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景洪市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告
- 来源 :景洪市民族宗教事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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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2020-10-10 1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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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景洪市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景洪市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落实加强党对统一战线工作集中统一领导的要求,发挥市委在统战工作方面参谋机构、组织协调机构、具体执行机构、督促检査机构作用,了解情况、掌握政策、协调关系、安排人事、增进共识、加强团结,协调统一战线各方面关系,贯彻执行党中央、省委、州委、市委关于统一战线工作重大的决策部署,巩固壮大最广泛的统一战线。
2.推动落实统一战线工作的理论、政策和法律法规,深入调查研究,及时向州委统战部和市委报告景洪统一战线工作情况并提出建议,拟订景洪统一战线有关规划、政策和规范性文件,统筹协调和指导各乡镇(街道)、农场各部门各单位统一战线工作。
3.负责发现、培养党外代表人士,负责党外人士的政治安排,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安排党外人士担任政府和司法机关等领导职务的工作,协助民主党派、市工商联做好干部管理工作,反映和协调解决党外代表人士工作生活的实际困难。配合相关部门做好统一战线系统人才工作。
4.贯彻落实党的宣传工作方针,统筹推进统一战线宣传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州委、市委关于统一战线宣传工作政策和规划,研判涉及统一战线的舆情并协调有关部门应对处置。
5.负责联系各民主党派,通报情况,反映意见,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以及对民主党派的方针、政策,支持、帮助民主党派加强自身建设,做好支持民主党派履行职责、发挥作用的工作。
6.贯彻落实党的民族和宗教工作方针政策及省委、州委、市委决策部署,研究有关政策措施并督促落实,统筹协调民族事务和宗教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市民宗局依法管理民族事务和宗教行政事务(含行政审批工作),全面促进民族事业发展,巩固和发展同宗教界的爱国统一战线等。
7.组织开展民族理论、民族政策和民族工作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提出有关民族工作的政策建议。负责协调推动有关部门履行民族工作相关职责,促进党和国家民族政策在经济发展和社会事业有关领城的贯彻落实。
8.依法履行宗教事务管理职责,指导、监督宗教团体在宪法、法律和政策规定的范围内开展工作,防止和制止不法分子利用宗教进行非法、违法活动,维护社会稳定。
9.负责联系、培养无党派人士,支持、帮助无党派人士加强自身建设和发挥作用。调查研究党外知识分子和新的社会阶层代表人士情况并提出政策建议,联系、培养党外知识分子和新的社会阶层代表人士,开展思想政治工作,指导国有企业和社会组织等有关单位开展党外知识分子和新的社会阶层代表人士统战工作。
10.参与制定、推动落实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调查研究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情况并提出政策建议,了解和反映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意见,团结、服务、引导、教育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
11.统一领导海外统战工作,做好港澳台海外统战工作。贯彻落实党的统战工作方针政策及省委、州委、市委决策部署,统一管理侨务和港澳台事务,研究侨情和侨务工作,统筹协调有关部门和社会团体涉侨、港、澳、台的宣传和文化交流工作等。
12.协助管理乡镇(街道)、农场统战委员,受市委委托,领导市工商联党组,领导市民宗局工作,指导市工商联工作。做好统一战线有关单位和团体的管理工作。
13.完成市委、市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深化党政机构改革工作,整合力量,各项工作取得成效。4月11日,根据《景洪市机构改革方案》,景洪市归国华侨联合会、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市政府侨务办公室与市委统战部合署办公,实行一套工作机构、四个机关名称。一是召开了机构改革后的第一次干部职工会议,安排部署了机构改革和当前统战工作。市委统战部全体干部职工在推进统战系统机构改革,进一步构建大统战格局,提高新时代统战工作重大意义的认识。二是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了“四个意识”,切实做到“两个维护”,准确把握新时代新使命,广泛凝聚人心、凝聚力量、凝聚智慧、凝聚共识,努力实现大团结大联合。三是统战部干部职工自觉服从改革大局,服从市委工作安排,迅速到岗到位,确保思想不乱、工作不断、队伍不散、干劲不减。四是结合全市统战工作实际,按照“三定”方案优化配置内设机构和工作力量,确保统战工作事事有人抓,不断扩大景洪市统战工作的影响力。
2.拓宽人才渠道,扎实推进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带动人心,圆满完成党外人士春节慰问工作。2019年,全市党外人士春节慰问共计100人,慰问金额5万元。通过慰问活动送去了党和政府的关心,拉近了统战对象与党和政府的距离,为进一步推进工作开展奠定了基础。紧扣目标,积极融入中心服务发展大局。4月30日,景洪市召开纪念中共中央发布“五一口号”71周年座谈会。各民主党派代表围绕景洪市经济发展情况踊跃进行交流发言,为全面推进景洪市经济社会全面发展建言献策。摸清底数,精心筹备,成立景洪市首届党外知识分子联谊会。截至2019年12月底,全市党外知识分子共5118人。为进一步加强党外知识分子工作,推动人才强市战略的贯彻落实,12月30日成立景洪市首届党外知识分子联谊会,联谊会将坚持“充分尊重、广泛联系、加强团结、热情帮助、积极引导”的方针,把握政策要点,关心支持和帮助党外知识分子,加大为党外知识分子排忧解难力度,主动听取并解决在工作、生活中存在的困难,把广大党外知识分子紧密团结在党的周围。广交朋友,加强统战对象思想引领工作。进一步完善健全了党外人才数据库信息,在完善健全党外人才库上下功夫,切实加强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广交深交党外朋友,凝聚各界人士力量,与他们彼此敞开心扉,保持密切联系。
3.凝心聚力,统筹做好港澳台侨工作。紧紧围绕全市中心工作,进一步凝聚侨心、汇集侨智、发挥侨力,依法护侨、促进发展,扩大侨联的社会影响力。一是开展归侨侨眷台胞台属“春节”走访慰问活动。春节期间深入走访慰问归侨侨眷台胞台属35名,发放慰问金1.75万元,做好争取人心工作。二是顺利完成侨务工作交接。机构改革后,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承担的侨务工作全部转入市委统战部,相关工作顺利完成交接,并完成侨联主席的卸免、增补。三是完成协助选派教师赴海外任教的推荐工作。向州委统战部推荐中国竞彩网2名教师赴海外任教,加强中国竞彩网海外华文教育工作。四是成立市委侨务工作领导小组,并举办成员单位联络员及允景洪街道各社区侨务工作人员共50余人参加的侨务业务培训,进一步提高侨务工作者的业务能力。五是完成全市范围内的侨情调査统计工作,积极筹备景洪市第二届侨联换届,于11月29日召开大会,完成换届各项工作。
4.扎实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发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扎实开展民族成份更改工作。2019年,完成民族成份更改工作7份,其中:18岁以下公民民族成分更改5份,18-20岁公民民族成分更改2份。推动民族团结宣传向纵深发展。巩固全市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认真安排部署,大力宣传民族团结模范事迹,深入开展党和国家关于民族政策法规宣传教育活动,围绕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6+N"活动等,扎实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在全市掀起人人维护民族团结的热潮。深入推进傣汉双文规范化使用。2019年,开展了2次傣汉双文规范化使用检查,对景洪市城区道路、社区等地共抽查384个标识标牌的傣文使用情况,对不符合使用规范的责令限期整改,进一步加强傣文的使用和管理,推动了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健康发展。认真开展2018年度预算绩效评价工作。2018年下达景洪市中央少数民族发展资金和省对下民族宗教专项资金共1177万元,其中:中央资金1040万元,省级资金137万元。截至2018年12月31日,除人口较少民族综合保险费外资金无结存。景洪市全面完成绩效目标规定的任务,实现了年度绩效目标,实施成效明显。完成2016-2018年特色村验收工作。景洪市对2016年-2018年少数民族8个特色村、1个特色乡进行验收。扎实推进“十百千万”示范创建工程。2019年,中央和省级下达“十百千万示范创建工程”资金880万元,实施项目9个。其中:建设6个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2个少数民族特色村、1个示范社区、创建103户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户。截至10月底,已拨付项目资金563.90万元,已完成5个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特色村)的项目建设,其余未完成的项目点实施进度都达到了90%以上,预计11月底均能竣工验收。深入开展“沿边三年行动计划”工程。2018年至2019年9月底,全市共投入资金31588.11万元。景洪市计划实施的6大工程31个子项目,已实施了6大工程项目22个子项目,9个子项目未启动,完成总投资计划的92.34%。深入开展民族文化抢救保护工作。2019年,下达景洪市文化项目资金50万元,实施了3个文化项目。其中,傣族大鼓制作技艺传承项目10万元、基诺族奇科阿咪项目10万元、挖掘传承西双版纳少数民族传统服饰技艺项目30万元。截至10月底,已拨付项目资金17.1万元,完成2个文化项目建设,未完成的项目点实施进度都达到了95%以上,预计11月底能竣工验收。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和沿边群众人身意外伤害保险。2019年6月,景洪市人口较少民族和沿边群众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生效,投保金额71万元,保险有效期1年。2019年共计理赔22.5万元。其中:人口较少民族保险理赔1人,理赔金额10万元;沿边保险理赔1人,理赔金额12.5万元。
5.全面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切实落实“一网两单”工作。积极推进“六进”活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国旗国歌、宪法和法律法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华优秀文化、民族团结进步建设)。切实落实宗教工作督查整改落实。
6.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着力加强统战部门自身建设,提高服务能力和水平。抓班子、带队伍,全面提升党的领导和党建工作水平。全面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截至目前,开展各种形式集中学习14次;以主题教育开展党支部主题党日2次;撰写主题教育专题调研报告6份,并召开了调研成果交流会;领导班子成员开展了专题党课授课6人次;通过“六对照,六查找”,查找到班子问题12个,班子成员问题共76个。针对存在的问题,认真研究,找准症结,深挖根源,提出整改措施。夯实基础、强化措施,打造全面过硬的党组织。一是抓责任,完善党建责任体系。建立和完善“基层党建推进年”、“基层党建提升年”、“基层党建巩固年”实施方案和重点任务项目清单。今年专题研究党建工作5次,制定班子成员抓党建工作责任清单;持续拓展巡视整改成果,认真对照要求深入推进基层党建工作“回头看”专项治理工作;做好党支部书记述职评议考核。二是抓基础,不断提升党支部建设。今年7月顺利完成市委统战部(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合署后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选优配强了党支部领导班子;积极推进党支部规范化建设;规范党员管理,严格发展党员程序。同时,做好党员关系转接,坚持执行党费日制度,落实党费收缴管理办法,及时公开使用管理情况,形成按月、主动、足额交纳党费常态化;深入实施“互联网+党建”工程,通过“云岭先锋”手机APP,开展党支部学习、党员积分、志愿者服务活动等,规范网上党支部建设;按照“六有”标准做好党建活动室建设。三是抓队伍,提高党员干部队伍战斗力。规范党内组织生活,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党员积分制、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民主评议党员等党内生活制度;抓好党员经常性教育活动。通过参加上级培训、云岭夜校、主题党日、专题党课、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掀起学习宣传贯彻热潮。 四是抓作风、抓纪律,全面加强从严治党。进一步建立健全党建责任制,全面落实“一岗双责”。按照“谁分管、谁负责”的原则,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与部(局)各项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完善谈话和约谈工作机制。对发现有违纪苗头的,及时谈话,指出危害,查找原因,提出要求,把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或初始阶段。五是抓学习教育,认真落实学习教育制度。坚持把深化学习教育放在首位,积极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条例》《准则》等材料。组织全体党员干部,深入学习中央和省州市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及惩防体系建设的一系列文件精神;坚持廉政党课制度,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为契机,组织党员干部观看警示专题教育片、参观警示教育基地,通过反面典型案例,做到警钟长鸣,增强了党员干部的反腐倡廉意识。抓制度建设,进一步强化规矩和纪律意识。进一步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坚持以制度管人管事,规范党员干部权力运行,先后制定出台《“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等26个制度,真正做到用制度管事、用规矩管人;用好用活民主集中制,对“三重一大”事项坚决做到集体研究、民主决议;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和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领导班子成员涉及个人重大问题、重要事项、外出等都向组织如实请示报告,不存在虚报、瞒报现象。在新形势下不断加强统战部门自身建设,提高服务能力和水平。一是提高政治站位,不断强化学习。始终紧绷思想政治这根弦,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统战民族宗教工作的重要思想,系统学习统战民族宗教的历史、基本理论和方针政策,以科学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二是加强机制建设,完善运行机制。机构改革明确了党委统战部统一领导民族宗教工作、统一管理侨务工作,体现了党委对民族宗教和侨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理顺机构改革后统战系统各部门各单位关系,明确职责分工,推进统战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三是加强队伍建设。机构改革后,统战部门任务更重、责任更大、要求更高。因此,重视加强能力建设,培养专业能力和专业精神。四是加强作风建设。大力弘扬真抓实干的作风,踏实干事。五是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在规范干部管理中增强统战干部的工作能力。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各项规定,结合统战工作实际,建立健全了考勤、学习、考核等制度,营造风清气正的工作环境。
7.市委市政府其它重点工作。一是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开展登革热网格化防控工作。今年来,深入到网格区南凤工艺厂开展卫生整治清理活动,对户外杂草、杂物以及下水道进行集中清理,并挨家挨户进行巡查,认真排查登革热风险点,共清理整治13次,清除垃圾25吨,入户110户,发放登革热防控知识等宣传资料500余份。二是加大宣传,助推景洪市“四城联创”。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提高群众“四城联创”知晓率,发放宣传资料600余份,给群众解答,号召从个人做起,从身边的小事做起,既要创建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培养良好的道德风尚;又要自觉养成文明卫生的良好生活习惯,主动摒弃和革除不文明、不卫生的行为习惯。三是认真落实“挂包帮”“转走访”精准扶贫工作。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多次深入挂钩村,以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系列活动为契机,到扶贫“挂包帮”联系的勐龙镇勐宋村委会阿克村小组、拉祜新寨村小组,开展挂包帮转走访、主题党日、结对共建1+1、排头兵志愿服务、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等系列活动。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中国共产党景洪市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中国共产党景洪市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内设5个股室,分别是:办公室、港澳台侨股、综合股、宗教和行政审批股、民族经济项目股。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中国共产党景洪市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9人。其中:行政编制17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2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8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2人),其他人员4人,主要是编外人员2人,公益岗人员2人。
离退休人员12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2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景洪市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2019年度收入合计5,722,602.70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629,896.56元,占总收入的98.38%;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92,706.14元,占总收入的1.62%。与上年对比增加3,326,307.17元,增长138.81%,主要原因是2019年机构改革与景洪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合署办公,人员工资津贴补贴收入、社保费收入及项目收入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景洪市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2019年度支出合计5,306,240.85元。其中:基本支出3,860,772.13元,占总支出的72.76%;项目支出1,445,468.72元,占总支出的27.24%;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增加3,194,980.60元,增长151.33%,主要原因是2019年机构改革与景洪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合署办公,人员工资津贴补贴支出、社保费支出及项目支出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景洪市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860,772.13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338,699.55元,增长153.65%,主要原因是2019年机构改革与景洪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合署办公,人员增加,人员工资津贴补贴费用、办公费及差旅费等费用支出相应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1.6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8.32%。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景洪市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445,468.72元。与上年对比增加856,281.05元,增长145.33%,主要原因分是2019年机构改革与景洪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合署办公,原市民宗局项目并入市委统战部,项目数、项目支出增加。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1、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109,833.53元,主要用于侨务工作、统战工作及归侨侨眷大会经费支出;2、民族工作专项支出1,230.00元,主要用于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工作支出;3、其他民族事务支出1,133,474.00元,主要用于民族团结示范建设、宗教场所修缮、少数民族传统服饰传承及人口较少民族和沿边群众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支出;4、其他统战事务支出200,931.19元,主要用于统战工作经费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景洪市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226,352.01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49%。与上年对比增加3,171,083.11元,增长154.29%,主要原因是2019年机构改革与景洪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合署办公,人员工资津贴补贴、单位日常运行经费及项目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4,431,537.6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4.79%。主要用于人员工资津贴补贴,单位日常运行费和项目经费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72,166.2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21%。主要用于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单位职业年金和退休公用经费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307,953.0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89%。主要用于单位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主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9.住房保障(类)支出214,695.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11%。主要用于单位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2.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3.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4.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景洪市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90,000.00元,支出决算为22,482.00元,完成预算的24.9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5,584.00元,完成预算的77.9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6,898.00元,完成预算的13.80%。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市委市政府相关规定,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增加19,814.00元,增长742.6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15,584.00元,增长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4,230.00元,增长158.55%。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19年机构改革与景洪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合署办公后原市民宗局公务用车划入市委统战部,公车运行费用增加,同时接待工作范围增加,接待批次相应增加。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5,584.00元,占69.32%;公务接待费支出6,898.00元,占30.68%。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5,584.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5,584.00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相关工作范围)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6,898.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6,898.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02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单位工作检查、调研时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中国共产党景洪市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01,408.63元(其中:行政单位301,408.63元,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88,024.72元,增长165.83%,主要原因机构改革与景洪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合署办公,人员和相关工作业务增加,相应的办公费、差旅费、车辆运行维护费和其他交通费等机关运行费用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和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中国共产党景洪市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资产总额1,675,871.93元,其中,流动资产1,508,912.25元,固定资产166,959.68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422,941.99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441,792.62元,固定资产减少18,850.64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与上年持平,在建工程0.00元,与上年持平,无形资产0.00元,与上年持平,其他资产0.00元,与上年持平。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1辆,账面原值237,80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6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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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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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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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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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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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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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 |
1675871.93 |
1508912.25 |
166959.68 |
0.00 |
41562.12 |
0.00 |
125397.56 |
0.00 |
0.00 |
0.00 |
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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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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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按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开展了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部门整体自评结果为优,项目支出自评6个,评价金额247,131.00元,其中:评价结果为优的5个,良0个,中0个,差1个。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1)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我单位决算公开情况说明中不涉及专用名词,故无此项内容。
中国共产党景洪市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20201012034341327.xls
监督索引号532801180213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