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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洪市农业农村局2021年预算公开说明

  • 来源 :景洪市农业农村局
  • 访问次数 :
  • 发布时间 :2021-03-10 16:30

监督索引号53280111062700000

景洪市农业农村局2021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景洪市农业农村局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二部分 景洪市农业农村局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部门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类项目)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二、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三、市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十四、市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五、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六、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七、部门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八、部门单位基本信息表(一)

十九、部门单位基本信息表(二)

景洪市农业农村局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按照预算管理的相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即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根据《西双版纳州财政局转发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预算公开工作实施细则文件的通知》(西财预发〔2016〕214号)、《西双版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强化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西政办函〔2019〕5号)和《景洪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1年预算公开工作的通知》(景财预〔2021〕50号)的相关要求,现将景洪市农业农村局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第一部分   景洪市农业农村局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根据《景洪市深化党政机构改革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景洪市深化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景机改发〔2019〕1号)精神,景洪市农业农村局于2019年3月完成组建,作为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正科级),加挂市畜牧兽医局牌子,承担中共景洪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州、市委关于“三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1、贯彻落实党的“三农”工作方针政策,统筹研究和组织实施“三农”工作的中长期规划重大政策。参与起草农业农村有关规范性文件草案,指导农业综合执法,承担法律法规明确的执法职责。承担农业农村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指导工作,承办农业农村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与审批工作,参与涉农的财税、价格、收储、金融保险、进出口等政策制定。

2、统筹推动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指导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3、拟订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负责农民承包地、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负责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和集体资产管理工作。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

4、指导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和农

业龙头企业、乡镇企业发展工作。培育、保护农业品牌打造世界“绿色食品牌”。组织农业会展,促进招商引资,提出促进农产品流通和市场开拓的建议。发布农业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农村经济运行情况。承担农业统计和农业农村信息化有关工作。

5、负责种植业、畜牧业、渔业、生物产业、农垦、农业机械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等各农业产业的监督管理。指导粮食等农产品生产,组织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指导农业标准化生产、促进绿色发展。负责渔政渔港监督管理。

6、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追溯、风险评估。参与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地方标准,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

7、组织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指导农用地、渔业水域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与管理,负责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工作。指导农产品产地环境管理和农业清洁生产,指导设施农业、生态循环农业、节水农业发展以及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利用、农业生物产业发展。牵头管理外来物种。

8、负责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组织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组织兽医医政、兽药药政药检工作,负责执业兽医和畜禽屠宰行业管理。

9、负责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指导动植物防疫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市内动植物防疫检疫工作,发布疫情并组织扑灭。

10、负责农业投资管理。提出农业投融资体制机制改革建议。編制中央、省、州投资安排的农业投资项目建设规划,提出农业投资规模和方向、扶持农业农村发展财政项目的建议,按照市政府规定权限审批农业投资项目,负责农业投资项目资金安排和监督管理。

11、推动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和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和农技推广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农业领城的高新技术和应用技术研究、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负责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和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

12、指导农业农村人才工作。拟订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指导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农业科技人才培养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作。

13、参与农业对外合作。配合开展农业涉外事务,参与农业贸易促进和有关国际、省际、州际、市际交流合作,具体执行有关农业援外项目。

14、将下属事业单位承担的行政职能划归主管部门。原事业单位机构维持不变。

15、职能转变。

①统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升农业发展质量,扎实推进美丽乡村建设,推动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加快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

②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和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坚持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严防、严管、严控质量安全风险,让人民群众吃得放心、安心。

③深入推进简政放权,加强对行业内交叉重复以及性质相同、用途相近的农业投资项目的统筹整合,最大限度缩小项目审批范围,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切实提升国家、省、州、市支农政策效果和资金使用效益。

16、完成市委、市政府和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景洪市农业农村局独立核算机构16个,分别是:景洪市农业农村局(机关)、景洪市农机安全监理站、景洪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景洪市动物卫生监督所、景洪市农业信息中心、景洪市农业机械化技术学校、云南省普文公路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站、景洪市经济作物工作站、景洪市土壤肥料工作站、景洪市农村经营管理站、景洪市种子管理站、景洪市畜牧技术推广站、景洪市农业机械推广站、景洪市植保植检站、景洪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景洪市水产技术推广站。

单位内设办公室(市委农办秘书股)、行政审批与政策法规股、改革与发展规划股、绿色食品与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股、乡村产业发展股、农业农村环境资源股、市场信息化与对外交流合作股、种植业与农药管理股、养殖业管理股、项目建设管理股等10个股室。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1年,我们将严格按照中央和省委、州委、市委对“三农”工作的部署要求,坚持乡村振兴战略“二十字”方针,在疫情防控常态化前提下,扎实做好“六稳”“六保”工作任务,进一步强化机遇意识和忧患意识,以市委和市政府工作的总体要求为总目标,加快推动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

一是进一步抓好产业培育提升。以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引领,持续壮大特色板块基地,创建热区水果、冬季蔬菜、特色生物等农业示范基地,继续壮大小耳猪、罗非鱼等优势养殖业。以产业化思路、规模化思路、品牌化思路、项目化思路、生态化思路和“互联网+”思维提升农业现代化水平,不断巩固“两区”划定工作成果,保障中国竞彩网粮食安全,确保粮食种植面积稳定在29.5万亩以上、产量稳定在9.5万吨以上,生猪生产达到上级下达的任务。完成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市)创建工作,大力开展“三品一标”认定和保护力度,力争“三品一标”认证(定)产品新增8个,完成“景字号”农业品牌创建工作,力争培育州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3家。

二是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和重点项目建设。围绕“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要求,合理设定乡村振兴阶段性目标和重点任务,科学把握节奏力度,找准工作重点。完成2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投入建设资金3000万元,不断完善农田水利基础设施;进一步抓好大渡岗现代产业园建设,大力发展农家乐、休闲山庄等乡村旅游项目,丰富乡村经济业态,使景洪市茶园综合产出功能、农产品质量安全得到提升,品牌创建与宣传取得明显成效;完成跨境动物区域化管理试点项目;继续推进冬繁良种繁育基地项目建设,提升种业科技创新能力、供种保障能力,强化农业科技支撑;开展数字农业建设,争取“互联网+农产品”有重大突破。

三是推动农村改革纵深发展。继续做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收尾工作,加快农村土地确权信息平台建设和成果应用;全面完成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积极有效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探索完善农村集体产权权能,建立健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积极推动改革工作圆满完成;稳慎推进农村宅基地改革,加大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进度,完成景洪市农业农村局下属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工作,持续推进农业农村领域“放管服”改革。

四是建设生态宜居美丽乡村。以提升农村人居环境为重点,2021年继续推进16个美丽宜居乡村大比武行动,创建103个“五好村”,全力建设美丽宜居乡村。持续加强村庄规划、村容村貌提升、农村垃圾治理、农村污水治理、农村厕所革命、农村面源污染防治和长效机制建设为主攻方向,全面提升农村人居环境质量。继续推进农村面源污染治理、杜绝白色污染,减少农药化肥使用,减轻农业面源污染,打造清洁田园;继续实施美丽乡村建设,发挥其示范引领作用,以点带面,整体提升全市美丽宜居乡村水平,确保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五是进一步保障农业农村安全稳定。持续抓好非洲猪瘟防控,抓好草地贪夜蛾虫害防控,力争把危害风险降到最低。加大农机、渔业、农环、畜禽屠宰场等重点行业和领域的安全隐患排查,切实防范农业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加大农产品监管力度,认真贯彻落实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法律法规,切实加大宣传培训和市场监管力度;加强种子、化肥、农药等农资市场的监管,加强对各类涉农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大力整顿和规范生产经营秩序,杜绝假冒伪劣农资上市坑农,严厉打击坑农害农行为,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真正起到为农业农村经济发展保驾护航的作用。

六是巩固拓展产业扶贫成果。激发贫困人口的内生动力,增加造血功能,坚持扶贫与扶智、扶志、扶能相结合。整合资源,继续组织开展产业发展技术培训,拓宽产业发展和脱贫致富途径,帮助贫困户掌握新技术,提高种养业生产效能,增加种养收益。巩固提升产业扶贫成果,推进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无缝衔接,持续推进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壮大。乡村振兴相关支持政策优先向脱贫攻坚地区倾斜,继续补齐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短板,创新方式方法建立利益联结机制,大力发展村级特色产业和村集体经济,增强贫困村持续发展能力。

七是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强化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认真落实党对“三农”工作集中统一领导的要求,改进工作方式方法,统筹推进“三农”各项工作。紧紧扭住“三定方案”这一牛鼻子,整合职能职责,补齐技术短板,组建一支与现行农业发展相适应的农业农村队伍。加强机关党建工作,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强化党性教育,引导全体党员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入开展各类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严肃干部人事工作纪律,坚定不移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纠正四风问题。努力推进乡村全面振兴不断取得新成效,巩固发展“三农”持续向好的形势,确保把主题教育的实践转化为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的成果,为全面小康奠定坚实的“三农”基础!

第二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景洪市农业农村局全面贯彻中央、省、州、市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农业农村发展各项目标任务,按照市财政局预算制度改革的要求,积极推进预算编制和执行决算的规范化、科学化、法制化,逐步建立公平、公正的预算编制机制,科学合理编制预算。本着“统筹兼顾、量入为出、突出重点、有保有压”的思路,进一步落实《预算法》及支出经济分类改革有关要求,从严从紧编制各项预算收支,实行全口径编制2021年部门预算。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本单位编制2021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6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6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1个;事业单位14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截止2020年11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208名,其中:行政编制43名(含参公9人),事业编制165名。在职实有205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205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123人,其中:离休2人,退休121人。

车辆编制15辆,实有车辆18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预算总收入4,495.0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495.0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余、结转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454.38万元,增长11.25%,增加的原因主要是:2021年社保费纳入年初预算。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4,495.08万元,其中:本年收入4,495.08万元,上年结余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4,495.08万元(本级财力4,495.08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454.38万元,增长11.25%,增加的原因主要是:2021年社保费纳入年初预算。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1年部门预算总支出4,495.08万元。本年财政拨款安排支出4,495.0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安排支出4,495.08万元,政府性基金安排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排支出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安排支出0万元,单位资金安排支出0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454.38万元,增长11.25%,增加的原因主要是:2021年社保费纳入年初预算。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变化情况及原因

本年财政拨款安排支出4,495.0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130.42万元,项目支出364.66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增加454.38万元,增长11.25%。具体变动情况及原因分析如下:

1.基本支出预算变化情况及原因

2021年用于保障本单位及下属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4,130.42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增加755.07万元,增长22.37%。增加的原因主要是:2021年社保费纳入年初预算增加基本支出,其中:

(1)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3.38%,比2020年预算增加766.8万元,增长24.82%,增加的原因主要是2021年社保费纳入年初预算增加工资福利支出。

(2)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差旅费等日常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占基本支出的5.42%,比2020年预算增加5.55万元,增长2.54%,增加的原因主要是2021年聘用残疾职工,按有关规定免缴残疾人保障金,免缴的残疾人保障金全部用于弥补单位正常运转发生的支出。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占基本支出的1.05%,比2020年预算减少15.16万元,下降25.83%,减少的原因主要是离休人员沈子云划到市科工局所以离休费减少。

(4)资本性支出占基本支出的0.15%,比2020年预算减少2.13万元,下降25.98%,减少的原因主要是2021年减少一般公用经费购置办公设备。

2.项目支出预算变化情况及原因

2021年用于保障本单位及下属事业单位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项目8个,安排364.66万元,如景洪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项目经费、景洪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专项资金、动物疫病防治及防疫体系建设等补助经费开支。比2020年预算减少300.69万元,下降45.19%,减少的原因主要是景洪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项目经费等支出比上年减少。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1.03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及参公退休人员公用经费。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事业单位离退休38.36万元,主要用于事业离退休人员公用经费及离休费。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09.91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54.95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人员职业年金缴费。

5.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36.56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及参公人员医疗保险缴费。

6.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166.03万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医疗保险缴费。

7.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132.83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人员公务员医疗保险缴费。

8.农林水支出—农业农村—行政运行610.36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及参公人员工资,工伤、生育保险缴费及日常公用经费。

9.农林水支出—农业农村—事业运行2,443.43万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工资,工伤、生育保险缴费及日常公用经费。

10.农林水支出—农业农村—病虫害控制130.96万元,主要用于景洪市非洲猪瘟防控处置补偿经费100.96万元、动物疫病防治及防疫体系建设等补助经费30万元。

11.农林水支出—农业农村—农产品质量安全30万元,主要用于景洪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专项资金30万元。

12.农林水支出—农业农村—执法监管28万元,主要用于动物及动物产品卫生安全监管专项资金28万元。

13.农林水支出—农业农村—行业业务管理3万元,主要用于景洪市村(社区)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补助资金3万元。

14.农林水支出—农业农村—农村合作经济100万元,主要用于景洪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项目经费100万元。

15.农林水支出—农业农村—其他农业农村支出72.7万元,主要用于景洪市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补助资金69.04万元、小黑江回龙山水电站渔政管理专项资金3.66万元。

16.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236.96万元,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

(三)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1.工资福利支出3,856.80万元。

基本工资907.1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07.16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津贴补贴633.4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33.43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奖金176.4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6.4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绩效工资944.6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44.66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309.9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09.91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职业年金缴费154.9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4.95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229.6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29.68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96.8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6.85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45.8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5.85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住房公积金236.9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36.96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20.9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0.95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432.53万元。

办公费31.7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1.21万元,项目支出0.5万元);

印刷费6.1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0万元,项目支出5万元);

咨询费0.1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1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手续费0.1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11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水费0.6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62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电费11.7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76万元,项目支出1万元);

邮电费7.1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07万元,项目支出0.05万元);

物业管理费0.7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7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差旅费27.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2万元,项目支出6.5万元);

维修(护)费9.5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4万元,项目支出5.15万元);

培训费24.1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7万元,项目支出22.8万元);

公务接待费2.9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93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专用材料费66.2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6.02万元,项目支出0.2万元);

劳务费3.4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5万元,项目支出2.2万元);

委托业务费87.7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88万元,项目支出82.88万元);

工会经费52.4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2.48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福利费0.4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49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5.5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5.5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其他交通费用40.6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9.16万元,项目支出1.50万元);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3.4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50万元,项目支出14.90万元)。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44.48万元。

离休费35.2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5.2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生活补助8.3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32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个人农业生产补贴100.9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100.96万元)。

4.资本性支出11.27万元。

办公设备购置11.2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07万元,项目支出5.2万元)。

5.对企业补助50万元。

费用补贴5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50万元)。

(四)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支出情况

2021年,本单位无财政专户管理的支出。

(五)单位资金支出情况

2021年,本单位无单位资金安排的支出。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本单位无中央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本单位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本单位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本单位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19个,2021年政府采购预算22.0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9.01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比2020年减少3.95万元,下降15.22%,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减少采购兽药用品。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本单位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80.84万元,较上年减少8.60万元,下降9.62%,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用

2021年本单位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50万元,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1个,因公出国(境)1人次。与上年预算数相比,无增减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

2021年本单位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6.71万元,较2020年减少3.33万元,下降16.63%。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50次,共计接待1000人次。减少的原因主要是严格贯彻落实厉行节约等相关制度规定精神,从严控制公务接待费用。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21年本单位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63.63万元,预计较2020年减少5.27万元,下降7.65%。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比,无增减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3.63万元,较2020年减少5.27万元,下降7.65%,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8辆。减少的原因主要是严格贯彻落实厉行节约等相关制度规定精神,从严控制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用。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1年,本单位申报项目8个,其中:财政拨款安排8个,涉及金额364.66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安排0个,涉及金额0万元;单位自有资金安排0个,涉及金额0万元。

2021年,本单位绩效目标管理实现全覆盖。其中:重点项目1个,涉及金额30万元。重点项目年度绩效目标如下:

动物疫病防治及防疫体系建设项目:财政安排资金30万元。该项目年度绩效目标为:认真做好景洪市动物疫病防控各项工作,推动重大动物疫病免疫、监测及控制工作,常年储备充足应急物资,切实加强非洲猪瘟等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并通过规范采样、严谨监测,为疫情防控决策提供科学依据,保障全市畜牧业健康发展。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

【事业收入】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单位应当根据本年度事业单位经营活动计划,结合上年度事业单位经营收入规模、经营状况和市场行情等因素进行预计。

【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基本支出】指部门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行使单位职能、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内容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两部分。

【项目支出】指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用费。

【全口径预算管理】是财政预算管理的一种模式,目标是将所有政府收支纳入预算,进行高效、统一管理。2015年正式颁布新修订的《预算法》第五条规定: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至此,把所有预算按上述四类全部分类管理,为政府高效运行奠定基础。

【预算绩效管理】是以“预算”为对象开展的绩效管理,也就是将绩效管理理念和绩效管理方法贯穿于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的全过程,并实现与预算管理有机融合的一种预算管理模式。预算绩效管理是政府绩效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强化政府预算为民服务的理念,强调预算支出的责任和效率,要求在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的全过程中更加关注预算资金的产出和结果,要求政府部门不断改进服务水平和质量,花尽量少的资金、办尽量多的实事,向社会公众提供更多、更好的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使政府行为更加务实、高效。预算绩效管理的表现形式是四个环节紧密相连,即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运行监控、绩效评价实施、评价结果运用的有机统一,一环扣一环,形成封闭运行的预算管理闭环。

【民生支出】是指各级财政部门依照职能,用于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保、就业、教育、医疗等涉及群众利益方面支出。主要包括:财政用于与人民群众生活直接相关的教育、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社会保障与就业、住房保障、粮油储备、科技文化体育等方面支出;用在与民生密切相关的农业林业水利、公共交通运输、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等方面支出;剔除并未直接投入民生的支出,即教育、农林水、社会保障和就业、文化体育与传媒、医疗卫生等大类支出中的“管理事务”款和“行政运行”项。

【部门预算】是反映政府部门收支活动的预算。是政府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政策及其行使职能的需要,由基层预算单位编制,逐步上报、审核、汇总,经财政部门审核,经政府同意后提交人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的、全面反映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的预算。通俗地讲,就是“一个部门一本账”。

【财政存量资金】财政存量资金是指收入已经发生、尚未安排预算,或者预算已经安排、尚未形成实际支出的以前年度财政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结转结余、政府性基金预算结转结余、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结转结余、转移支付结转结余、部门预算结转结余、预算稳定调节基金、预算周转金、财政专户资金、收回存量资金等。

【“三保”支出】中央和省为巩固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成果,增强基层政府执政能力,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促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以实现县乡政府“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为目标,统一制定了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的国家保障范围和标准。

县级基本财力的保障范围主要包括人员经费、公用经费、民生支出以及其他必要支出,其中,人员经费包括国家和省统一出台的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工资性附加支出,地方津补贴等项目。各地自定政策或参照省级确定的政策及提高标准部分不纳入;公用经费包括办公费等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等其他资本性支出等;基本民生支出主要包括中央和省统一制定政策,涉及农业、教育、文化、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科学技术、计划生育、环境保护、保障性住房和村级组织运转经费等直接针对公民或政策权益人应保障的项目支出。各级政府应按照“先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再保其他方面支出”的顺序安排预算,足额保障基本支出责任。

【“三公”经费】纳入州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州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是党政机关维持运转或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所开支的相关支出,是政府行政开支的一部分。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景洪市农业农村局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75.06万元,比上年增加2.98万元,增长4.23%,增加的原因是:办公设备老化更新。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维护机构运行发生的办公费,水电费,电话费,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专用线路租用费、工会经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工作经费支出。

事业单位日常公用经费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景洪市农业农村局2021年日常公用经费152.67万元,比上年减少1.91万元,下降1.24%,减少的原因是:事业在职人数减少2人日常公用经费相应减少。日常公用经费主要用于维护机构运行发生的办公费,水电费,电话费,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专用线路租用费、工会经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工作经费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鉴于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20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20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


监督索引号53280111062700111

景洪市农业农村局2021年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doc

景洪市农业农村局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报表20211130082406210.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