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洪市财政局关于景洪市交通运输局2019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的通报
- 来源 :景洪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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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2021-01-05 18:23
景财会监绩〔2020〕79号
景洪市交通运输局:
为加强财政支出项目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景洪市财政局委托西双版纳中静会计师事务所对景洪市交通运输局2019年度部门整体支出进行绩效评价。并制定了景洪市交通运输局2019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根据其报送的信息资料和中介机构实地核查情况,出具《景洪市交通运输局2019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现将绩效评价结果通报如下: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概况
根据《景洪市交通运输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景办字〔2019〕17号),景洪市交通运输局(以下简称“市交通运输局”)是中国竞彩网工作部门,为正科级。
1.部门主要职责。
(1)负责推进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规划公路、铁路、水路、民航等行业发展,协助做好邮政管理有关工作,建立与公路、铁路、水路交通运输体系相适应的制度体制机制,优化交通运输主要通道和重要枢纽节点布局,促进各种交通运输方式融合。
(2)组织拟订综合交通运输发展战略、政策和标准。组织编制综合交通运输体系专项规划。拟订公路、铁路、水路、民航发展战略、政策和专项规划,统筹衔接邮政行业规划,指导公路、铁路、水路交通运输枢纽规划和管理。参与拟订物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组织起草公路、水路交通运输政府规范性文件,负责拟订、协调综合运输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拟订综合交通运输地方标准,协调衔接各种交通运输方式标准。承担县(市)级综合交通运输体制改革工作,指导行业有关改革工作。
(3)指导综合交通运输市场监管。组织制定公路、铁路、水路运输有关政策、准入制度、技术标准和运营规范的实施意见并监督实施。配合协调开展通用机场运营管理。指导城乡客运及有关设施规划和管理工作,指导出租汽车行业管理工作。指导公共汽车运营,配合城市轨道交通建设、运营。负责权限内汽车出入境运输、河流运输、库区运输及航道有关管理工作。监督出租车、公交车营运安全标准执行,指导营运车辆综合性能检测管理,参与机动车报废政策、标准制定工作。整治出租车超范围参与经营旅游业务行为,对出租车、公交车客运经营资格和经营行为实施监管。
(4)负责水路的行业管理。负责权限内的水上交通安全监督管理。负责水上交通管制、渔船检验和监督管理、船舶及有关水上设施检验、登记和防止污染、水上消防、救助打捞、通信导航、航道管理养护、船舶与港口设施保安及危险品运输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船员管理有关工作。指导本市管理水域水上交通安全事故、船舶及有关水上设施污染事故的应急处置,依法组织或参与事故调查处理工作。负责渔船检验和监督管理工作。
(5)负责提出公路、铁路、水路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按照规定权限提出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并监督实施。统筹管理支配市级财政拨款等资金。负责按照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公路、铁路、水路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并监督实施。
(6)负责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养护、市场的行业监管。组织拟订基础设施工程建设、管理、养护有关政策、制度和技术标准及实施细则、办法并监督实施。负责组织协调公路、地方铁路、水路有关重点工程建设和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配合国家铁路项目和机场建设工作。负责交通运输基础设施管理和维护,承担有关重要设施的管理和维护。负责路政管理,依法保护公路路产路权。承担省、州、市重点交通基本建设项目的绩效监督和管理工作。
(7)指导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协调配合市内民航突发事件及大面积航班延误等处置工作。按照规定组织协调重点物资和紧急客货运输,负责路网运行监测和协调。承担国防动员有关工作,负责交通战备日常工作。
(8)指导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承担公路、水路交通运输统计工作,监测分析交通运输运行情况,发布有关信息。指导交通运输行业科技、教育培训、环境保护、绿色交通和节能减排工作。
(9)协调中央垂直管理的铁路、民航、邮政,委托管理的海事等涉及地方的有关工作,负责交通运输对外合作与交流工作。
(10)指导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和队伍建设工作,负责行政执法监督。负责法律、法规明确要求由市级承担的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职责。制定行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维护稳定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
(11)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2.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情况。
景洪市交通运输局设6个内设机构。分别是:办公室、行政审批股、项目和资财审计股、运输管理股、法规安全监督股、规划建设养护股。
景洪市交通运输局行政编制15名。设局长1名(正科级),副局长4名(副科级)。工勤编制按实有在职工勤人员数统计。
(二)部门绩效目标实现情况
市交通运输局基本完成了2019年度的各项目标任务, “重点项目”、“脱贫攻坚”及“污染防治及节能减排”3个绩效指标部分完成,“安全事故下降率”及“人居环境提升力”2个绩效指标未完成,其余8个绩效指标均已完成。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表
绩效指标 |
指标值 |
指标实现情况 |
完成情况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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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 |
二级 |
三 级 指 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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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出 |
职责履行 |
重点项目 |
①责任范围内重点在建交通项目全部完成本年度建设内容目标任务。 ②按计划完成重点项目前期工作。 |
部分 完成 |
①部分完成。G214线景洪南过境公路及景洪市神秘谷澜沧江大桥项目部分建设任务未完成。 ②部分完成。景洪市关坪至大桥公路项目林业报批未完成。 |
四好农村路建设 |
①完成农村公路年度建设计划。 ②完成农村公路管养主体责任的落实,建立“市、乡、村”三级路长制。 ③按照年度计划完成农村公路管养,县、乡、村经常性养护率及优良中等路率达到州级下达的考核指标。 |
完成 |
①完成。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完成年度计划的108.45%。 ②完成。完成农村公路管养主体责任的落实,建立“市、乡、村”三级路长制。 ③完成。按照年度计划完成农村公路管养,县、乡、村经常性养护率及优良中等路率达到州级下达的考核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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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域环境整治 |
①按照计划推进“县乡美丽公路”示范路创建工作。 ②打造G214环城联络线、景宽公路(勐罕段)及西环线“美丽公路”示范工程。 ③县、乡、村绿化率分别达到97%、68%、55%。 |
完成 |
①完成。按照计划推进“县乡美丽公路”示范路创建工作。 ②完成。打造G214环城联络线、景宽公路(勐罕段)及西环线“美丽公路”示范工程。 ③完成。县、乡、村绿化率分别达到97.60%、70.71%、89.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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脱贫攻坚 |
①确保乡(镇)、建制村100%通硬化路。 ②持续巩固乡镇和建制村通客车,推进城乡客运一体化发展。 ③全面完成脱贫攻坚2019年度目标任务。 |
部分 完成 |
①完成。确保乡(镇)、建制村100%通硬化路。 ②完成。持续巩固乡镇和建制村通客车,推进城乡客运一体化发展。 ③部分完成。部分2019年脱贫攻坚建设任务未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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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 |
按照职能职责、责任书及工作计划完成安全生产工作,通过目标责任考核。 |
完成 |
部分完成。 按照职能职责、责任书及工作计划完成安全生产工作,通过目标责任考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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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访事件处置率 |
年度内全部信访事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处置 |
完成 |
完成。年度内全部信访事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处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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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欠工作 |
按照年度计划足额偿还民营中小企业欠款5,479.38万元。 |
完成 |
完成。2019年度偿还民营中小企业欠款6,249.0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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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果 |
经济效益 |
交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情况 |
完成本年度全市交通固定资产投资不低于上年度全市交通固定资产投资的目标。 |
完成 |
完成。本年度全市交通固定资产投资完成334,720.00万元,较上年度67,650.00万元增长394.78%。 |
社会效益 |
安稳的交通运输环境 |
认可度达到90%。 |
完成 |
完成。认可度90.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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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事故下降率 |
实现监管职责内生产安全事故起数、伤亡人数同比下降的责任目标。 |
未完成 |
未完成。监管职责内生产安全事故起数、伤亡人数未能实现同比下降的责任目标(2018年监管职责内生产安全事故0起、伤亡0人,2019年监管职责内生产安全事故3起、伤亡3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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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效益 |
污染防治及节能减排 |
①按照蓝天保卫战实施计划开展相关工作。 ②开展节能减排的相关宣传工作。 ③持续做好交通运输重点用能单位能耗监测和交通公路水路运输燃料统计工作。 |
部分 完成 |
①完成。按照蓝天保卫战实施计划开展相关工作。 ②完成。开展节能减排的相关宣传工作。 ③未完成。未能提供相关统计台账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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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居环境提升力 |
认可度达到90%。 |
未完成 |
未完成。认可度83.5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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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 |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 |
满意度达到90%。 |
完成 |
完成。满意度90.50%。 |
(三)部门整体支出安排及使用情况
根据景洪市交通运输局决算表,市交通运输局2019年部门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调整预算数4,584.77万元,决算数7,749.56万元;部门收入年初预算数1,539.15万元,调整预算数25,016.88万元,决算数25,131.87万元;部门支出年初预算数1,539.15万元,调整预算数27,752.63万元,决算数29,227.29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调整预算数1,849.02万元,决算数3,654.14万元。具体情况如下表:
决算明细表
金额单位:万元
项目 |
项目明细 |
年初预算数 |
调整预算数 |
决算数 |
总收入 |
财政拨款收入 |
1,539.15 |
25,016.88 |
25,016.88 |
其他收入 |
|
|
114.99 |
|
年初结转和结余 |
|
4,584.77 |
7,749.56 |
|
合计 |
1,539.15 |
29,601.65 |
32,881.43 |
|
总支出和结余 |
基本支出 |
1,097.06 |
1,219.89 |
1,219.90 |
项目支出 |
442.09 |
26,532.74 |
28,007.39 |
|
支出小计 |
1,539.15 |
27,752.63 |
29,227.29 |
|
年末结转和结余 |
|
1,849.02 |
3,654.14 |
|
合计 |
1,539.15 |
29,601.65 |
32,881.43 |
(四)绩效评价结论
市交通运输局2019年部门整体绩效评价得分81.25分,评价等级为“良”。一级指标得分情况详见下表:
绩效评价得分情况表
一级指标 |
指标分值 |
评价得分 |
得分率 |
投入 |
15 |
11.50 |
76.67% |
过程 |
25 |
18.25 |
73.00% |
产出 |
35 |
30.00 |
85.71% |
效果 |
25 |
21.50 |
86.00% |
合计 |
100 |
81.25 |
81.25% |
市交通运输局整体收支有效保障了部门运转及推动各项职能工作,2019年年度计划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良好,综合满意度达到90.50%,各项工作的开展符合部门职能职责的范围,但也存在部分职责履行未到位,部分重点项目及脱贫攻坚任务未能完成,监管职责内生产安全事故起数、伤亡人数未能实现同比下降,“三公经费”未完成预算规模只减不增的总体要求,年初预算编制不科学不准确,调整预算幅度较大,年末结转和结余较大,资金使用效率不高,预算执行情况有待加强,单位职能目标完成情况及履职效益未设置明确、可衡量的三级绩效指标的情况。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部分重点项目及脱贫攻坚任务未完成
市交通运输局2019年度部分重点项目及脱贫攻坚任务未完成,重点交通项目建设方面G214线景洪南过境公路及景洪市神秘谷澜沧江大桥项目部分建设任务未完成,重点项目前期工作方面景洪市关坪至大桥公路项目林业报批未完成,脱贫攻坚方面部分公路及危桥建设任务未能完成。
(二)安全生产事故控制需进一步加强
市交通运输局2019年度未能实现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中“行业领域内生产安全事故起数、伤亡人数同比下降”的目标,2019年度行业领域内发生安全事故3起,死亡3人,安全事故起数及伤亡人数均超过上年度,安全形势严峻。
(三)污染防治及节能减排部分工作未落实到位
根据《2019年全市交通运输行业节能减排工作要点》的要求,市交通运输局责任股室需持续做好交通运输重点用能单位能耗监测和交通公路水路运输燃料消耗统计工作,但工作组实地评价时责任股室未能提供相关统计台账资料,工作落实未到位。
(四)预算绩效管理不够完善
1.年初预算编制不科学不准确,预算执行不到位。
市交通运输局预算调整率为1,525.37%,支付进度率为88.89%,结转结余率为13.17%,政府采购执行率为25.35%,“三公经费”变动率为29.30%。主要原因为年初预算编制的基础信息完善性不足,编制预算的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不完整、不准确,部分项目内容未纳入年初预算编制,导致预算调整率较高、预算执行不到位、结转结余资金较大等问题。
2.部分绩效指标值细化、量化程度不高。
市交通运输局将整体的绩效目标细化分解为20项具体的工作任务,但细化的工作任务不完整,具体化程度不高,且职能目标完成情况及履职效益未细化设置明确、可衡量的三级绩效指标,不利于后期绩效监控和评价。
三、工作建议和要求
(一)工作建议
1.加大重点项目及脱贫攻坚项目统筹力度。
加大重点项目及脱贫攻坚项目的统筹力度,加强组织领导,全面统筹协调,推进项目建设,最大程度确保重点项目及脱贫攻坚项目能够按时按质完成建设内容目标任务。
2.持续抓好安全维稳工作。
强化部门监管责任落实,持续抓好安全维稳工作,按照“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原则和“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牵头抓好重点工作落实,积极推动城市安全发展,争取实现行业领域内生产安全事故起数、伤亡人数同比下降的目标。
3.强化责任落实,提升履职效益。
部门应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确保做到领导到位,责任到位,工作到位,抓好全市交通运输行业节能减排工作,根据方案落实开展相关工作,加大工作推进力度,确保完成各项工作目标,为建设美丽景洪提供有力保障。
4.加强预算绩效管理。
一是严格按照预算管理规定,规范预算编制。二是加强年初预算编制的审核,完善预算编制基础信息的真实、完整及准确,确保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准确性。三是强化绩效指标明确性,将整体绩效目标细化分解为具体的工作任务,通过清晰、可衡量的指标值予以体现,同时明确具体的指标值,指标值应符合年度计划、目标任务,为绩效监控和绩效评价提供依据。
(二)工作要求
根据《景洪市财政局 景洪市监察局关于加强财政支出绩效再评价结果应用的意见》(景财绩效〔2012〕05号)的相关要求。现将“景洪市交通运输局2019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结果通知书”(见附件1)送达给你们,请认真对照存在问题进行整改,并于收到文件之日起1个月内,将整改结果(见附件2)报送市财政局会计监督评价股。
附件:1.景洪市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评价结果通知书
2.景洪市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评价整改结果报告书
3.景洪市交通运输局2019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景洪市财政局
2020年12月25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张女司 0691-21527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