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洪市自然资源局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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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2020-06-23 09: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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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洪市自然资源局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目录
第一部分 景洪市自然资源局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
(三)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基本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二)项目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三)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三)事业单位日常公用经费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第三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6-1. 部门财务收支总体情况表
6-2. 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6-3. 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6-4. 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6-5. 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本级财力安排支出情况表
6-6. 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表
6-7. 部门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表
6-8. 部门项目支出情况表
6-9. 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6-10. 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6-11. 部门“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表
6-12. 市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6-13. 市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6-14. 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6-15. 部门基本支出政府采购情况表
6-16. 部门项目支出政府采购情况表
6-17. 部门基本支出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6-18. 部门项目支出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6-19. 部门单位基本信息表一
6-20. 部门单位基本信息表二
6-21. 部门单位基本信息表三
按照预算管理的相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即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根据《西双版纳州财政局转发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预算公开工作实施细则文件的通知》(西财预发〔2016〕214号)、《西双版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强化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西政办函〔2019〕5号)、《景洪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0年预算公开工作的通知》(景财预〔2020〕144号)相关要求,现将景洪市自然资源局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第一部分 景洪市自然资源局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景洪市自然资源局是中国竞彩网工作部门,为正科级。职能职责按照中共景洪市委办公室 中国竞彩网关于印发《景洪市自然资源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景办字〔2019〕54号)执行。
1、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拟订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等规范性文件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2、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贯彻落实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指标体系和统计标准的实施办法和措施,落实统一规范的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制度。实施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专项调查和监测。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监督管理和信息发布。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工作。
3、负责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贯彻落实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争议调处、成果应用的制度、标准、规范。建立健全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负责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资料收集、整理、共享、汇交管理等。指导监督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
4、负责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建立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制度,负责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核算。编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拟订考核标准。贯彻落实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和土地储备政策,合理配置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责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管理,依法收缴有关资产收益。
5、负责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组织拟订自然资源发展规划,制定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地方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承担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工作,开展自然资源利用评价考核,指导节约集约利用。负责自然资源市场监管。组织研究自然资源管理涉及宏观调控、区域协调和城乡统筹的政策措施。
6、负责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推进主体功能区制度,组织编制并监督实施国土空间规划和有关专项规划。开展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建立国土空间规划监测、评估和预警体系。组织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控制线,构建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建立健全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组织编制城乡规划并监督实施,承担城乡规划管理责任。组织拟订并实施土地等自然资源年度利用计划。负责土地等国土空间用途转用工作。负责土地征收征用管理。
7、负责统筹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牵头组织编制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并实施有关生态修复重大工程。负责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等工作。牵头建立和实施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制定合理利用社会资金进行生态修复的政策措施,提出重大备选项目。
8、负责组织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牵头实施耕地保护政策,负责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保护。组织实施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完善耕地占补平衡制度,监督占用耕地补偿制度执行情况。
9、负责管理地质勘查行业和地质工作。编制地质勘查规划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按照权限管理有关地质勘查项目。组织实施矿产资源勘查、省级重大地质矿产勘查专项。负责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监督管理地下水过量开采及引发的地面沉降等地质问题。负责古生物化石的监督管理。
10、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有关要求,组织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指导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指导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
11、负责矿产资源管理工作。负责编制矿产资源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矿产资源储量、压覆矿产资源管理。按照权限负责矿业权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承担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优势矿产的调控及相关管理工作。监督指导矿产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
12、负责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工作。负责基础测绘和测绘行业管理。负责测绘资质资格与信用管理,监督管理地理信息安全和市场秩序。负责地理信息公共服务管理。组织实施地方测量标志的设立和保护。
13、推动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发展,开展对外交流。制定并实施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创新发展和人才培养规划、计划。贯彻执行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重大科技工程及创新能力建设,推进自然资源信息化和信息资料的公共服务。开展对外合作与交流有关工作。
14、查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违法案件。
15、将下属事业单位承担的行政职能划归主管部门,原事业单位机构维持不变。
16、职能转变。景洪市自然资源局要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统一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统一行使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生态保护修复职责的要求,发挥国土空间规划的管控作用,为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自然资源提供科学指引。进一步加强自然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建立健全源头保护和全过程修复治理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实现整体保护、系统修复、综合治理。创新激励约束并举的制度措施,推进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进一步精简有关行政审批事项、强化监管力度,充分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强化自然资源管理规则、标准、制度的约束性作用,推进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和评估的便民高效。
17、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8、景洪市土地储备中心主要职责: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建设规划及年度土地利用计划,对全市土地供需情况进行调查,制定土地储备规划和土地收购储备年度计划,报市土地收购储备管理委员会批准后组织实施;根据土地储备年度计划,制定具体的土地收购、储备和出让方案,报市土地收购储备管理委员会或是国土资源局批准后组织实施;负责土地分批次征用、收购中的协议洽谈、费用测算和支付补偿费;负责对储备土地进行拆迁、平整等前期开发和利用管理;在市自然资源局的组织指导下,具体实施过于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的招标、拍卖和公开挂牌交易;发布土地供求信息、市场行情和指导价格。通过储备土地运作实施,确保政府土地收益,为城市建设筹措资金;受市自然资源局委托,代理全市土地登记事务;搞好综合统计和上报工作;完成市自然资源局委托或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
19、景洪市重点工程征地中心主要职责:负责制定征地拆迁、移民搬迁安置方案;报市政府批准后实施;依法做好征地拆迁补偿和移民搬迁安置工作,为建设项目提供资源和环境保障。
20、景洪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主要职责:负责本级不动产日常数据的汇总、分析、管理、保管和备份等技术性事务性工作;负责本级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平台建设,管理更新和运行维护等工作;负责本级土地、房屋、林地土地承包经营权等不动登记咨询、收件、初审、权属调查、信息管理、档案查询等业务性工作,建立本级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平台,做好不动产登记的作息查询等服务性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景洪市自然资源局共有独立核算的单位4个,其中:1、行政单位1个,系景洪市自然资源局机关,机关内设机构9个:包括办公室、自然资源调查确权登记股(景洪市不动产登记局)、自然资源开发利用股、国土空间规划股、城乡规划股、行政审批股、耕地保护和生态修复股、矿产资源管理股、政策法规和执法监督股。局下属事业单位3个,是股所级事业单位3个,分别是:景洪市重点工程征地中心、景洪市土地储备中心、景洪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0年,全市自然资源系统工作坚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省、州决策部署,牢牢把握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全面落实新发展理念,紧紧围绕“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生态文明试验示范区、澜沧江—湄公河次区域中心城市”目标定位,按照市委实施“2345”工程部署要求,强化“招商引资、有效投资”两大抓手,推动“世界旅游名城、全国文明城市、省级卫生城市”三城联创,突出“产业培育、改革开放、发展环境、民生事业”四大提升行动,巩固“西双版纳保健品园区、嘎洒旅游度假区、橄榄坝旅游度假区、城市有机更新改造办公室、勐龙口岸经济区”五大平台,全面做好“六稳”“六保”工作,全力夺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双胜利”,在景洪高质量跨越式发展中迈出坚实步伐,确保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圆满收官。2020年自然资源重点工作是:
1、抓好干部队伍建设,提升专业素养。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以市委巡察整改为契机,制定培训学习计划和实施方案,重点抓好干部队伍的思想政治、专业能力、纪律作风、服务本领、对外形象等方面问题,以更高水平的服务保障能力为推进景洪市区域经济发展做出努力。
2、加快推进空间规划编制工作。切实按照上级安排部署,坚定不移推进和实施“多规合一”,形成“一本规划、一张蓝图”,加快推进国土空间规划编制进度,确保明年8月底前完成规划编制及报批工作。尽快完成正在编制的各类专项规划,逐步充实完善城乡规划体系,形成全市国土空间开发保护“一张图”,实现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
3、抓好重点项目用地保障。深化“放管服”改革的要求,进一步创新工作思路,改进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以优化审批流程、实行并联审批、推进模拟审批、提升服务水平为核心,切实加强对重点项目建设用地保障工作的组织协调、跟踪问效和督促落实,为推进重点项目建设提供强有力的用地保障。推行重点项目从规划选址、用地预审到征收审批、供地审批直至登记发证,涵盖批、征、供、用、管等环节的全链条建设用地保障模式。快速有效的保障站前广场、普洱茶中心、“四个一百”、“五网”、“补短板”、“特色小镇”等一系列省、州市重点建设项目用地,力争完成省州下达的目标任务。
4、抓好增减挂钩、提质改造、耕地保护工作。一是继续抓住政策机遇,加快方案编制及报批、节余指标的流转交易等相关工作。二是加快增减挂钩拆旧区复垦和土地整治提质改造工作,充分挖掘补充耕地潜力和盘活存量建设用地。三是结合“三调”数据扎实开展永久基本农田核实整改和储备区划定工作,建立健全永久基本农田“划、建、管、补、护”长效机制,全面落实特殊保护制度。
5、规范执法程序,提升队伍形象。以景洪市“两违”办公室成立为契机,不断强化法治思维,规范执法程序,做到执法程序规范、行政执法合理,案件经得起推敲、经得起复议、经得起诉讼,坚决避免因程序原因导致的复议或诉讼败诉。利用好土地规划专管员这支队伍,发挥土地规划建设专管员队伍作用,在日常巡查和行政执法中贯穿法治宣传,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积极引导企业和个人合理合法用地,改变执法队伍生硬形象。
6、继续推进机构改革,提升群众满意度。一是筹划成立景洪市规划中心,重点解决目前规划管理人员不足,专业能力不足的问题;二是拟将景洪市房产交易所的房屋交易职能并入不动产登记中心,重点解决群众在多个部门来回跑的问题,不动产交易登记将实现再一次提速;三是拟成立乡镇综合规划中心,将目前乡镇自然资源管理所和村镇规划中心整合,以解决目前乡镇规划、土地、建设职能职责不清的情况,服务好基层群众。
7、运用好土地投公司平台,加大土地收储及一级开发力度。做好土地储备专项债券发行和资金管理使用,实施土地一级开发,确实做到“熟地”出让,不断实现土地资源的增值保值。
第二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预算法》,按照全面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总体要求,严肃财经纪律,以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以加快建设现代化财政制度为重点,建立健全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全面实施绩效管理,深入推进零基预算,集中财力办大事,下大力气补短板,既要尽力而为,也要量力而行,增强财政政策和支出安排的前瞻性、灵活性、有效性,加强政策统筹协调、形成政策合力,促进经济健康发展、社会和谐稳定。
编制基本原则:一、实事求是,积极稳妥。收入预算的编制要实事求是、积极稳妥,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充分考虑落实减税降费政策等因素影响,更加注重收入质量导向。二、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切实做好“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全力支持国家、省、州和市委、市政府重大发展战略与重点领域改革,着力支持打好“三大攻坚战”。三、注重绩效,科学配置。注重提高财政支出绩效,坚持精打细算、勤俭节约、效益优先,努力盘活存量、用好增量,加强资金统筹,强化项目审核,全面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四、量力而行,强化平衡。增强财政可持续性,按照量力而行的原则合理确定财政支出标准,严格控制非急需、非刚性支出。五、防范风险、规范举债。防范化解财政风险、积极稳妥化解累积的地方债务风险,有效规范地方政府举债融资,坚决遏制隐形债务增量。
编制方法:《景洪市财政局关于编制2020-2022年中期财政规划和2020年市级部门预算的通知》(景财预〔2019〕376号)文件要求,基本支出预算:1、人员经费支出:以2019年11月工资统发库中的数据为基础,按部门预算软件中的“单位人员工资情况表”中的工资项目对应填报;2、其他工资福利支出是编制外聘用人员工资及单位部分社会保险,工资标准按照《中国竞彩网关于调整使用编外人员及工资待遇的通知》(景政办发〔2017〕84号)的相关规定执行(在“财政部分供养人员情况表”中填报);3、住房公积金按全额财政供给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12%计提;4、公用经费支出:在编制在职人员107人,保障标准执行人均7500元(基本支出申报);退休公务费人年均300元;5、福利费:按在职人员第人每年24元计算提取,包括职工教育经费、职工福利费;6、工会经费:按在职人员工资总额*2%提取,提取的工会经费由财政直接拨给景洪市总工会。项目支出预算:围绕2019-2021年中央、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和市委、市政府重大战略部署,涉及本单位工作性质、工作任务和监察委体制改革工作要求,编制项目:地质灾害防治监测补助、G8511小磨高速公路建设项目的征地拆迁补偿、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土地补偿预算和小磨高速公路征地拆迁借款利息专项资金预算,不动产登记工作的不动产权证书费和不动产登记信息平台维护建设费及聘用人员工资五险预算。
总体思路:继续深入推进财税体制改革,加快建立现代财政管理制度,围绕构建全面规范、公开透明预算制度的目标,坚持“推改革、强基础、提效益”的工作总基调,着力推进零基预算改革,集中财力办大事;继续实施中期财政规划管理,严格预算执行;完善定额标准体系,实施支出经济分类改革,细化预算编制;创新预算管理机制,增强预算统筹能力;优化预算编审程序,改革预算编制方法;健全监督制衡机制,推进全过程绩效管理;深化专项转移支付制度改革,理顺事权与支出责任关系;夯实预算管理基础,进一步提高预算管理完整性、科学性和规范性。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本单位编制2020年部门预算单位共4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4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3个。截止2019年11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36名,其中:行政编制 18名(含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118名(含参公74人)。在职实有107人,其中: 财政全供养107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离退休人员 26人,其中: 离休 0人,退休 26人。
车辆编制5辆,实有车辆6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0年部门预算总收入4,066.3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066.3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00万元,事业收入0.0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其他收入0.00元,上年结余、结转0.00万元。
与上年2,554.32万元对比增加1,512.04万元,增长59.20%。主要原因是:一是基本支出较上年增加,原因是机构改革后,景洪市发展改革和工业信息化局、景洪市林业局、景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驻昆办,景洪市自然资源局旅游渡假区分局、景洪市自然资源局工业园区分局等划入本单位,工资福利和人员经费支出增加;二是项目支出比上年预算增加1,568.05万元,增加原因是2020年项目预算安排小磨高速公路征地拆迁专项资金幅度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0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4,066.3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本级财力3,841.81万元,专项收入44.35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0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180.0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0.0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教育收费0.0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00万元。
与上年2,554.32万元对比增加1,512.04万元,增长59.20%。主要原因是:一是基本支出较上年增加,原因是机构改革后,景洪市发展改革和工业信息化局、景洪市林业局、景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驻昆办,景洪市自然资源局旅游渡假区分局、景洪市自然资源局工业园区分局等划入本单位,工资福利和人员经费支出增加;二是项目支出比上年预算751.74万元增加1,568.05万元,增加原因是2020年项目预算安排小磨高速公路征地拆迁专项资金大幅度增加。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0年部门预算总支出4,066.36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4,066.3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46.57万元,项目支出2,319.79万元。
(一)一般公共预算
2020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4,066.36万元,比2019年预算数2,554.32万元增加1,512.04万元,增长59.20%。主要原因是:一是基本支出较上年增加,原因是机构改革后,景洪市发展改革和工业信息化局、景洪市林业局、景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驻昆办、景洪市自然资源局旅游渡假区分局、景洪市自然资源局工业园区分局等划入本单位,工资福利和人员经费增加;二是项目预算比上年预算增加1,568.05万元。
1.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0.79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公用经费支出。
(2)交通运输支出-公路水路运输-公路建设2,087.44万元,主要用于小磨高速公路建设项目拆迁补偿、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土地补偿等支出。
(3)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自然资源事务-行政运行1,093.89万元,主要用于本级局机关行政人员工资及日常工作开支。
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自然资源事务-自然资源规划及管理253.17万元,主要用于本局机关下属于景洪市土地储备中心、景洪市重点工程征地中心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及日常工作开支。
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自然资源事务-自然资源规划及管理224.55万元,主要用于本局机关下属于景洪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事业单位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费和其他人员工资福利支出。
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自然资源事务-事业运行278.72万元,主要用于本局下属于景洪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及日常工作开支。
(4)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120.00 万元,主要用于本级局机关及下属3个事业单位在职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单位负担部分支出。
(5)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自然灾害防治-地质灾害防治 7.80万元,主要用于地质灾害防治监测员补助。
2.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1)工资福利支出1,608.9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89.58万元,项目支出19.40万元)。
基本工资391.8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91.83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津贴补贴440.0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40.09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奖金191.0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1.06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绩效工资238.6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38.62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1.4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42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住房公积金120.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0.0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215.9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6.56万元,项目支出19.40万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179.5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4.35万元,项目支出25.15万元)。
办公费54.4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9.33万元,项目支出25.15万元).
印刷费2.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水费1.6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3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电费1.4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邮电费6.3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36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物业管理费1.4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2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差旅费12.9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9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维修(护)费0.8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8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会议费1.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公务接待费2.4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4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工会费25.4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5.45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福利费0.2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26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0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其他交通费用59.1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9.16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2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4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0.4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64万元,项目支出7.80万元)。
生活补助2.6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64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7.8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7.80万元)。
(4)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407.4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407.44万元)。
国内债务付息407.4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407.44万元)。
(5)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143.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143.00万元)。
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143.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143.00万元)。
(6)资本性支出1,717.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1,717.00万元)。
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3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37.00万元)。
土地补偿1,237.5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1,237.50万元)。
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142.5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142.50万元)。
拆迁补偿3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300.00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
本单位政府性基金预算为0.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三)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本单位社会保险基金预算为0.00万元。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本单位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为0.00万元。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本单位无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本单位无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20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 4066.36万元,与上年2,554.32万元对比增加1,512.04万元,增长59.20%。增加的原因主要是:一是基本支出较上年增加,原因是机构改革后,景洪市发展改革和工业信息化局、景洪市林业局、景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驻昆办,景洪市自然资源局旅游渡假区分局、景洪市自然资源局工业园区分局等划入本单位,工资福利和人员经费支出增加;二是项目支出比上年预算增加1,568.05万元,增加的原因是2020年项目预算安排小磨高速公路征地拆迁专项资金幅度增加。
2020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4,066.36万元,比2019年预算数2,554.32万元增加1,512.04万元,增长59.20%。增加的原因主要是:一是基本支出较上年增加,原因是机构改革后,景洪市发展改革和工业信息化局、景洪市林业局、景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驻昆办、景洪市自然资源局旅游渡假区分局、景洪市自然资源局工业园区分局等划入本单位,工资福利和人员经费增加;二是项目预算比上年预算增加1,568.05万元。
(一)基本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2020年用于保障自然资源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746.57万元。其中:
1.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支出1,589.58万元占基本支出1,746.57万元的91.01%,比2019年预算1,566.98万元增加22.60万元,增长1.44%,增加的原因主要是机构改革后,景洪市发展改革和工业信息化局、景洪市林业局、景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驻昆办、景洪市自然资源局旅游渡假区分局、景洪市自然资源局工业园区分局等划入本单位,工资福利和人员经费增加。
2.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154.35万元占基本支出1,746.57万元的8.84%,比2019年预算156.49万元减少2.14万元,下降1.37%,减少的原因主要是下属事业单位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减少。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64万元占基本支出1,746.57万元的0.15%,比2019年预算79.11万元减少76.47万元,下降96.66%,减少的原因主要是2019年预算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的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费,2020年预算不安排行政事业单位离退费,因此2020年支出比上年有所减少。
4.资本性支出0.00万元占基本支出的0.00%,与上年预算数相比,无增减变化。
(二)项目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2020年用于保障景洪市自然资源局本级局机关、下属3个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319.79万元,如用于地质灾害防治监测员补助,小磨高速公路建设项目的征地拆迁补偿、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土地补偿,不动产登记工作的不动产权证书费和不动产登记信息平台等维护建设费等开支。比2019年预算751.74万元增加1,568.05万元,增长208.59%,增长的原因主要是2020年项目预算大幅度增加,一是地质灾害防治监测员补助预算7.80万元,二是小磨高速公路建设项目的征地拆迁补偿、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土地补偿等预算2,087.44万元,三是不动产登记工作的不动产权证书费和不动产登记信息平台等维护建设费预算224.55万元。
(三)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本单位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19.34万元,较上年21.64万元减少2.30万元,下降10.63%,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用
2020年本单位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比,无增减变化。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20年本单位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9.80万元,较2019年12.00万元减少2.20万元,下降18.33%。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比,无增减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80万元,较2019年12.00万元减少2.20万元,下降18.33%。
减少的原因主要是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办法,加强全局公务用车日常管理,严格执行公务用车“定点保险、定点维修、定点加油”的规定,从严控制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0年下属事业单位景洪市土地储备中心和景洪市不动产登记中心预算减少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20万元,
3.公务接待费
2020年本单位公务接待费预算为9.54万元,较2019年9.64万元减少0.10万元,下降1.04%。
减少的原因主要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州委、州政府他市委、市政府的相关规定,坚持务实节约、严格标准、简化礼仪,减少公务接待次数,压缩公务接待费预算。2020年景洪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公务接待费预算减少0.10万元。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0年,本单位共申报项目6个,编制了6个项目绩效目标,项目绩效目标编制率为100%。财政拨款预算项目6个,财政预算安排2,319.79万元,其中:重点项目2个,财政预算安排2,087.44万元。2020年本单位对纳入预算安排的项目绩效目标全部实现了随部门预算同步公开。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基本支出】指部门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行使单位职能、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内容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两部分。
【项目支出】指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用费。
【全口径预算管理】是财政预算管理的一种模式,目标是将所有政府收支纳入预算,进行高效、统一管理。2015年正式颁布新修订的《预算法》第五条规定: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至此,把所有预算按上述四类全部分类管理,为政府高效运行奠定基础。
【预算绩效管理】 是以“预算”为对象开展的绩效管理,也就是将绩效管理理念和绩效管理方法贯穿于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的全过程,并实现与预算管理有机融合的一种预算管理模式。预算绩效管理是政府绩效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强化政府预算为民服务的理念,强调预算支出的责任和效率,要求在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的全过程中更加关注预算资金的产出和结果,要求政府部门不断改进服务水平和质量,花尽量少的资金、办尽量多的实事,向社会公众提供更多、更好的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使政府行为更加务实、高效。预算绩效管理的表现形式是四个环节紧密相连,即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跟踪监控、绩效评价实施、评价结果运用的有机统一,一环扣一环,形成封闭运行的预算管理闭环。
【民生支出】是指各级财政部门依照职能,用于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保、就业、教育、医疗等涉及群众利益方面支出。主要包括:财政用于与人民群众生活直接相关的教育、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社会保障与就业、住房保障、粮油储备、科技文化体育等方面支出;用在与民生密切相关的农业林业水利、公共交通运输、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等方面支出;剔除并未直接投入民生的支出,即教育、农林水、社会保障和就业、文化体育与传媒、医疗卫生等大类支出中的“管理事务”款和“行政运行”项。
【部门预算】是反映政府部门收支活动的预算。是政府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政策及其行使职能的需要,由基层预算单位编制,逐步上报、审核、汇总,经财政部门审核,经政府同意后提交人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的、全面反映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的预算。通俗地讲,就是“一个部门一本账”。
【财政存量资金】是指收入已经发生、尚未安排预算,或者预算已经安排、尚未形成实际支出的财政资金。具体包括:一是收入已经发生、尚未安排预算的资金,如每年的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中的超收收入,年终调整列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或预算周转金。二是预算已经安排、尚未形成实际支出且尚未列支的资金。三是预算已经安排、尚未形成实际支出且已经列支的资金。不包括当年季节性收支差额形成的资金。
【“三保”支出】中央和省为巩固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成果,增强基层政府执政能力,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促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以实现县乡政府“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为目标,统一制定了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的国家保障范围和标准。
县级基本财力的保障范围主要包括人员经费、公用经费、民生支出以及其他必要支出,其中,人员经费包括国家和省统一出台的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工资性附加支出,地方津补贴等项目。各地自定政策或参照省级确定的政策及提高标准部分不纳入;公用经费包括办公费等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等其他资本性支出等;基本民生支出主要包括中央和省统一制定政策,涉及农业、教育、文化、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科学技术、计划生育、环境保护、保障性住房和村级组织运转经费等直接针对公民或政策权益人应保障的项目支出。各级政府应按照“先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再保其他方面支出”的顺序安排预算,足额保障基本支出责任。
【“三公”经费】是指政府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2016年10月,财政部印发了《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试行方案》,明确从2018年起将在试行改革的基础上正式全面实施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改革试行方案提出通过分设两套经济分类(政府预算经济分类和部门预算经济分类),清晰反映政府对行政(参公)单位、事业单位、企业、个人补助规模和政府资本性支出规模,加强对政府资产、债务、涉企资金的管理。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景洪市自然资源局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116.10万元,比上年118.89万元减少2.79万元,下降2.35%,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0年机构改革后,单位人员变动幅度大,截止2019年11月份人员增加8人,人员减少10人,因此预算经费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维护机构运行发生的办公费,水电费,电话费,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专用线路租用费、工会经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工作经费支出。
(三)事业单位日常公用经费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下属事业单位景洪市土地储备中心、景洪市重点工程征地中心、景洪市不动产登记中心2020年日常公用经费38.25万元,比上年37.60万元增加0.65万元,增长1.72%,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景洪市土地储备中心人员增加,工作经费增加。日常公用经费主要用于维护机构运行发生的办公费,水电费,电话费,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专用线路租用费、工会经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工作经费支出。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鉴于截至2019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19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19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19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监督索引号5328010504230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