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洪市统计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告
- 作者 :胡正红
- 来源 :景洪市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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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2017-12-21 16:22
第一部分 景洪市统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景洪市统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依据中国竞彩网办公厅《关于印发景洪市统计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统计局的主要职能是:
(1)贯彻执行国家和云南省关于统计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统计制度、统计标准,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市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
(2)负责贯彻执行国民经济核算体系,组织实施全市国民经济核算和投入产出调查,核算全市地区生产总值,汇编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
(3)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重大国情国力普查计划、方案,组织实施国家统一部署的本市人口、经济、农业等重大国情国力普查,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国情国力方面的统计数据。
(4)负责组织实施全市国民经济各行业和社会、科技、能源、投资、消费、收入、人口、劳动力、旅游、资源环境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地质勘查、旅游、交通运输、邮政、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公用事业、资源、房屋、对外贸易、对外经济等全市性基本统计数据。
(5)统一评估、核定、管理、公布全市性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负责人民群众幸福指数及小康社会进程测算。
(6)负责对全市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资源环境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收集、整理省内各县(市)及全国三十个少数民族自治州首府城市的基本统计资料,开展比较研究。向市委、市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7)监督检查统计法律、法规、规章和统计制度、统计标准的执行情况,查处统计违法、违纪行为;承担有关行政复议受理和行政诉讼应诉工作;审核备案和审批本市统计调查项目。
(8)建立并管理全市经济社会运行宏观数据库和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统计数据库系统,指导乡镇、街道、农场的统计信息化系统建设。
(9)建立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开展对重要统计数据的审核、监控和评估。
(10)依法协助乡镇、街道、农场管理乡镇、街道、农场统计站。负责全市统计教育和对乡镇、街道、农场统计人员的业务培训和业务指导。
(11)承办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6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发扬爱岗敬业精神,做好各项常规统计工作(包括各类统计月、季、年报及综合、核算资料的收集、整理、编印工作),加强调查研究统计分析,做好优质服务工作,为市委、市政府以及各部门提供翔实的统计数据。
(2)继续做好201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
(3)多项并举,做好农业普查前期工作。以制定宣传方案、准备宣传资料、部署宣传工作为工作重点,宣传普查的内容、对象和普查的业务、技术、物资准备以及单位清查情况,认真做好前期准备工作,为下一步农业普查打下坚实基础。
(4)强化依法行政,优化统计环境。认真组织实施统计“六五”普法规划,强化宣传《统计法实施细则》和国家统计报表制度及普查工作相关制度,进一步加大统计执法力度。
(5)强化干部作风教育,提升工作质量。
(6)加强机制保障,不断健全帮扶工作机制,做好扶贫工作。
(7)抓好县域主要经济指标监测、预测和预警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景洪市统计局纳入2016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
1.景洪市统计局
景洪市统计局设9个内设机构,分别是:办公室、综合股、核算监测股、一产业统计股、二产业统计股、三产业统计股、工业能源统计股、统计法规股、普查中心。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景洪市统计局2016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8人。其中:行政编制18人(含行政工勤编制 1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5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0人 (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4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4人。
实有车辆编制 2 辆,在编实有车辆3辆。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景洪市统计局2016年度收入合计4,162,282.49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 3,883,282.49元,占总收入的93.30%; 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 0.00%;事业收入0.00元,占 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 0.00元,占总收入的0.00%; 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 0.00%;其他收入279,000.00元,占 总收入的6.70%。与上年对比收入增加了951534.28元,主要原因是2016年开展了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增加了项目支出。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景洪市统计局2016年度支出合计4,467,122.30元。其中:基本支出 2,707,458.20元,占总支出的60.61%; 项目支出1,759,664.10元,占总支出的 39.39%;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 0.00元,占总支出的 0.00%。与上年对比支出增加了1481572.5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6年度用于保障景洪市统计局、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707,458.2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了765750.49元,主要原因是补缴2014年10月至2016年12月人员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及增加人员经费。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6.74%;办公费、印 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3.26%。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6年度用于保障景洪市统计局、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759,664.1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了715822.01元,主要原因是2016年开展景洪市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项目,增加了项目经费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景洪市统计局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240,168.47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4.92%。与上年对比增加了1540151.34元,主要原因是2016年补缴2014年10月至2016年12月人员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及人员经费增加,增加了基本支出经费;2016年开展景洪市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项目,增加了项目经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 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548,815.2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3.70%。主要用于行政运行、专项普查活动、统计抽样调查、其他统计信息事务支出等方面。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8.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71,662.4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77%。主要用于退休人员工资和退休人员公用经费支出。
9.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105,278.8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48%。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2.农林水(类)支出3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71%。主要用于国家统计局景洪调查队其他农林水调查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4. .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5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8%。主要用于工业和信息产业培训等方面。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8.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 住房保障(类)支出134,412.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17%。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1.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2.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3.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景洪市统计局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30000元,支出决算为 58,951.44元,完成预算的45.34%。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 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 23,509.44元,完成预算的58.7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35,442.00元,完成预算的 39.38%。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高度重视各项专项治理工作,认真组织厉行节约工作,“三公经费”控制工作,不折不扣地贯彻执行有关的政策和规章。按照轻车简从、减少陪同、简化接待的要求,规范和改进公务接待工作。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5年增加14732.52元,增长33.3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 决算增加/减少0.00元,增长/下降 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 13558.81元,增长136.2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173.71元,下降 3.42%。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增加是2016年开展景洪市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普查小区点多面广。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 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 23,509.44元,占39.88%;公务接待费支出 35,442.00元,占60.12%。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3,509.44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23,509.44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保障全市统计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35,442.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35,442.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8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678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统计部门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学习交流统计工作开支住宿费、用餐费等公务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景洪市统计局2016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11,929.97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02277.22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其他交通费和对扶贫投入。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其中:办公费27900.73元、水费6470.8元、电费7744.35元、邮电费9872.65元、差旅费796元、公务接待24775.00元、离退休公务接待900元、劳务费5400.00元、工会经费17761.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3509.44元、其他交通费54000.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2800.00元。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景洪市统计局2016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62515.00元,其中:台式电脑6台22800元、笔记本电脑17台63410元、复印机13500元、办公桌9张7440元、办公椅8张1280元、统计年鉴16532元、经济普查年鉴26000元、经济手册11553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景洪市统计局资产总额2515971.64元,其中:流动资产1018971.14元,固定资产1497000.5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43276.84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153205.16元,固定资产增加396482元。
(四)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三)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 (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 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 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情况说明里涉及到需要解释说明的决算相关专用名词,在此进行说明解释。
我单位对此部分没有相关名词需做解释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