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洪市文化和旅游局2021年预算公开说明
- 来源 :景洪市文化和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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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2021-03-11 1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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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洪市文化和旅游局2021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景洪市文化和旅游局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二部分 景洪市文化和旅游局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部门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类项目)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二、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三、市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十四、市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五、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六、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七、部门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八、部门单位基本信息表(一)
十九、部门单位基本信息表(二)
景洪市文化和旅游局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按照预算管理的相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即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根据《西双版纳州财政局转发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预算公开工作实施细则文件的通知》(西财预发〔2016〕214号)、《西双版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强化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西政办函〔2019〕5号)和《景洪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1年预算公开工作的通知》(景财预〔2021〕50号)的相关要求,现将景洪市文化和旅游局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第一部分 景洪市文化和旅游局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党的文化和旅游工作方针政策,研究拟订全市文化和旅游政策措施和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统筹规划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和旅游业发展,拟订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旅游产业转型升级、融合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体制机制改革;协助推进民族文化名州和世界旅游名城建设。
3.管理全市性重大文化艺术活动,指导全市重点文化和旅游设施建设,组织全市文化和旅游整体形象推广,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对外合作和国际、国内市场推广,制定文化和旅游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指导、推进全域旅游和乡村文化振兴。
4.指导、管理文艺事业,指导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
5.负责公共文化事业发展,推进全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旅游公共服务建设,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
6.指导、推进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负责全市智慧旅游建设。
7.负责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
8.拟订文物、博物馆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管理、指导文物、博物工作。
9.统筹规划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组织实施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发展。
10.指导文化和旅游市场发展,对文化和旅游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文化和旅游市场。
11.开展全市文化和旅游综合执法,组织查处全市性、跨区域文化、文物、旅游等市场的违法行为,完成督查督办的大案要案,维护市场秩序。
12.指导、管理文化和旅游对外、对港澳台及境内交流、合作和宣传、推广、促销工作,参与有关驻外及驻港澳台文化和旅游机构工作,组织大型文化和旅游对外及对港澳台交流活动,推动中华文化走出去。
13.负责全市文化艺术和旅游人才队伍建设,加强中青年文化艺术人才和少数民族文化艺术人才培养,推进文化院团与高等院校合作培养人才,开展文化艺术及旅游人才技能培训和文艺评论工作。协调、落实高层次人才有关服务工作。
14.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5.将下属事业单位承担的行政职能划归主管部门。原事业单位机构维持不变。
(二)机构设置情况
景洪市文化和旅游局设6个内设机构及3个下属事业单位,分别是:1.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人事管理、财务管理、机构编制、教育培训、党风廉政、党建、意识形态、深化体制机制改革等工作。组织协调机关和下属单位党建、意识形态和业务,督促体制机制改革等重大事项的落实。拟订机关内部规章制度和年度工作计划。承担文电、会务、档案、信息、新闻宣传、政务信息公开、机要保密、综合考评、离退休干部管理等行政事务工作。负责局机关和下属单位部门预决算、国有资产管理、基本建设项目、政府采购、内部审计工作和各类专项资金监管。指导、监督下属单位财务、资产管理工作。协调办理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负责图书类、文博类、群文类、艺术类专业技术职称初级评审。2.艺术和非遗文博股。拟订音乐、舞蹈、戏曲、戏剧、美术等文艺事业发展和文艺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及扶持政策并组织实施。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创作和生产。指导国有文艺院团和群众文艺业务建设。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负责全市社会艺术水平考级活动的管理和指导。负责艺术科研项目的申报和管理。指导、协调全市性艺术展演、展览、旅游演艺及重大文艺活动。传承和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开展全市文物保护单位申报及保护,指导文物保护单位的申报修缮并进行核查和监督管理。承担博物馆业务指导和管理。指导民间珍贵文物的抢救、征集。3.公共服务股。拟订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务政策及公共文化事业专项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全市文化公共服务和旅游公共服务的指导、协调和推动工作。协调推进文化和旅游公共设施建设。贯彻落实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务标准。指导群众文化、少数民族文化、未成年人文化和老年文化工作。指导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事业和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指导公共数字文化和古籍保护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古籍文献的保护以及项目申报工作。4.产业发展和资源开发股。拟订文化和旅游发展规划,文化产业、旅游产业政策和发展专项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促进文化产业有关门类和旅游产业及新型业态发展。推动产业投融资体系建设和招商引资工作。促进文化、旅游与有关产业融合发展。承担景洪市“旅游革命”的具体工作。负责景洪建设“民族文化名州”和“世界旅游名城”工作。指导全市文化和旅游重点项目建设。承担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规划、开发和保护。指导、推进全域旅游。开展旅游扶贫工作。5.行政审批股。指导文化和旅游市场综合执法队伍建设。负责监督政策法规的执行情况。拟订文化和旅游制度措施并监督实施。开展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承担重大行政事项的听证工作,重大行政决策、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的合法性审查和法制审核工作。承担文化和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贯彻实施文化和旅游市场经营场所、设施、服务、产品等标准。指导文化和旅游行业社会组织体系建设,推动行业协会开展自律管理。对文化和旅游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承担假日旅游市场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管理出境旅游和边境旅游。负责全市节庆审核和报批工作。负责文化和旅游行业内的安全生产、综治维稳、节能减排、扫黑除恶、反恐等工作。承办文化市场行政审批事项、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务事项。统筹协调“放管服”改革工作和“双随机、一公开”工作。6.对外交流合作与宣传推广股。拟订智慧旅游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旅游大数据、综合服务平台、综合管理平台和“一部手机游云南”建设。拟订文化、旅游科技创新发展和艺术科研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文化、旅游的科研成果推广和交流合作。负责全市文化文物和旅游系统统计及经济运行分析、信息发布工作。拟订文化和旅游对外、对港澳台交流合作规划,宣传推广政策和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政府、民间及国际组织在文化和旅游领域交流合作有关事务。负责跨境旅游合作区和边境旅游试验区及金四角旅游圈建设。统筹景洪文化和旅游形象宣传推广工作。开展文化和旅游交流推广、区域合作、市场开发等工作。
下属3个事业单位分别是:景洪市图书馆、景洪市文化馆、景洪市民族文化工作队。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1年重点工作
1.突出学习加强机关建设工作
突出学习宣传贯彻,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指导工作。一是深化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持续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二是坚持全面从严治党,深入学习党章党规,教育党员加强党性锻炼,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党员干部队伍,全面推进基层党组织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加强党支部标准化建设,坚持“三会一课”制度,完善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制度;三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廉政文化活动,营造风清气正的文化环境;四是严格落实巡察整改工作,全盘接收巡察反馈意见,聚焦问题、立行立改,搞好结合、相互促进,切实增强巡察整改落实的成果运用和转化。
2.全力开展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
持续做好新型冠状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继续对文旅行业疫情防控和经营活动进行督查指导,确保疫情防控和经营两不误、两促进,争取上级对文化旅游企业重点项目建设、落实减税降费政策、落实信贷支持政策、落实援企稳岗政策、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促进旅游行业回暖等六个方面给予激励扶持。
3.全力提升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务水平
一是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深化图书馆、文化馆总分馆制建设,继续推进图书馆和文化馆评估定级、旅游厕所建设、文化馆提升改造、江北街道文化站提升改造及乡村舞台设施等公共服务项目的实施。稳定推进基层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建设,积极协调配合推进文化艺术“三馆一中心”项目建设,申报一批乡镇综合文化站、基层综合文化服务中心等项目建设资金,配齐综合文化服务中心硬件设施设备;二是推进文旅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加快主要交通干道与景区连接线建设,努力把行政村硬化道路建设成为旅游风景线,完善旅游交通引导标识标牌,推进旅游交通设施无障碍建设与改造;完善旅游景区景观道路、供水、供电、通信、标识、游客中心等配套设施,大力推进“旅游厕所革命”,新建、改扩建一批旅游厕所。同时,积极推进民族文化发展,在保护的基础上传承和发展,使民族文化与旅游有机融合,扩展文化和旅游的空间;三是大力推进文化惠民工程。继续开展戏曲艺术进校园活动,深入推进全市文化惠民下乡系列工作,全年至少完成70场次公益惠民演出,做好各大节庆群众文化活动,加大督导全市乡镇(街道)、农场组织开展好各项群众文化活动。做好免费开放培训班、公益性展览、讲座、全民阅读活动,加强数字化建设,开展积极开展数字阅读、图书展及线上与线下结合的培训、宣传展览活动;四是大力繁荣文艺精品创作。继续深化完成基诺族大型音乐舞蹈诗剧目《跟着阿舅走》的创作,围绕登革热、新冠肺炎防控、创文、创卫、爱国卫生“七个专项”行动等主题进行现实题材节目创作,做好建党100周年、重大节庆、宣传活动日的美术、摄影、曲艺作品等文艺作品的创作;五是加强文物保护利用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切实落实各项非物质文化遗产及文物的申报、保护传承工作,继续申报曼远村为州级传统文化生态保护区。健全景洪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体制,完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体系,积极申报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及代表性传承人,引导传承人发展非遗项目,做强做大全市各非遗项目。继续加强文物安全、消防安全责任制,进一步加强文保单位、古村落和景点景区安全隐患排查,落实安全责任,做好每月文物安全巡查工作。
4.积极推动产业高质量融合发展
继续推进旅游革命“三部曲”,在提升品质上下功夫。一是推进旅游重大(点)项目建设。积极争取各级旅游发展资金,推进重点项目建设。实施“旅游+”工程,以融合发展为动力,推动旅游与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加快推进旅游+休闲度假、旅游+美丽乡村项目建设,实现旅游产业全域带动,力争文旅固定资产投资年度增长20%;二是推进世界旅游名城建设。筹备景洪市建设世界旅游名城暨创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动员大会,研究编制促进文化旅游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意见,做好国际视野下文旅产业和城市整体的协调发展,高标准实施好旅游基础设施及品牌提升一揽子工程建设。继续推进全域旅游规划编制,补充完善申报材料,争取早日创建成功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加快推进国家5A级野象谷景区创建及傣族园景区等高等级景区改造提升工作。围绕大滇西旅游环线建设要求,打造一批高质量的半山酒店。培育发展乡村旅游示范户、示范村,开发当地农户农事体验、农产品采摘等活动,推动乡村旅游发展和特色旅游产品的创新融合,有效带动中国竞彩网有乡村旅游发展。打造一批乡村文化长廊,乡村文化和旅游资源有效融合,争取入选乡村文化振兴项目和优秀文化志愿者;三是着力做好旅游市场宣传营销。利用新兴网络平台营销,以及节庆假日、南博会、边交会、旅交会等开展促销宣传活动,组织动员企业推出线上线下营销活动,包装出一批“一节一景点、月月有热点”的节庆旅游活动,打造告庄西双景夜间经济示范街区,丰富“深夜食堂”夜间主题活动,开展国有院团精品节目进景区活动。充分发挥交通区位优势资源,积极建设中老柬泰缅“黄金旅游圈”,探索结合跨境区域旅游线路的开发整合与策划营销,拓宽入境游客倍增的渠道。
5.加强文化旅游市场监管
着力加强文化旅游行业监管力度,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目标任务,加强对文化旅游企业开展安全隐患治理排查,重点对文化旅游接待单位存在的风险安全、重大危险源监控、综治维稳、应急保障、旅游安全、旅游服务质量等做好综合检查,扎实开展文化旅游行业贯标工作,提高文化旅游服务质量。扎实开展互联网+政务服务,进一步优化、简化各类政务服务流程,进一步完善文旅领域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机制,定期组织实施跨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监管工作,加强日常市场监管,适时组织各类专项整治和综合执法检查。切实落实“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安全生产”,全面梳理文旅行业风险点,健全完善安全防范应急预案和应急物资储备保障制度,积极组织各类安全应急演练,提升应急处置和抢险救援能力。充分利用各种形式、运用多种载体,持续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提高各类人员安全意识。指导督促各文游企业开展针对性、实效性的安全知识、规章制度和操作技能培训工作。
第二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景洪市文化和旅游局编制2021年部门预算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编制方法、总体思路等内容:根据景洪市财政局关于编制2021年部门预算的通知的要求,结合我单位实际,总结分析上年度预算执行情况,找出影响本预算的各种因素,客观分析本年度国家有关政策对预算的影响。在编制部门预算工作中:一是认真做好部门预算编制的各项工作;二是不断增强预算的计划性、前瞻性和完整性,使部门预算能够保证局机关的的正常运转,年度预算与年度任务相结合,进一步增强预算约束力;三是深化部门预算改革,细化部门预算编制,逐步建立一套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的预算管理体制,从源头上为预算执行的有效性提供保证。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本单位编制2021年部门预算单位共4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4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3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截止2020年11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80名,其中:行政编制14名,事业编制66名(含参公)。在职实有75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 75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50人,其中: 离休0人,退休50人。
车辆编制2辆,实有车辆4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预算总收入1588.9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588.9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余、结转0万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160.95万元,下降9.20%,减少的原因主要是:项目资金减少。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588.91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588.91万元,上年结余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588.91万元(本级财力1588.91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160.95万元,下降9.20%,减少的原因主要是:项目资金减少。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1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588.91万元。本年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588.9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安排支出1588.91万元,政府性基金安排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排支出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安排支出0万元,单位资金安排支出0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60.95万元,下降9.20%,减少的原因主要是:项目资金减少。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变化情况及原因
本年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588.9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26.21万元,项目支出162.70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减少160.95万元,下降9.20%。具体变动情况及原因分析如下:
1.基本支出预算变化情况及原因
2021年用于保障本单位及下属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426.21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增加223.15万元,增长18.55%。增加的原因主要是:单位在职人员工资增加其中:
(1)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3.01%,比2020年预算增加223.94万元,增长20.31%,增加的原因主要是:单位在职人员及编外人员工资和五险增加。
(2)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差旅费等日常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占基本支出的6.30%,比2020年预算减少5.51万元,下降5.78%,减少的原因主要是:单位在职人员减少。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占基本支出的0.38%,比2020年预算增加3.9万元,增长260%,增加的原因主要是:编外人员增加。
(4)资本性支出占基本支出的0.31%,比2020年预算增加4.42万元,增长100%,增加的原因主要是:下属事业单位购买办公设备。
2.项目支出预算变化情况及原因
2021年用于保障本单位及下属事业单位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项目7个,安排162.70万元,如旅游宣传、图书馆和文化馆总分馆建设、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等开支。比2020年预算减少384.10万元,下降70.25%,减少的原因主要是:批复的项目减少。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文化旅游与传媒支出—文化和旅游—行政运行支出508.42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商品服务支出。
2. 文化旅游与传媒支出—文化和旅游—图书馆支出124万元,主要用于景洪市图书馆人员工资和津补贴、日常公用经费的支出及编外人员工资及五险、图书购置费。
3. 文化旅游与传媒支出—文化和旅游—艺术表演团体支出324.71万元,主要用于景洪市民族文化工作队人员工资和津补贴、日常公用经费的支出及编外人员工资及五险。
4. 文化旅游与传媒支出—文化和旅游—群众文化支出144.27万元,主要用于景洪市文化馆人员工资和津补贴、日常公用经费的支出及编外人员工资及五险。
5. 文化旅游与传媒支出—文化和旅游—文化创作与保护支出9.50万元,主要用于景洪市非物质文化保护传承人补助资金。
6. 文化旅游与传媒支出—文化和旅游—旅游宣传支出30万元,主要用于旅游行业业务的支出及旅游宣传促销活动的支出。
7. 文化旅游与传媒支出—文化和旅游—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121.20万元,主要用于2021年非税编外人员工资及五险及旅游事业发展专项资金。
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0.44万元,主要用于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工作经费的支出。
9.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0.93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离退休工作经费的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95.28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11.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大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47.64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12.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支出28.67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13.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支出34.21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14.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44.44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及退休人员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支出。
15.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75.21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人员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三)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1.工资福利支出
基本工资266.9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66.95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津贴补贴256.7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56.79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奖金106.2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6.25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绩效工资228.4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28.42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95.2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5.28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职业年金缴费47.6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7.64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74.2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4.21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29.7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9.77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1.6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6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39.2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4.41万元,项目支出4.80万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
办公费15.4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43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手续费0.0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03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水费0.5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54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电费3.9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93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邮电费3.2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2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物业管理费0.8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8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差旅费23.1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50万元,项目支出16.63万元)
因公出国(境)费用0.5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5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公务接待费0.7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7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专用材料费1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12万元)
劳务费0.0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05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委托业务费27.4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27.40万元)
工会经费17.3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35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福利费0.1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18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6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6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其他交通费用33.3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3.31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2.0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71万元,项目支出8.37万元)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77.3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0万元,项目支出75.50万元)
4.资本性支出
办公设备购置22.2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22万元,项目支出18万元)
专用设备购置0.2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2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四)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支出情况
本单位无财政专户管理的支出。
(五)单位资金支出情况
本单位无单位资金安排的支出。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本单位无中央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本单位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本单位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本单位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13个,2021年政府采购预算25.8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5.82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比2020年减少380.75万元,下降93.65%,减少的主要原因是:项目资金减少。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本单位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11.57万元,较上年减少3.32万元,下降22.30%,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用
2021年本单位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97万元,较2020年减少0.03万元,下降3%。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2个,因公出国(境)2人次。减少的原因主要是:由于疫情影响,单位安排出国(境)减少,因此预算减少。
(二)公务接待费
2021年本单位公务接待费预算为4.60万元,较2020年减少1.29万元,下降21.9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23次,共计接待460人次。减少的原因主要是:严格执行公务接待制度和中央八项规定,合理压缩公务接待经费开支。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21年本单位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6万元,较2020年减少2万元,下降25%。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比,无增减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万元,较2020年减少2万元,下降25%。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减少的原因主要是:公车改革,只保留2辆公务车,使用公车平台调车较多,认真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单位公车使用频率降低,不断减少车辆运行维护费开支。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1年,本单位申报项目7个,其中:财政拨款安排7个,涉及金额162.7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安排0个,涉及金额0万元;单位自有资金安排0个,涉及金额0万元。
2021年,本单位绩效目标管理实现全覆盖。其中:重点项目2个,涉及金额50.40万元。 重点项目年度绩效目标如下:
景洪市图书馆总分馆建设专项资金项目:财政安排资金28万元。该项目年度绩效目标为:为使图书馆总分馆制服务体系正常运行,更好的为群众提供方便、快捷、均等的基本公共文化服务,需进一步配备和完善服务设施设备及资源。通过项目实施,加快构建和完善中国竞彩网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实现基本公共文化服务的均等化、便利化,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效能,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需求。
景洪市文化馆总分馆建设专项资金项目:财政安排资金22.40万元。该项目年度绩效目标为:通过项目的实施保证景洪市文化馆总分馆数字化服务体系得以延续;同时通过本项目的实施使景洪市文化馆各馆服务体系得以完备和拓展;是景洪市文化馆2021年公共文化服务的重要内容,是推动景洪市公共文化服务的重要载体。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
【事业收入】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单位应当根据本年度事业单位经营活动计划,结合上年度事业单位经营收入规模、经营状况和市场行情等因素进行预计。
【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基本支出】指部门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行使单位职能、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内容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两部分。
【项目支出】指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用费。
【全口径预算管理】是财政预算管理的一种模式,目标是将所有政府收支纳入预算,进行高效、统一管理。2015年正式颁布新修订的《预算法》第五条规定: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至此,把所有预算按上述四类全部分类管理,为政府高效运行奠定基础。
【预算绩效管理】是以“预算”为对象开展的绩效管理,也就是将绩效管理理念和绩效管理方法贯穿于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的全过程,并实现与预算管理有机融合的一种预算管理模式。预算绩效管理是政府绩效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强化政府预算为民服务的理念,强调预算支出的责任和效率,要求在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的全过程中更加关注预算资金的产出和结果,要求政府部门不断改进服务水平和质量,花尽量少的资金、办尽量多的实事,向社会公众提供更多、更好的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使政府行为更加务实、高效。预算绩效管理的表现形式是四个环节紧密相连,即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运行监控、绩效评价实施、评价结果运用的有机统一,一环扣一环,形成封闭运行的预算管理闭环。
【民生支出】是指各级财政部门依照职能,用于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保、就业、教育、医疗等涉及群众利益方面支出。主要包括:财政用于与人民群众生活直接相关的教育、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社会保障与就业、住房保障、粮油储备、科技文化体育等方面支出;用在与民生密切相关的农业林业水利、公共交通运输、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等方面支出;剔除并未直接投入民生的支出,即教育、农林水、社会保障和就业、文化体育与传媒、医疗卫生等大类支出中的“管理事务”款和“行政运行”项。
【部门预算】是反映政府部门收支活动的预算。是政府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政策及其行使职能的需要,由基层预算单位编制,逐步上报、审核、汇总,经财政部门审核,经政府同意后提交人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的、全面反映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的预算。通俗地讲,就是“一个部门一本账”。
【财政存量资金】财政存量资金是指收入已经发生、尚未安排预算,或者预算已经安排、尚未形成实际支出的以前年度财政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结转结余、政府性基金预算结转结余、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结转结余、转移支付结转结余、部门预算结转结余、预算稳定调节基金、预算周转金、财政专户资金、收回存量资金等。
【“三保”支出】中央和省为巩固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成果,增强基层政府执政能力,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促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以实现县乡政府“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为目标,统一制定了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的国家保障范围和标准。
县级基本财力的保障范围主要包括人员经费、公用经费、民生支出以及其他必要支出,其中,人员经费包括国家和省统一出台的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工资性附加支出,地方津补贴等项目。各地自定政策或参照省级确定的政策及提高标准部分不纳入;公用经费包括办公费等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等其他资本性支出等;基本民生支出主要包括中央和省统一制定政策,涉及农业、教育、文化、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科学技术、计划生育、环境保护、保障性住房和村级组织运转经费等直接针对公民或政策权益人应保障的项目支出。各级政府应按照“先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再保其他方面支出”的顺序安排预算,足额保障基本支出责任。
【“三公”经费】纳入州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州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是党政机关维持运转或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所开支的相关支出,是政府行政开支的一部分。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景洪市文化和旅游局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66.56万元,比上年增加1.79万元,增长2.76%,增加的原因是:单位人员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维护机构运行发生的办公费,水电费,电话费,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专用线路租用费、工会经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工作经费支出。
事业单位日常公用经费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景洪市图书馆、景洪市文化馆、景洪市民族文化工作队2021年日常公用经费31.32万元,比上年增加0.73万元,增长2.39%,增加的原因是单位人员增加。日常公用经费主要用于维护机构运行发生的办公费,水电费,电话费,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专用线路租用费、工会经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工作经费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鉴于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20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20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
监督索引号5328010603570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