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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预算公开说明

  • 作者 :姚元芬
  • 来源 :景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访问次数 :
  • 发布时间 :2021-03-11 17:48

监督索引号53280105033300000

 

 

景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2021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景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二部分 景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部门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类项目)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二、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三、市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十四、市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五、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六、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七、部门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八、部门单位基本信息表(一)

十九、部门单位基本信息表(二)

 

景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按照预算管理的相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即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根据《西双版纳州财政局转发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预算公开工作实施细则文件的通知》(西财预发〔2016〕214号)、《西双版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强化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西政办函〔2019〕5号)和《景洪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1年预算公开工作的通知》(景财预〔202150号)的相关要求,现将景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第一部分   景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承担规范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秩序的责任。

2)承担推进建筑节能、城镇减排的责任。

3)承担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的责任。

4)承担推进住房制度改革和公积金监督管理的责任。

5)承担城镇住房建设、保障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责任。

6)承担监督实施工程建设标准的责任。

7)监督管理建筑市场,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

8)承担指导城市建设管理工作。

9)承担规范和指导村镇建设的责任。

10)承担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的责任。

11)承担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抗震设防监督管理的责任。

12)承担行使人民防空工作的责任。

13)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机构设置情况

2021年景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编制数20人,(其中:行政编15人、工勤人员5人),属一级行政单位、执行行政单位财务会计制度。

设下列7个内设机构:

1)行政办公室

负责机关的日常运转工作;组织编制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的发展规划;综合协调机关政务、党务工作,负责本行业重要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审查和报批工作;制定机关规章制度;负责文电、会务、机要、信息、保密、应急处理等工作;组织协调中国竞彩网、督查督办重要工作事项;负责局机关和局属单位党群、干部人事、机构编制、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协调配合纪检监察工作;管理城市建设档案;负责公务用车、办公用品、办公设备、办公网络等后勤保障工作;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法制建设和普法工作;负责信访、综治维稳工作;负责组织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负责拟定住房和城乡建设资金年度计划,综合管理专项资金的分配使用;指导、监督行业社会团体的财务活动,国有资产管理及财务预决算、财务会计制度建设、内部审计工作等相关职责。

2)行政审批股

负责推进本系统“放管服”改革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承担机关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的受理、审核、审批和信息公开等工作。具体负责拆除人民防空工程审批、人民防空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民用建筑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行政审批、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行政审批、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房屋建筑工程与市政工程初步设计审批、项目报建备案登记、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燃气经营许可、因工程建设需拆除、改动、迁移供水、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审核、由于工程施工、设备维修等原因确需停止供水的审批、新建、扩建、改建工程需依附或者穿越城市道路市政公用设施审批、自建设专用道路、管线与公用设施连接审批、燃气经营者改动市政燃气设施审批、无障碍环境支持、商品房预售许可、房屋交易和产权管理、国有土地及集体土地范围内的房屋抵押权登记备案、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商品房购销合同登记备案、建设工程安全报监备案、建设单位拆除工程施工备案、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注册、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房屋与市政工程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备案及竣工验收、拆除人民防空通信警报设施的受理、审核、审批工作。

3)住房保障股

拟订保障性住房和城镇住房建设的政策措施、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贯彻落实保障性住房和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政策、措施;负责指导城镇经济适用住房、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和棚户区改造的建设管理,承担景洪市保障性住房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景洪市住房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申报和监督管理国家、省、州和市级住房保障资金;负责统计报送有关住房保障统计报表;负责贯彻落实住房公积金相关政策法规及规章制度。

负责房地产业市场的监督管理;拟订房地产业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和稳定住房价格的政策措施并监督执行;负责房地产市场的分析、监测、预警和调控工作;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指导并监督住房专项维修资金的归集、管理和使用;负责房地产经纪机构设立备案;协助做好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

4)村镇建设股

负责指导农村危房改造和抗震安居工程等保障性住房的建设管理;负责指导农村住房建设和住房安全、农村民居通用图的设计及推广工作;负责历史文化名城(街、镇、村)申报和管理工作;负责传统村落和传统建筑的保护管理和服务工作;指导特色小镇培育建设;指导小城镇和村庄基础设施建设及环境综合治理工作;会同文物主管部门负责历史文化名城(街)的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村镇建设统计。

5)市政建设管理股

组织编制城乡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计划并建立项目库,按照基建程序办理有关项目立项的申报工作;指导并实施城乡市政设施建设和管理工作;指导和监督城市供水、排水、供气、道路、地下管线等管理工作;指导城镇基础设施及市政公用设施应急处置;负责公交车站点等城市公共设施的建设;负责城市建设统计工作。

6)建筑业管理股

监督执行建筑业的发展政策和规划并指导实施;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房屋和市政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施工许可、建设监理、工程风险管理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协调建筑业企业对外工程承包和劳务合作;监督执行建筑工程质量、建筑安全生产的政策、规章制度;指导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组织或参与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调查处理;负责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施工监理招标投标的监督工作;负责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咨询行业监督管理;负责组织限额以下建设项目的初步设计审查;监督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招标投标;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建筑节能的政策和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重大建筑节能项目;承担房屋墙体材料革新推广工作;指导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并监督执行;监督执行国家、省、州发布的建设工程通用定额和工程造价管理制度;指导监督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和工程造价计价;组织发布工程造价信息;监督开展建筑工程竣工验收;负责建筑施工执法和监督检查;负责推行提高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水平的工艺技术和相关政策措施;负责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机构和人员的管理;负责建筑施工机械备案登记管理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负责拟订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管理制度并监督执行;负责对房屋安全性鉴定业务进行监管;负责房屋与市政工程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负责报送有关建筑业等统计报表。

负责编制城市人民防空工程建设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指导和监督人防工程建设施工、技术、质量管理、工程档案管理;依法对人防工程建设和维护管理进行监督检查;落实“平战结合”要求,负责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兼顾人防规划工作;负责人防政策法律法规、开展咨询服务工作;依法查处人防工程建设中的违法行为。

7)人防指挥信息股

负责人民防空组织指挥工作;组织编制并适时修订城市防空袭方案及保障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重要经济目标单位制定防护措施、应急方案并监督实施;制定人民防空专业队伍训练计划,组织群众及人防专业队伍开展防空袭演练和人防知识宣传;做好人防应急和战备物资储备计划管理工作;负责人防指挥所日常管理工作;保障人防信息系统通畅;负责人民防空信息化建设;组织管理防空警报建设和鸣放;结合城市建设制定防空警报建设规划;负责人防信息统计各项工作;履行战时防空、平时防灾工作。

所属下属单位有3个,分别是景洪市房地产交易所、景洪市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站、景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乡建设综合服务中心。

景洪市房地产交易所是对辖区内房屋的转让、抵押、租赁等交易活动以及房屋面积、产权备案、产权档案等进行管理的部门。主要工作职责包括以下方面:

1)楼盘表管理,包括楼盘表搭建及变更、预查封等;

2)新建商品房销售管理,包括商品房项目现售备案、购房资格审核与房源信息核验、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包括备案合同变更、注销手续)等;

3)存量房(二手房)转让管理,包含购房资格审核与房源信息核验、存量房(二手房)转让合同网签及备案、存量房(二手房)交易资金监管等;

4)房屋抵押管理,包括抵押合同网签及备案、抵押项目备案等;

5)房屋租赁管理,包括租赁合同网签及备案等、核发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凭证;

6)房屋面积管理,包括房屋测绘成果审核等;

7)房屋交易与产权档案管理,包括房屋交易与产权信息化档案;

8)房屋交易与产权管理信息平台建设,包括新建商品房和存量房交易平台建设、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建设等;

9)当前一个时期按照中组部要求开展的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房产信息查核系统的建设、运行、维护和房产信息查核工作;

10)房屋交易与产权服务窗口建设,包括优化服务流程、提升服务水平、建立“一站式”服务;

11)政策性住房上市交易与产权管理工作,包括协助政策性住房审核部门开展工作、完成政策性住房上市交易登记;

12)其他房屋交易与产权管理工作,包括完成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各项工作。

景洪市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站职能职责为:受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委托,对新建、扩建、改建各类建筑工程质量和质量行为实施监督;依据国家及地方的有关法律、法规对工程建设各方主体的质量行为进行监督检查。重点是核查建设单位、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及检测等参建各方主体的资质及有关人员的资格、技术资料是否齐全并符合规定:依据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按照质量监督工作方案,对建筑工程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和其他涉及结构安全的关键部位进行实体质量检查。对用于工程的主要建筑材料、构配件的质量进行抽查。对地基基础分部、主体结构分部工程和其他涉及结构安全部位的质量验收进行监督;对工程竣工验收进行监督。监督建设单位组织的工程竣工验收的组织形式、验收程序以及在验收过程中提供的有关资料和形成的质量报告文件是否符合有关规定;受理全市建筑工程质量投诉,并负责投诉处理工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建设单位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注册登记;依法对竣工验收工程进行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

景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乡建设综合服务中心工作职能:依据城市总体规划,开展市政建设项目的前期工作,建立和完善市政公用事业建设工程的前期储备,为市政建设项目提供咨询服务。

重点工作概述

1)加快推进市政建设。一是计划积极对接各相关部门,抓紧完善项目前期手续。争取协调相关建设资金,确保工程建设顺利;二是涉及征地拆迁的,配合征地拆迁工作小组开展征地拆迁工作,争取项目按计划时间开工,加快推进市政建设。三是加强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及管理维护,按市政设施及坏及修的原则,做好日常巡查工作维护好市政设施

2)抓好建筑行业工作。加大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建设项目的检查力度,对现场存在问题多,整改力度不够的建设项目,适当的增加检查频次。对未办理前期施工手续擅自开工,施工现场存在问题、隐患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项目,严格按照“五个一批”、“四个一律”工作要求进行处理,同时对刻意降低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条件屡教不改的,以及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企业,依法向上级建议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通过行政手段,督促存在违法违规行为,轻视安全生产工作的企业,切实履行企业主体责任。

3)加大房地产工作进一步加强景洪市房地产领域扫黑除恶整治工作力度,规范房地产企业及中介机构经营行为。建立房地产企业、中介机构事前、事中、事后监督机制,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严肃处理。二是“2020景洪健康养生旅游年”为契机,开展景洪旅游景区与旅游地产、旅游度假综合体推荐活动,全面推广景洪旅游业,促进景洪旅游地产的提升发展

4)加快“乡镇二污”工作。2020年末完成村庄垃圾收集设施建设,完成景洪市乡镇、村庄垃圾收转运处置体系专项规划编制,95%以上村庄生活垃圾得到有效治理。2021年末实现收运处理体系覆盖90%以上行政村及规模较大的自然村组。2022年末建成勐旺乡、普文镇、中国竞彩网、景讷乡、大勐龙镇五座垃圾热解处理厂,乡镇镇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80%,自然村(组)70%

5)完善工建系统工作。全面协调,牵头做好全省工程审批制度改革审批系统上线运行工作积极征询各审批单位、办事业主意见,确保在2020年底能够按目标基本实现全市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和管理体系,切实服务群众,为民办事

6)加强队伍作风建设。以提升效能为重点,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强化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继续抓好队伍建设。不折不扣执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进一步强化法制培训和观念更新,切实提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建设一支讲政治、守纪律、敢担当、善作为、过硬的干部队伍。

第二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景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编制2021部门预算的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省委十届四次全会、州委八届五次全会州第九次党代会、市委六届六次会议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按照“编制要细、结构要优、执行要快、绩效要好、信息要明、改革要实”的要求。以全口径预算管理改革为主线,强化资金整合盘活,增强预算统筹能力;以预算绩效管理改革为导向,调整财政支出结构,确保财政交角和在刀刃上;以编细编实预算为抓手,做好项目前期准备,加快预算执行进度;以创新财政投入方式为杠杆,优化财政资源配置,发挥财政资金乘数效应;以预算公开透明为落脚点,硬化预算约束,促进依法依规理财,保进全市经济健康发展、社会和谐稳定。

基本原则:一、实事求是,积极稳妥。收入预算的编制要实事求是、积极稳妥,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充分考虑落实减税降费政策等因素影响,更加注重收入质量导向。二、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切实做好“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全力支持国家、省、州和市委、市政府重大发展战略与重点领域改革,着力支持打好“三大攻坚战”。三、注重绩效,科学配置。注重提高财政支出绩效,坚持精打细算、勤俭节约、效益优先,努力盘活存量、用好增量,加强资金统筹,强化项目审核,全面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四、量力而行,强化平衡。增强财政可持续性,按照量力而行的原则合理确定财政支出标准,严格控制非急需、非刚性支出。五、防范风险、规范举债。防范化解财政风险、积极稳妥化解累积的地方债务风险,有效规范地方政府举债融资,坚决遏制隐形债务增量

总体思路:继续深入推进财税体制改革,加快建立现代财政管理制度,围绕构建全面规范、公开透明预算制度的目标,坚持“推改革、强基础、提效益”的工作总基调,着力推进零基预算改革,集中财力办大事;继续实施中期财政规划管理,严格预算执行;完善定额标准体系,实施支出经济分类改革,细化预算编制;创新预算管理机制,增强预算统筹能力;优化预算编审程序,改革预算编制方法;健全监督制衡机制,推进全过程绩效管理;深化专项转移支付制度改革,理顺事权与支出责任关系;夯实预算管理基础,进一步提高预算管理完整性、科学性和规范性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本单位编制2021年部门预算单位共4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4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3;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截止2020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63,其中:行政编制 20,事业编制43名。在职实有56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56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 18人,其中: 离休 0人,退休 18人。

车辆编制8辆,实有车辆8辆。 

 

、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预算总收入11930.9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430.9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50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0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万元、事业收入0.0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其他收入0.00万元。上年结余、结转0.0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683.62万元,增长6.08%,增加的原因主要是2021年在职在编人员社保缴费支出纳入部门年初预算。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1930.94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1930.94万元,上年结余结转收入0.0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4430.94万元(本级财力4430.94万元,专项收入0.0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0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0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0.0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750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0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683.62万元,增长6.08%,增加的原因主要是2021年在职在编人员社保缴费支出纳入部门年初预算。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1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1930.94万元。本年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1930.9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安排支出4430.94万元,政府性基金安排支出750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排支出0.0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安排支出0.00万元,单位资金安排支出0.00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683.62万元,增长6.08%,增加的原因主要是2021年在职在编人员社保缴费支出纳入部门年初预算。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变化情况及原因

本年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1930.94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77.65万元,项目支出10853.29万元。2020年预算数增加683.62万元,增长6.08%具体变动情况及原因分析如下:

1.基本支出预算变化情况及原因

2021年用于保障本单位及下属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077.65万元2020年预算数增加170.94万元,增长18.86%。增加原因主要是2021年在职在编人员社保缴费支出纳入部门年初预算。其中:

1)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3.15%,2020年预算增加175.58元,增长21.20%增加的原因主要是2021年在职在编人员社保缴费支出纳入部门年初预算

2)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差旅费等日常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占基本支出的6.70%,2020年预算减少5.30万元,下降6.84%减少的原因主要是严格按照政府过“紧日子”的要求,厉行节约,大力压减一切不必要的支出。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占基本支出的0.16%,2020年预算增加0.65元,增长64.36%增加的原因主要是增加遗属生活补助。

4)资本性支出占基本支出的0.00%,2020年预算减少0.00元,下降0.00%与上年持平。

 

2.项目支出预算变化情况及原因

2021年用于保障本单位下属事业单位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项目3个,安排10853.29万元,如人防运行经费(非税收入成本支出)专项资金、G214线景洪南过境公路联络线嘎洒至嘎栋道路改建工程(偿债)专项资金、非税执收成本人员工资及五险专项资金等开支2020年预算增加512.68元,增长4.96%增加的原因主要是2021年新增项目“G214线景洪南过境公路联络线嘎洒至嘎栋道路改建工程(偿债)专项资金”。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国防支出—国防动员—人民防空支出99.00万元,主要用于景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人防建设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0.24万元,主要用于景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退休人员工资补助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0.27万元,主要用于景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乡建设综合服务中心退休人员工资补助支出0.06万元;景洪市房地产交易所退休人员工资补助支出0.18万元;景洪市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站退休人员工资补助支出0.03万元。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76.15万元,主要用于景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在职职工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7.34万元;景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乡建设综合服务中心在职职工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6.15万元;景洪市房地产交易所在职职工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7.33万元;景洪市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站在职职工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5.34万元。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38.08万元,主要用于景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在职职工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3.67万元;景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乡建设综合服务中心在职职工职业年金缴费支出8.07万元;景洪市房地产交易所在职职工职业年金缴费支出8.66万元;景洪市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站在职职工职业年金缴费支出7.67万元。

6.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支出17.85万元,主要用于景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在职职工医疗缴费支出。

7.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支出31.77万元,主要用于景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乡建设综合服务中心在职职工医疗缴费支出10.48万元;景洪市房地产交易所在职职工医疗缴费支出11.40万元;景洪市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站在职职工医疗缴费支出9.89万元。

8.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29.37万元,主要用于景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在职职工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支出11.16万元;景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乡建设综合服务中心在职职工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支出5.69万元;景洪市房地产交易所在职职工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支出7.42万元;景洪市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站在职职工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支出5.10万元。

9.城乡社区支出—城乡社区管理事务—行政运行支出356.40万元,主要用于景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在职人员工资发放,单位工作运行经费等支出。

10.城乡社区支出—城乡社区管理事务—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415.03万元,主要用于景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乡建设综合服务中心工作运行经费等支出155.05万元;景洪市房地产交易所工作运行经费等支出259.98万元。

11.城乡社区支出—城乡社区公共设施—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支出3166.34万元,主要用于景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G214线景洪南过境公路联络线嘎洒至嘎栋道路改建工程(偿债)专项资金支出。

12.城乡社区支出—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支出141.25万元,主要用于景洪市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站用于事业人员支出工资、对个人家庭补助、工会经费、其他公用支出

13.城乡社区支出—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其他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7500.00万元,主要用于景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维护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等支出。

14.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支出59.20万元,主要用于景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在职职工公积金缴费支出22.59万元;景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乡建设综合服务中心在职职工公积金缴费支出12.11万元;景洪市房地产交易所在职职工公积金缴费支出13.00万元;景洪市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站在职职工公积金缴费支出11.50万元。

(三)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1.工资福利支出

基本工资224.3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24.3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津贴补贴177.4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7.49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奖金66.6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6.69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绩效工资206.0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6.01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76.1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6.15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职业年金缴费38.0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8.08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53.1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3.17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23.8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3.8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2.7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78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住房公积金59.2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9.2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54.0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6.11万元,项目支出87.95万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

办公费62.8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55万元,项目支出44.27万元)

印刷费10.1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10万元,项目支出10.00万元)

水费1.3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30万元,项目支出1.00万元)

电费14.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0万元,项目支出13.00万元)

邮电费11.1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15万元,项目支出4.00万元)

差旅费11.9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0万元,项目支出10.00万元)

维修(护)费33.3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30万元,项目支出33.00万元)

培训费30.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30.00万元)

公务接待费1.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1.00万元)

专用材料费11.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11.00万元)

委托业务费120.5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60万元,项目支出119.90万元)

工会经费13.4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46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福利费0.1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13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8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8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其他交通费用17.4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4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5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51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生活补助3.4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6万元,项目支出1.83万元)

4.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

基础设施建设3166.3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3166.34万元)

5.资本性支出

专用设备购置20.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20.00万元)

基础设施建设7300.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7300.00万元)

(四)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支出情况

本单位无财政专户管理支出

(五)单位资金支出情况

本单位无单位资金安排的支出。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本单位无中央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本单位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本单位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本单位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10个,2021年政府采购预算9.6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9.66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3.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比2020年增加9.66万元,增长100.00%,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办公用品采购支出增加

、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本单位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25.20万元,较上年减少29.50万元,下降53.93%,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用

2021年本单位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万元,较2020年预算数相比,无增减变化。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2021年本单位公务接待费预算为3.70万元,较2020年减少9.50万元,下降71.97%。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20次,共计接待616人次。减少的原因主要是厉行节约,压减“三公”经费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21年本单位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21.50万元,较2020年减少20.00万元,下降48.2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比,无增减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1.50万元,较2020年减少20.00万元,下降48.2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6辆。减少的原因主要是行节约,压减“三公”经费支出。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1,本单位申报项目4个,其中:财政拨款安排4个,涉及金额10853.29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安排0个,涉及金额0.00万元;单位自有资金安排0个,涉及金额0.00万元。

2021年,本单位绩效目标管理实现全覆盖。其中:重点项目2个,涉及金额3086.96万元。重点项目年度绩效目标如下:

景洪市勐腊路延长线项目:财政安排资金项目1486.96万元。该项目年度绩效目标为:在巩固现有成果的基础上,启动路网基础设施重大项目及基础设施建设,解决景洪城区交通通行能力不足,交通设施简陋,路网密度突出等问题,改善交通环境。

景洪市景兰大桥工程项目:财政安排资金项目1600.00万元。该项目年度绩效目标为:有序推进2021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合理节约的安排计划支出,保质保量完成2021年市政基础设施建设,优化城市环境,缓解城市交通压力。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

【事业收入】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单位应当根据本年度事业单位经营活动计划,结合上年度事业单位经营收入规模、经营状况和市场行情等因素进行预计。

【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基本支出】指部门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行使单位职能、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内容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两部分。

【项目支出】指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用费。

【全口径预算管理】是财政预算管理的一种模式,目标是将所有政府收支纳入预算,进行高效、统一管理。2015年正式颁布新修订的《预算法》第五条规定: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至此,把所有预算按上述四类全部分类管理,为政府高效运行奠定基础。

【预算绩效管理】是以预算为对象开展的绩效管理,也就是将绩效管理理念和绩效管理方法贯穿于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的全过程,并实现与预算管理有机融合的一种预算管理模式。预算绩效管理是政府绩效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强化政府预算为民服务的理念,强调预算支出的责任和效率,要求在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的全过程中更加关注预算资金的产出和结果,要求政府部门不断改进服务水平和质量,花尽量少的资金、办尽量多的实事,向社会公众提供更多、更好的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使政府行为更加务实、高效。预算绩效管理的表现形式是四个环节紧密相连,即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运行监控、绩效评价实施、评价结果运用的有机统一,一环扣一环,形成封闭运行的预算管理闭环。

【民生支出】是指各级财政部门依照职能,用于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保、就业、教育、医疗等涉及群众利益方面支出。主要包括:财政用于与人民群众生活直接相关的教育、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社会保障与就业、住房保障、粮油储备、科技文化体育等方面支出;用在与民生密切相关的农业林业水利、公共交通运输、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等方面支出;剔除并未直接投入民生的支出,即教育、农林水、社会保障和就业、文化体育与传媒、医疗卫生等大类支出中的管理事务款和行政运行项。

【部门预算】是反映政府部门收支活动的预算是政府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政策及其行使职能的需要,由基层预算单位编制,逐步上报、审核、汇总,经财政部门审核,经政府同意后提交人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的、全面反映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的预算。通俗地讲,就是一个部门一本账

【财政存量资金】财政存量资金是指收入已经发生、尚未安排预算,或者预算已经安排、尚未形成实际支出的以前年度财政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结转结余、政府性基金预算结转结余、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结转结余、转移支付结转结余、部门预算结转结余、预算稳定调节基金、预算周转金、财政专户资金、收回存量资金等。

三保支出】中央和省为巩固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成果,增强基层政府执政能力,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促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以实现县乡政府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为目标,统一制定了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的国家保障范围和标准。

县级基本财力的保障范围主要包括人员经费、公用经费、民生支出以及其他必要支出,其中,人员经费包括国家和省统一出台的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工资性附加支出,地方津补贴等项目。各地自定政策或参照省级确定的政策及提高标准部分不纳入;公用经费包括办公费等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等其他资本性支出等;基本民生支出主要包括中央和省统一制定政策,涉及农业、教育、文化、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科学技术、计划生育、环境保护、保障性住房和村级组织运转经费等直接针对公民或政策权益人应保障的项目支出。各级政府应按照先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再保其他方面支出的顺序安排预算,足额保障基本支出责任。

三公经费】纳入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是党政机关维持运转或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所开支的相关支出,是政府行政开支的一部分。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景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43.73万元,比上年增加2.52万元,增长6.11%,增加的原因是:人员增加,故办公费及公务交通补助支出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维护机构运行发生的办公费,水电费,电话费,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专用线路租用费、工会经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工作经费支出

事业单位日常公用经费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景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乡建设综合服务中心2021日常公用经费8.58万元,比上年减少4.19万元,下降32.84%,减少的原因是人员减少,公用经费支出减少。日常公用经费主要用于维护机构运行发生的办公费,水电费,电话费,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专用线路租用费、工会经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工作经费支出。

景洪市房地产交易所2021日常公用经费12.74万元,比上年增加0.06万元,增长0.46%,增加的原因是工会经费支出增加日常公用经费主要用于维护机构运行发生的办公费,水电费,电话费,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专用线路租用费、工会经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工作经费支出。

景洪市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站2021日常公用经费7.15万元,比上年减少3.68万元,下降33.96%,减少的原因是厉行节约,压减一切不必要的开支。日常公用经费主要用于维护机构运行发生的办公费,水电费,电话费,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专用线路租用费、工会经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工作经费支出。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鉴于截至202012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20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20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

 

监督索引号53280105033300111

景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部门预算表20211201032555260.xlsx

景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1.docx

景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2.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