年减少0.55万元,下降10.91%,减少的原因是减少办公费支出。日常公用经费主要用于维护机构运行发生的办公费,水电费,电话费,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专用线路租用费、工会经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工作经费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鉴于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20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20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
监督索引号53280119056300111
景洪市勐罕镇人民政府2021年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公开(1).doc
景洪市勐罕镇人民政府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