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洪市财政局关于景洪市土地储备中心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项目绩效评价情况的通报
- 来源 :景洪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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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2021-01-05 18:28
景财会监绩〔2020〕84号
景洪市土地储备中心:
为加强财政支出项目管理,强化支出责任,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市财政局委托西双版纳中静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项目进行绩效评价,并制定了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根据其报送的信息资料和实地核查情况,出具《景洪市土地储备中心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项目绩效评价报告》。现将项目绩效评价结果通报如下:
一、项目总体情况
(一)项目概况
西双版纳州各县(市、区)在土地征用时依据国家预留地安置政策,为保障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和长远生计,按土地征用面积的一定比例给予被征地村委会或村小组配置了一定数量的农村经营性发展建设用地(以下简称“预留地”)。近年来,预留地的开发建设问题已逐步成为土地督查整改和农村社会管理的突出问题。根据《西双版纳州人民政府关于妥善处理和解决农村产业用地问题的意见》(西政发〔2018〕38号)文件,为解决和处理好西双版纳州预留地的开发建设问题,对已批未供的预留地在征得村民同意的条件下,可由各县(市、区)组织公开拍卖,交易收入除政府支付的报批费及交易成本,全额归还村集体支配。
(二)资金管理使用情况
景洪市土地储备中心农村础设施建设支出项目年初预算数25,175.00万元,根据《景洪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19年调整预算项目支出资金的通知》(景财预〔2019〕445号)调减项目经费9,886.00万元,调整后预算数为15,289.00万元,实际下达景洪市土地储备中心15,218.87万元,由景洪市土地储备中心拨付至各嘎兰社区5个居民小组和嘎洒乡曼洒村小组,2019年资金安排情况详见下表:
农村础设施建设支出项目资金安排情况表
序号 |
收款单位 |
资金拨付时间 |
金额(元) |
1 |
嘎洒乡曼洒村小组 |
2019年3月21日 |
17,796,680.57 |
2 |
嘎洒乡曼洒村小组 |
2019年3月21日 |
9,156,511.20 |
3 |
嘎兰社区居民委员会 |
2019年11月5日 |
10,315,458.33 |
4 |
嘎兰社区居民委员会 |
2019年7月4日 |
88,245,945.93 |
5 |
嘎兰社区居民委员会 |
2019年3月15日 |
26,674,132.84 |
合计 |
— |
— |
152,188,728.87 |
(三)项目绩效情况
根据实地评价情况,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项目制定的9个指标中,嘎兰社区5个居民小组资金拨付情况、嘎洒镇曼洒村民小组资金拨付情况、维护社会稳定等5个绩效指标已完成;可支配收入增长、改善农村综合设施、提升农村人居环境、受益对象满意度4个绩效指标部分完成。绩效指标完成情况详见下表: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表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完成情况 |
完成情况说明 |
产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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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出数量
|
嘎兰社区5个居民小组资金拨付情况 |
全额拨付财政下达资金。 |
完成 |
已全额拨付财政下达资金12523.55万元。 |
嘎洒镇曼洒村民小组资金拨付情况 |
全额拨付财政下达资金。 |
完成 |
已全额拨付财政下达资金2695.32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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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出时效
|
嘎兰社区5个居民小组资金拨付情况 |
收到财政下达资金及嘎兰社区居民委员会申请,一个月内支付。 |
完成 |
收到财政下达资金及嘎兰社区居民委员会申请,一个月内完成支付。 |
|
嘎洒镇曼洒村民小组资金拨付情况 |
收到财政下达资金及嘎兰社区居民委员会申请,一个月内支付。 |
完成 |
收到财政下达资金及嘎兰社区居民委员会申请,一个月内完成支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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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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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效益 |
可支配收入增长 |
项目实施对增长村民可支配收入的促进作用明显。 |
部分 完成 |
项目实施对增长村民可支配收入的促进作用较明显。 |
社会效益 |
改善农村综合设施 |
综合设施改善率达到95%的指标值。 |
部分 完成 |
综合设施改善率达90%。 |
|
社会效益 |
提升农村人居环境 |
人居环境提升率达到95%的指标值。 |
部分 完成 |
人居环境升率达92.8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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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持续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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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护社会稳定 |
未发生因分配收益不合规导致村民上访事件。 |
完成 |
未发生因分配收益不合规导致村民上访事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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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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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益对象满意度 |
受益对象对项目实施的满意度达95%的指标值。 |
部分 完成 |
受益对象对项目实施的满意度达88.57%。 |
(四)绩效评价结论
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项目财政绩效评价得分87.49分,评价等级为“良”。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项目效果基本实现,解决了农村产业发展用地的问题,通过路面硬化、绿化亮化等措施改善了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薄弱的情况,但存在绩效目标不够清晰完整,且未根据绩效目标设置清晰、可衡量的绩效指标的问题。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绩效目标不清晰完整,项目支出效益未达预期。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项目的绩效目标设立不够清晰完整,且未通过清晰、可衡量的指标值予以体现,影响后期绩效考核与监控。项目资金的使用改善了农村基础设施薄弱的情况,但项目缺乏明确的绩效目标引领,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项目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及受益对象满意度均未达到预期效果。
三、工作建议和要求
(一)工作建议
单位应强化绩效目标管理,以绩效目标为引领,细化项目支出结构,制定清晰完整、指向明确、合理可行的绩效目标,并通过清晰、可衡量的指标值予以体现,切实提高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项目的支出效益。该项目直接惠及农民群众,建议项目实施单位在制定农村基础设施相关规划时,充分考虑农民群众的需求,多渠道听取农民群众的意见。通过项目的实施改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滞后的问题,保障农民群众生活需求,不断提高设施水平和服务质量,全面改善农村面貌,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有效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
(二)工作要求
根据《景洪市财政局 景洪市监察局关于加强财政支出绩效再评价结果应用的意见》(景财绩效〔2012〕05号)的相关要求。现将“景洪市土地储备中心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项目绩效评价结果通知书”(见附件1)送达给你们,请认真对照存在问题进行整改,并于收到文件之日起1个月内,将整改结果(见附件2)报送市财政局会计监督评价股。
附件:1.景洪市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评价结果通知书
2.景洪市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评价整改结果报告书
3.景洪市土地储备中心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景洪市财政局
2020年12月30日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张女司 0691-21527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