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洪市财政局关于景洪市城市管理局2019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的通报
- 来源 :景洪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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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2021-01-05 10:21
景财会监绩〔2020〕93号
景洪市城市管理局:
为加强财政支出项目管理,强化支出责任,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市财政局委托西双版纳中静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对2019年度部门整体支出进行绩效评价,并制定了景洪市城市管理局2019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根据其报送的信息资料和实地核查情况,出具《景洪市城市管理局2019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现将项目绩效评价结果通报如下:
一、项目总体情况
(一)部门概况
根据《中共景洪市委办公室 中国竞彩网关于印发〈景洪市城市管理局职能配置 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景办字〔2019〕49号)相关内容,景洪市城市管理局基本情况如下:
1.部门主要职责。
(1)拟定景洪市城市管理的措施、标准和发展政策。
(2)负责拟定景洪市城市管理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制定景洪市城市管理综合治理和专项整治方案及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3)承担对全市城市管理进行指导务培训办调服务监督检查和考核评比的相关作。
(4)负责相对集中行使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城市规划管理、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城市园林绿化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负责相对集中行使市场监督管理、公安交通管理、市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部分行政处罚权;履行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或省、市人民政府赋予的其他城市管理及综合行政执法的行政处罚权。
(5)负责景洪市数字化城市管理的统一监督指挥、统筹协调、监督检查、考核评价工作;负责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社会联动工作;负责整合城市管理相关电话服务平台,形成与全国统一的12319城市管理服务热线。
(6)负责指导、监督、检查、考核和协调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对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人员行政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不依法行政或处罚不当的行为做出纠正和查处。
(7)景洪市城市管理局下属事业单位承担的行政职能划归主管部门,原事业单位机构设置不变。
(8)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9)将下属事业单位承担的行政职能划归主管部门,原事业单位机构维持不变。
2.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情况。
景洪市城市管理局设3个内设机构。分别是:办公室、行政审批股、法规股。
景洪市城市管理局行政编制10名。设局长1名(正科级),副局长3名(副科级)。在职在编实有人员170人,其中行政人员9人,参公37人,事业编制124人。
(二)部门整体支出情况
2019年部门资金配置基本与部门职和年度重点工作任务相匹配。部门整体支出共计9,079.4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504.8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5.9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06.05万元,城乡社区支出4,006.5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36.30万元);项目支出4,574.58万元(城管执法支出1,516.25万元,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支出6.00万元,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支出208.07万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54.64万元,其他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2,789.62万元)。
(三)部门绩效目标实现情况
市城管局基本完成了2019年度的各项目标任务, “市容整治”、“数字城管运行”及“基建与管养”、3个绩效指标部分完成,“空气质量优良率”、“人居环境的提升”、“社会公众满意度”3个绩效指标未完成,其余7个绩效指标均已完成。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表
绩效指标 |
指标值 |
完成情况 |
完成情况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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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级 指 标 |
二 级 指 标 |
三 级 指 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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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 出 |
职 责 履 行
|
市 容 整 治 |
①商铺“门前三包”责任书签约达100%; |
部分完成 |
①商铺“门前三包”责任书签约率82.34%; |
数 字 城 管 运 行 |
①“数化城管”平台按时运行并开通线上服务热线12319; |
部分完成 |
①自2019年1月成立及开通12319城市服务热线以来,共接到上报案件36372起,结案3582起,结案率达98.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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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 建 与 管 养 |
①完成“厕所革命”目标任务37座; |
部分完成 |
①2019年共完成新建5座,改建4座,旱改水厕着手施工42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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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卫清洁 |
①生活垃圾点做到日产日清,清运率达100%; |
完成 |
①对景洪市384个生活垃圾点的生活垃圾日产日清,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100%,对主干道实施每天每条路段6次以上巡回清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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脱贫攻坚 |
①单位负责人带队到挂钩帮扶点开展帮扶工作不低于4次; |
完成 |
①2019年单位负责人带队到挂钩帮扶点勐旺乡瑶家村委会大寨二组开展帮扶工作4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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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 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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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 会 效 益 |
文明执法 |
①市民投诉事件处置及时率达100%; |
完成 |
①2019年发生市民投诉事件11起,及时处理投诉事件11起,处置及时率100%; |
普法情况 |
市民知晓率达90%。 |
完成 |
发放网络问卷70份,收回有效问卷70,统计分析得出市民知晓率达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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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居环境的提升 |
人居环境提升情况明显。 |
未完成 |
发放网络问卷70份,收回有效问卷70,统计分析得出人居环境提升情况较好,未达人居环境提升情况明显的指标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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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 态 效 益 |
空气质量优良率 |
19年空气质量优良率≥18年空气质量优良率。 |
未完成 |
景洪市2019年空气质量优良率为92.6%,2018年空气质量优良率为99.18%,较上年降低了6.58%。 |
|
绿色节能 |
①绿色材料利用率≥75%; |
完成 |
①绿色材料利用率为47700/54235=87.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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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无害化处理 |
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100%。 |
完成 |
对景洪市394个生活垃圾点进行常态垃圾收集与清运,所以垃圾均作无害化填埋,无害化处理率达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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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 持 续 影 响 |
便民服务 |
案件结案率达90%以上。 |
完成 |
2019年报案件数36372起,结案数3582起,结案率达98.46%。 |
|
满 意 度 |
社会公众满意度 |
社会公众满意度达90%以上。 |
未完成 |
发放网络问卷70份,收回有效问卷70,经统计分析得出社会公众满意度为82.14%。 |
(四)绩效评价结论
市城管局2019年部门整体绩效评价得分80.8分,评价等级为“良”。一级指标得分情况详见下表:
绩效评价得分情况表
一级指标 |
指标分值 |
评价得分 |
得分率 |
投入 |
10 |
7.50 |
75.00% |
过程 |
25 |
18.00 |
72.00% |
产出 |
35 |
31.30 |
89.43% |
效果 |
30 |
24.00 |
80.00% |
合计 |
100 |
80.80 |
80.80% |
市城管局整体收支有效保障了部门运转及推动各项职能工作,2019年年度计划工作任务基本完成,产出明显,着力改善市容市貌、优化人居环境质量、提升城市功能品位,市民群众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和满意度不断提升,城市管理各项工作都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也存在目标任务未全面完成,生态治理成效不显著,年初预算编制不科学不准确,调整预算幅度较大,年末结转和结余较大,资金使用效率不高,部分资金使用不符合资金管理用途,单位职能目标完成情况及履职效益未设置明确、可衡量的三级绩效指标的情况。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部分任务目标未完成
部分基建、管养以及市容整治目标任务未能按时完成。基建与管养方面未能按照《中国竞彩网关于印发2019年政府工作报告主要任务分解的通知》(景政办发〔2019〕54号)中的要求完成新建4座垃圾中转站的任务。市容整治方面未能按照《景洪市城市形象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19年—2021年)中的要求完成商铺“门前三包”责任书签约率需达100%,履约率达98%的任务指标。
(二)部分生态治理成效不显著
2019年空气质量治理方面成效不显著,景洪市2019年空气质量优良率为92.6%,较上年下降了6.58%,未达到空气质量优良率不低于上年的目标。
(三)部分资金使用不符合管理规定
2019年用城市基础设施配套项目资金支付执法人员工作餐费6,750.00元,支付下乡打击走私、扶贫工作人员差旅费,到昆明考察学习差旅费共62,543.00元,支付党建活动经费3,000.00元,支付日常办公经费910,604.28元。该行为不符合项目预算用途及《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批准部分城市继续收取城市基础设施配套有关问题的通知》(云发改价格〔2005〕469号)中第五条“城市基础设施配套项目支出必须确保其用于城市道路、环卫、市政、消防、绿化、供排水管网等需由政府投入或配套建设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的规定。
(四)预算绩效管理不够完善
1.年初预算编制不科学不准确,预算执行不到位。
2019年度预算调整数为64,442,442.49元,预算调整率为160.53%,支付进度率为76.1%,结转结余率为35.49%,结转结余变动率为635.49%。主要原因为市城管局是于2019年3月机构改革从景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划分新成立的单位,景洪市环境卫生管理站、景洪市园林绿化管理处、景洪市路灯管理所、景洪市公用事业服务中心划入市城管局隶属单位。2019年市城管局本局无年初预算,所有经费都通过预算调整进行追加,调整预算项目资金于2019年12月19日下达,短时间内无法实现项目支付任务,导致预算调整率较高、支付进度缓慢、结转结余资金较大等问题。
2.部分绩效指标值细化、量化程度不高。
市城管局将整体的绩效目标细化分解为19项具体的工作任务,但细化的工作任务不完整,具体化程度不高,且职能目标完成情况及履职效益未细化设置明确、可衡量的三级绩效指标,不利于后期绩效监控和评价。
三、工作建议和要求
(一)工作建议
1.加大部门工作任务统筹力度。
单位应加大本部门工作任务的统筹力度,加强组织领导,全面统筹协调,结合部门职能职责,认真落实上级安排的工作任务,最大限度确保目标任务能够按时顺利完成。
2.强化生态治理效能,逐步改善人居环境。
一是加大对空气污染的治理力度,加强渣土车运输扬尘污染、露天烧烤和餐饮油烟污染整治工作,减少城区扬尘污染和大气污染,提升空气质量优良率。二是积极开展环保宣传活动,强化企业和群众的环保意识,减少环境违法行为。三是加大路灯节能材质推广力度和利用率,坚持经济与环境保护相互协调发展,进一步提升人居环境。
3.强化资金管理,确保资金使用合规。
单位应严格按照预算批复规定的支出用途使用资金,加强对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管、核查,确保资金的使用符合规定。严格预算执行,对项目执行进行有效监控,强化项目预算的约束力,提高项目资金使用效益。
4.加强预算绩效管理。
一是严格按照预算管理规定,规范预算编制。二是加强年初预算编制的审核,完善预算编制基础信息的真实、完整及准确,确保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准确性。三是强化绩效指标明确性,将整体绩效目标细化分解为具体的工作任务,通过清晰、可衡量的指标值予以体现,同时明确具体的指标值,指标值应符合年度计划、目标任务,为绩效监控和绩效评价提供依据。
(二)工作要求
根据《景洪市财政局 景洪市监察局关于加强财政支出绩效再评价结果应用的意见》(景财绩效〔2012〕05号)的相关要求。现将“景洪市城市管理局2019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结果通知书”(见附件1)送达给你们,请认真对照存在问题进行整改,并于收到文件之日起1个月内,将整改结果(见附件2)报送市财政局会计监督评价股。
附件:1.景洪市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评价结果通知书
2.景洪市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评价整改结果报告书
3.景洪市城市管理局2019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景洪市财政局
2020年12月31日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张女司 0691-21527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