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洪市财政局关于景洪市委宣传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经费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情况的通报
- 来源 :景洪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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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2021-01-05 11:45
景财会监绩〔2020〕77号
景洪市委宣传部:
为加强财政支出项目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景洪市财政局通过政府采购,委托西双版纳中静会计师事务所对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经费项目进行绩效评价。在充分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绩效评价小组制定了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经费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根据其报送的信息资料和中介机构实地核查情况,形成了《景洪市委宣传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经费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现将绩效评价结果通报如下:
一、项目总体情况
(一)项目概况
全国文明城市是目前国内城市综合类评比中的最高荣誉,也是一个城市最具竞争力的城市品牌。自2017年景洪市启动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中共景洪市委办公室、中国竞彩网下大决心“一战功成”,依照《全国县级文明城市测评体系》,制定印发《景洪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总体规划(2017—2020年)》,确定成立“创文”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创文”办和九个专项组,实施“七大工程”对标攻克八项重点任务,举全市之力投入“创文”,目标2020年成功申创“全国文明城市”称号。根据中共景洪市委办公室工作部署,景洪市委宣传部(以下简称“市宣传部”)申请创文经费30万元,项目由景洪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创文办”)具体组织实施。
(二)目标实现情况
根据实地评价情况,创全国文明城市建工作经费项目制定的14个绩效指标中,创文培训、志愿服务、专家授课等8个绩效指标已完成,创文宣传、视频制作、市民参与积极性等3个绩效指标部分完成,市民知晓率、市民整体素质提升情况等3个绩效指标未完成。绩效指标完成情况详见下表: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表
一 级 指 标 |
二 级 指 标 |
三 级 指 标 |
指标值 |
完成 情况 |
完成情况说明 |
产 出 |
产 出 数 量 |
创 文 宣 传 |
①印制发放市民文明手册; |
部分 完成 |
①在各主要街道、社区、店铺及入户发放市民文明手册30万余册; ②完成加强平安法治建设,创建和谐美丽景洪、景洪市“礼赞新中国 奋进新时代 争创全国文明城市”主题演讲大赛、等活动傣汉语标语的印制发放,宣传海报2019年后期未开展,未完成; ③组织学校学生、单位、企业开展文化墙打造; ④在大渡岗、告庄高速路口、城区各主次干道设立公益并播放; ⑤购置志愿服务站物品配备以及入户小礼品3万余元。 |
视频制作 |
①制作创建文明城市短视频≥12部; |
部分 完成 |
①制作创建文明城市短视频12余部; ②《文明大讨论》未开展,未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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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 文 培 训 |
①按计划参加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学习考察; |
完成 |
①2019年12月9日至14日到厦门学习考察; ②2019年5月到昆明参加推进创文培训会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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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 愿 服 务 |
①维修创建文明爱心超市≥2个; |
完成 |
①完成噶兰社区、告庄社区创建文明爱心超市维修; ②每个单月参加创文活动志愿者人数超过2000人; ③制定创文卡通人偶服装景景和洪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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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授课 |
①组织开展创建文明城市相关知识宣讲、文明讲堂≥10次; |
完成 |
①开展宣讲、文明讲堂活动15余场次; ②开展群众性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③在大勐龙开展文明村讲座宣传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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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 出 质 量 |
培训考察情况 |
①学习考察后及时分享和借鉴创建文明城市的经验和方法; |
完成 |
①2019年8月初开举办了实地考察点位培训工作; ②2019年7月举办创文文档资料撰写及志愿者操作培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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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查完 成率 |
督查完成率=100%。 |
完成 |
根据实际计划完成问题点位实地督查并整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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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 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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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 会 效 益 |
市民知晓率 |
市民知晓率达95%以上。 |
未完成 |
经网络发放调查问卷量化市民知晓率为91.83%,未达到95%的指标值。 |
志愿者参与率 |
志愿者参与率达70%以上。 |
完成 |
志愿者参与率为77.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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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参与积极性 |
①嘎兰社区物品兑换率达95%以上; |
部分 完成 |
噶兰社区物品兑换率为99.78%; 告庄社区物品兑换率为9.91%,未达到95%的指标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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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整体素质提升情况 |
整体素质提升率达95%以上。 |
未完成 |
经网络发放调查问卷,市民的法治普及率为89.55%,市民配合率为97.95%,市民整体素质提升率为93.75%,未达到95%的指标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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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文明程度提升水平 |
2019年在云南省内县级文明城市提名城市中测评成绩排名≥2018年在云南省内县级文明城市提名城市中测评成绩排名。 |
完成 |
2018年城市测评成绩排名为第8名,2019年城市测评成绩排名为第2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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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 持 续 影 响 |
后 续 运 行 及 成 效 发 挥 |
①组织建立相关专项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责任与分工,人员配备充足,能保障后续工作持续运行并发挥成效; |
完成 |
经市委、市政府决定成立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办公室,制定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指挥部成员及工作职责、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常态化长效工作机制实施方案,有效保障项目持续运行并发挥成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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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公众满意度 |
社会公众满意度 |
社会公众满意度达95%以上。 |
未完成 |
经网络发放调查问卷,社会公众对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满意度为91.36%,未达到95%的指标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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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00 |
87.11 |
(三)资金管理使用情况
1.预算批复情况
根据《景洪市财政局关于景洪市宣传部2019年部门预算的批复》,批复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经费预算30万元。
2.资金拨付和使用情况
景洪市财政局于2019年5月向市委宣传部下达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经费30万元,资金已使用24.14万元,主要用于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的宣传费、创文交流学习、汇报工作差旅费、创文广告制作费、专家授课费等支出,截至2019年12月31日,剩余资金5.86万元。
(四)绩效评价结论
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经费项目支出财政绩效评价得分87.11分,评价等级为“良”。通过项目的实施,景洪市2019年创建第六届全国文明城市取得了良好的成效,进一步提升了市民素质,扩大了文明宣传范围,加强了群众思想觉悟、道德水准、文明素养和全社会文明程度,在全社会营造了较浓厚的文明氛围,全面推动景洪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深入开展,确保创建工作取得了实效。但项目也存在绩效指标不够细化、预算执行不到位,部分资金使用不符合预算批复、项目内容更换流程不规范、对社区活动的开展情况统计不完整、创文宣传动员效果未达预期等问题。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创文宣传动员效果未达预期
未能全面达到“人人知晓创文工作、人人支持创文工作、人人参与创文工作”的创文宣传动员预期目标,存在市民整体素质差异较大、交通乱象明显、市民主动参与创文工作积极性不高等问题。
(二)项目部分实施内容更换流程不规范
市委宣传部和景洪市融媒体中心于2019年11月26日签订了《文明大讨论》直播节目协议,但因时间、经费及嘉宾匹配度等原因未能开展,经协商讨论后将节目形式变更为《电视问政》栏目。项目实施内容更换后未重新签订协议或补充协议,不利于保障双方权益及节目质量。同时,项目实施内容变更未形成相关会议纪要,也未进行相关报批流程及审批程序,项目管理不规范,不利于项目的跟踪问效。
(三)年初预算编制不准确,预算执行不到位
2019年度市级创建全国文明城市预算工作经费为30万元,实际支出经费为24.14万元,预算执行率为80.47%,实际实施情况与计划存在一定偏差,结转结余资金未及时发挥其效益。
(四)部分绩效指标设置细化、量化程度不高
项目实施单位设立了绩效目标,但部分绩效指标过于泛化,未进行细化、量化,缺少具体明确的定量、定性描述及可衡量的标准,指标有意义但却无法衡量,影响后期绩效考核与监控。
(五)社区活动开展情况的统计分析有待加强
社区活动开展期间,各社区以流水账的形式记录了物品兑换的台账,但未对物品的购进数量、兑换数量、库存数量等进行统计,不利于及时分析各社区兑换率差距悬殊的原因,并根据原因统筹调整宣传动员的方案及力度,提高各社区的工作效率及宣传动员效果。
三、工作建议和要求
(一)工作建议
1.进一步加强创文宣传动员力度,提高群众参与积极性及整体素质
针对市民整体素质差异较大、交通乱象明显、积极性不高等问题,提出以下几点建议:一是积极发挥主流媒体的作用,采取灵活多样的宣传方式,针对不同的群体选取不同的宣传方式,提升宣传效果;二是积极引导广大市民群众了解文明常识、践行文明行为、知晓和支持创文工作;三是以秩序整治和行为整治为重点共抓共促,加强管理,严肃惩罚公共不文明行为。
2.完善项目内容变更报批机制,规范审批程序
对已签订协议的项目内容,在实施过程中因客观原因需要更换项目内容的,建议及时签订项目变更的补充协议,建立健全更换项目内容的讨论、报批、审批程序,规范项目管理,以保障项目的实施质量及效果。
3.加强预算编制管理,严格预算执行力度
单位应强化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合理性,项目具体支出测算须依据实际或计划的基础数据运用科学、合理的方法进行测算,保障预算的准确性。严格预算执行,对项目执行进行有效监控,强化项目预算的约束力,提高项目资金使用效益。
4.进一步完善绩效目标管理
单位应强化绩效管理工作,组织相关项目负责人和财务人员进行绩效培训,强化绩效意识。将绩效目标细化分解为具体的绩效指标,形成清晰、可量化、可衡量的指标体系,并加强项目绩效的过程管理,进行全面性绩效评价。
5.加强数据统计分析
规范各社区爱心超市物品兑换的台账统计管理,根据社区、活动类型、参与人数、购进数量、兑换数量、库存数量等关键信息进行统计,并对统计数据进行分析应用,统筹调整宣传动员的方案及力度,提高各社区的工作效率及宣传动员效果。
(二)工作要求
根据《景洪市财政局 景洪市监察局关于加强财政支出绩效再评价结果应用的意见》(景财绩效〔2012〕05号)的相关要求。现将“景洪市委宣传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经费项目绩效评价结果通知书”(见附件1)送达给你们,请认真对照存在问题进行整改,并于收到文件之日起1个月内,将整改结果(见附件2)报送市财政局会计监督评价股。
附件:1.景洪市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评价结果通知书
2.景洪市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评价整改结果报告书
3.景洪市委宣传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经费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景洪市财政局
2020年12月25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张女司 0691-21527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