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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洪市自然资源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告

  • 来源 :景洪市自然资源局
  • 访问次数 :
  • 发布时间 :2020-10-10 18: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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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洪市自然资源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告

 

目录

第一部分  景洪市自然资源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景洪市自然资源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景洪市自然资源局是中国竞彩网工作部门,为正科级。职能职责按照中共景洪市委办公室 中国竞彩网关于印发《景洪市自然资源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景办字〔2019〕54号)执行。

1、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拟订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等规范性文件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2、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贯彻落实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指标体系和统计标准的实施办法和措施,落实统一规范的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制度。实施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专项调查和监测。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监督管理和信息发布。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工作。

3、负责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贯彻落实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争议调处、成果应用的制度、标准、规范。建立健全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负责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资料收集、整理、共享、汇交管理等。指导监督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

4、负责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建立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制度,负责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核算。编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拟订考核标准。贯彻落实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和土地储备政策,合理配置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责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管理,依法收缴有关资产收益。

5、负责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组织拟订自然资源发展规划,制定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地方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承担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工作,开展自然资源利用评价考核,指导节约集约利用。负责自然资源市场监管。组织研究自然资源管理涉及宏观调控、区域协调和城乡统筹的政策措施。

6、负责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推进主体功能区制度,组织编制并监督实施国土空间规划和有关专项规划。开展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建立国土空间规划监测、评估和预警体系。组织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控制线,构建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建立健全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组织编制城乡规划并监督实施,承担城乡规划管理责任。组织拟订并实施土地等自然资源年度利用计划。负责土地等国土空间用途转用工作。负责土地征收征用管理。

7、负责统筹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牵头组织编制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并实施有关生态修复重大工程。负责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等工作。牵头建立和实施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制定合理利用社会资金进行生态修复的政策措施,提出重大备选项目。

8、负责组织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牵头实施耕地保护政策,负责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保护。组织实施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完善耕地占补平衡制度,监督占用耕地补偿制度执行情况。

9、负责管理地质勘查行业和地质工作。编制地质勘查规划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按照权限管理有关地质勘查项目。组织实施矿产资源勘查、省级重大地质矿产勘查专项。负责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监督管理地下水过量开采及引发的地面沉降等地质问题。负责古生物化石的监督管理。

10、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有关要求,组织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指导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指导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

11、负责矿产资源管理工作。负责编制矿产资源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矿产资源储量、压覆矿产资源管理。按照权限负责矿业权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承担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优势矿产的调控及相关管理工作。监督指导矿产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

12、负责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工作。负责基础测绘和测绘行业管理。负责测绘资质资格与信用管理,监督管理地理信息安全和市场秩序。负责地理信息公共服务管理。组织实施地方测量标志的设立和保护。

13、推动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发展,开展对外交流。制定并实施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创新发展和人才培养规划、计划。贯彻执行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重大科技工程及创新能力建设,推进自然资源信息化和信息资料的公共服务。开展对外合作与交流有关工作。

14、查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违法案件。

15、将下属事业单位承担的行政职能划归主管部门,原事业单位机构维持不变。

16、职能转变。景洪市自然资源局要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统一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统一行使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生态保护修复职责的要求,发挥国土空间规划的管控作用,为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自然资源提供科学指引。进一步加强自然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建立健全源头保护和全过程修复治理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实现整体保护、系统修复、综合治理。创新激励约束并举的制度措施,推进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进一步精简有关行政审批事项、强化监管力度,充分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强化自然资源管理规则、标准、制度的约束性作用,推进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和评估的便民高效。

17、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8、景洪市土地储备中心主要职责: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建设规划及年度土地利用计划,对全市土地供需情况进行调查,制定土地储备规划和土地收购储备年度计划,报市土地收购储备管理委员会批准后组织实施;根据土地储备年度计划,制定具体的土地收购、储备和出让方案,报市土地收购储备管理委员会或是国土资源局批准后组织实施;负责土地分批次征用、收购中的协议洽谈、费用测算和支付补偿费;负责对储备土地进行拆迁、平整等前期开发和利用管理;在市自然资源局的组织指导下,具体实施过于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的招标、拍卖和公开挂牌交易;发布土地供求信息、市场行情和指导价格。通过储备土地运作实施,确保政府土地收益,为城市建设筹措资金;受市自然资源局委托,代理全市土地登记事务;搞好综合统计和上报工作;完成市自然资源局委托或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

19、景洪市重点工程征地中心主要职责:负责制定征地拆迁、移民搬迁安置方案;报市政府批准后实施;依法做好征地拆迁补偿和移民搬迁安置工作,为建设项目提供资源和环境保障。

20、景洪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主要职责:负责本级不动产日常数据的汇总、分析、管理、保管和备份等技术性事务性工作;负责本级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平台建设,管理更新和运行维护等工作;负责本级土地、房屋、林地土地承包经营权等不动登记咨询、收件、初审、权属调查、信息管理、档案查询等业务性工作,建立本级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平台,做好不动产登记的作息查询等服务性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景洪市自然资源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做好如下工作:

(一)全力支撑“跨越发展”。一是强化建设规划规模引导,优化空间布局,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待请示省厅安排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后,优先保障重点、基础设施、民生、能源等项目。二是全面加快项目土地报批工作。继续为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用地保障。积极组织上报景洪市农转批次用地项目,继续努力保障:“四个一百”、“五网建设”、特色旅游小镇等重点建设项目和民生项目用地。三是加大闲置处置力度,按照《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全面启动闲置土地认定程序,认真分析研究闲置原因,逐宗明确处置办法,下定决心开展处置工作。对于企业原因造成的闲置,认真分析研究闲置原因,逐宗明确处置办法;对于因政府原因造成土地闲置的,督促相关部门完成整改,创造条件尽快在2019年3月开工一批;确实难于在短时间内开工建设的适当采用由政府安排临时使用一批;因规划或政策等原因造成闲置的收回一批等方法进行处置。在2019年6月底前实际动工闲置土地达到65%以上。四是用好用活用足增减挂钩政策,充分释放政策红利,完成编制的增减挂钩实施规划待建新区部分规划调整并逐级上报。

(二)切实加强耕地保护。一是严格压实耕地保护责任。认真贯彻落实“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实行耕地保护党政同责,落实保护耕地主体责任,与州级签订耕地保护责任书后,按照分解的保有量分层签订耕地保护责任书,实行耕地保护党政同责。二是做好农用地征转用报批的耕地占补平衡工作,切实按照国家、省州的最新耕地保护政策,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政策,做到占一补一,占水田补水田,占优补优。确保耕地数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三是进一步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引导社会资金,增加高标准农田建设投入。四是大力开展耕地占补平衡项目和提质改造项目实施工作,为全市重点项目用地报批“占优补优”指标提供保障,有利推动重点项目建设的全市经济社会发展。

(三)切实加强矿产资源管理。一是加强矿产资源开发管理。严格《矿业权年度出让计划》制度,进一步完善矿业权市场交易规则和制度,有序有效投放矿业权,严格执行矿业权联勘联审、依法审批和生态评估制度。二是加强矿山生态环境保护,加大矿山恢复治理保证金征缴力度及矿山恢复治理工作落实,督促关闭矿山严格按照恢复治理方案进行土地复垦。三是持续推进非煤矿山转型升级相关工作,对辖区内涉及清理退出的矿业权,要做好政策解答和宣传,争取矿业权人的理解和支持,妥善处理好信访上访等有关问题。

(四)多措并举增进资源惠民。一是加强地质灾害防治。深入推进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按照“以搬迁避让为主”的思路,积极争取国家级、省级、州级专项资金盘子项目,集中开展地质灾害搬迁避让与工程治理,不断提高隐患点治理的覆盖率。加强应急队伍和应急平台建设,切实做好群测群防和监测预警,最大限度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做好易地扶贫搬迁点地质灾害评估,严防新的搬迁点、建设区发生地质灾害。要切实解决地质灾害治理项目实施进展缓慢的问题,做好2018年地质灾害防治工程项目的实施和管理。二是深入推进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要着重抓好数据整合,着力优化不动产登记窗口服务,提高数据接入质量。积极推行“一窗受理,并行办理”, 深入推进“互联网+不动产登记” 在便民利民上下功夫。三是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民权益。完善征地补偿机制,严格落实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资金,进一步加大征地信息公开力度,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有力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五)全面深化国土领域改革工作。一是按要求完成年度国土资源领域改革任务,按照上级部署,及时制定出台改革举措,扎实推进各项改革。二是深化行政体制改革。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不断完善市场准入制度负面清单制度,清理规范中介服务事项,加快构建良好土地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环境。三是积极支持好农垦改革工作,配合农垦局完成景洪市农垦国有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提供技术指导。

(六)全面强化执法监管工作。一是加强国土资源执法监察。严肃查处违法占用耕地特别是永久基本农田、侵害群众权益和违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破坏生态环境等典型违法案件。二是大力推进土地历史违法用地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继续深化矿产资源“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着力抓好2018年度、2019年度土地卫片违法图斑的查处整改。 三是不断强化提升城乡人居环境工作和河长制工作措施,确保完成升城乡人居环境工作2019年度清理违法违规用地计划,不断总结经验,形成监管长效机制,在消化存量的同时严控增量。严格按照《景洪市全面推进河长制工作方案》工作要求,落实好我局负责的各项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景洪市自然资源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7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3个,分别是:景洪市自然资源局城关管理所,景洪市嘎洒自然资源管理所,景洪市基诺乡自然资源管理所,景洪市景哈乡自然资源管理所,景洪市勐龙镇自然资源管理所,景洪市中国竞彩网自然资源管理所,景洪市勐养镇自然资源管理所,景洪市景讷乡自然资源管理所,景洪市勐旺乡自然资源管理所,景洪市勐罕镇自然资源管理所,景洪市普文镇自然资源管理所,景洪市自然资源局旅游渡假区分局,景洪市自然资源局工业园区分局;其他事业单位3个。分别是:景洪市土地储备中心、景洪市重点工程征地中心、景洪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景洪市自然资源局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36人。其中:行政编制18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11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74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5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8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40人),其他人员144人,主要是景洪市自然资源局机关聘用 人员46人,土地专管员55人;景洪市土地储备中心聘用人员4人;景洪市重点工程征地中心聘用人员35人;景洪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聘用人员4人。离退休人员0.0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6辆,在编实有车辆7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景洪市自然资源局2019年度收入合计1,587,624,504.21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60,520,623.13元,占总收入的79.4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307,103,881.08元,占总收入的19.34%;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20,000,000.00元,占总收入的1.26%。与上年2,205,742,800.50元对比减少618,118,296.29元,下降28.02%,主要原因分析政府性基金土地报批费用支出减少、土地一级开发工程项目资金及征地和拆迁补偿资金支出减少、农村第三产业用地基础设施建设资金支出、景洪至勐海打洛高速公路项目及玉磨铁路项目征地补偿款支出、只征收土地不转变土地性质的土地补偿费支出等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景洪市自然资源局2019年度支出合计1,779,934,800.27元。其中:基本支出34,573,438.41元,占总支出的1.94%;项目支出1,745,361,361.86元,占总支出的98.06%;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2,046,657,752.54元对比减少266,722,952.27元,下降14.99%,主要原因分析政府性基金土地报批费用支出减少、土地一级开发工程项目资金及征地和拆迁补偿资金支出减少、农村第三产业用地基础设施建设资金支出、景洪至勐海打洛高速公路项目及玉磨铁路项目征地补偿款支出、只征收土地不转变土地性质的土地补偿费支出等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景洪市自然资源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4,573,438.41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2,090,235.33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2,266,503.08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16,700.00元,与上年35,526,881.08元对比减少953,442.67元,下降2.68%,主要原因分析人员变动大及规范项目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64.5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35.48%。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景洪市自然资源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745,361,361.86元。与上年2,011,130,871.46元对比减少265,769,509.60元下降13.21%,主要原因分析政府性基金土地报批费用支出减少、土地一级开发工程项目资金及征地和拆迁补偿资金支出减少、农村第三产业用地基础设施建设资金支出、景洪至勐海打洛高速公路项目及玉磨铁路项目征地补偿款支出、只征收土地不转变土地性质的土地补偿费支出等减少。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1、勐罕旅游名镇集橄榄坝旅游度假区建设指挥部等27家项目建设单位拨入的征地补偿支出 503,670,722.87元,(其中:1、楠景新城项目征地补偿款100,000.00元,  2、年产2万吨曼列胶厂项目征地补偿款4,841,735.00元,3、大寨水库项目征地补偿款4,186,973.50元,4、110KV橄榄坝变电站项目征地补偿1,364,424.00元,5、 野生菌人工培育种植基地建设项目征地补偿款1,775,925.00元,6、 红光水库工程项目征地补偿款5,743,715.49元,7、勐养曼纳庄留置专区项目征地补偿款3496661.68元,8、公主岭文化旅游项目征地补偿款5,089,958.15元,9、 木作文化综合体建设项目征地补偿款3,077,237.24元,10、嘎洒片区部分农村集体土地飞地项目征地补偿款2,621,605.00元,11、 正大种业项目征地补偿款8,104,682.37元,12、 澜沧江黎明大桥项目征地补偿款7,125,877.88元,13、俊都温泉项目征地补偿款25,050,335.6元,14、保健园区项目征地补偿款36,584,685.12元,15、版纳滨江俊园项目征地补偿款699,528.2元,16、曼贯医养健康项目征地补偿款56,427,450.66元,17、跨境动物疫病场项目征地补偿款3,390.86元,18、普文至勐旺路项目征地补偿款1,327,075.1元,19、热带雨林环境试验站项目征地补偿款914,718,20、 G214南环段项目征地补偿款42,466,608.22元,20、澜沧江国际风情园项目征地补偿款160,177,058.86元,21、西双版纳州两路办转入G8511昆磨高速公路小勐养至磨憨段改扩建项目征地补偿款47,115,827.13元,23、景宽二级公路3.7公里段项目征地补偿款63,473,206.15元,24、国际医疗旅游先行区项目征地补偿款3,597,979.46元,25、巴来中寨水库项目征地补偿款406,747.00元,26、景上娜西项目征地补偿款12,274,719.4元,27、 嘉源木业年产1.55万立方米橡胶木业加工厂建设项目征地补偿款5,622,597.8元);2、玉磨铁路西双版纳景洪段建设项目34,628,218.36元;3、G8511昆磨高速公路建设项目3,320,067.00元;4、土地开发支出358,137,655.38元,其中:用于景洪市第六中学土地征收项目9,427,059元,增减挂钩项目支出3,797,580.16元,土地报批耕地开垦费3,523,808.00元,坝区耕地质量补偿费28,000,000.00元,耕地占用税36,327,231.37元,支付增减挂钩结余指标费,流沙河片区一级开发整理费,北片区雨林金湾项目勘察费,土地拍卖佣金等中介服务费等支出277,061,976.85元;5、征地补偿款支出328,349,402.10元,其中:景洪西部客运站建设项目13,071,700.2元,俊都国际养生避寒庄园旅行度假区项目23,000,000.00元,,玉磨铁路西双版纳景洪段建设项目3,576,255.65元,西双版纳澜沧江国际风情园项目144,197,800.00元,景洪市橄榄坝至景哈乡澜沧江景哈大桥项目补偿款700,000.00元,盛景楠景新城建设项目6,248,850.00元,西双版纳滨江俊园建设项目6,769,064.20元,曼贯医养融合健康养生建设项目50,000,000.00元,景洪至勐海至打洛口岸高速公路工程建设项目42,478,532.05元,收储国营农场土地129.8亩征地补偿款11,307,200.00元,土地专项债劵自筹资本金征地补偿款20,000,000.00元;6、支付地质灾害防治项目工程支出5,588,758.77元;7、城乡管理事务支出915,126.20元用于景洪市勐罕镇曼嘎俭高标准农田整治项目支出;8、偿还西双版纳拓鑫矿业有限公司借款的其他城乡社区支出10,000,000.00元;10、景洪市城市总体规划和城市空间布局专题研究和大数据支撑空间规划专题研究数据采集等各类规划支出4,196,000.00元;11、土地报批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金支出208,745,456.60元;12、自然资源海洋等气象支出29,262,599.30元,其中:景洪市勐罕镇曼嘎俭高标准农田土地整治项目支出6,000,000.00元,全国第三次土地调查经费支出1,918,490.00元,卫片执法技术服务费295,000.00元,不动产登记中心聘用人员经费及办公耗材费378,840.30元,矿业权评估费支出424,500.00元,自筹资本金支出20,000,000.00元,路南山履约保证金245,769.00元;13、土地出让业务支出21,734,052.04元,主要用于土地报批工作经费,14、农业土地开发资金安排的支出4,767,315.31元,主要用景洪市嘎洒片区土地整治开发项目支出;15、土地储备专项俩劵支出78,138,703.17元;16、其他城乡社区支出1,718,555.89元,其中:用于景洪至勐海至打洛口岸高速公路工程建设项目426,611.89元,支付坡脚矿业公司使用费414,644.00元,盘江地质灾害防治项目工程费877,300.00元,17、嘎兰社区农村预留基础设施建设费152,187,728.87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景洪市自然资源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1,457,191.40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5.14%。与上年210,884,780.06元对比减少119,427,588.66元,下降56.63%,主要原因分析:本年人员变动、地质灾害防治项目、土地报批前期费支出、土地专项债劵资金支出、景洪至勐海打洛高速公路项目建设、玉磨铁路景洪段项目征地补偿资金等支出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4,196,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59%。主要用于景洪市城市总体规划和城市空间布局专题研究和大数据支撑空间规划专题研究数据采集等各类规划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304,934.2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43%。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费支出 8,015.0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261,143.84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35,775.44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1,397,216.0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53%。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支出590,635.66元,事业单位医疗支出304,355.90元,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502,224.50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1.城乡社区(类)支出12,633,682.0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3.81%。主要用于景洪市勐罕镇曼嘎俭高标准农田整治项目支出915,126.20元,用于偿还西双版纳拓鑫矿业有限公司借款的其他城乡社区支出10,000,000.00元,用于支付坡脚矿业公司使用费414,644元,用于支付盘江地质灾害防治项目工程支出877,300.00元,用于支付景洪—勐海—打洛口岸高速公路建设征地补偿款支出426,611.89元;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37,948,285.3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1.49%。主要用于昆磨高速公路建设项目资金支出3,320,067.00元,玉磨铁路西双版纳景洪段建设项目资金支出34,628,218.36元;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27,267,380.8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9.81%。主要用于人员工资福利支出15,784,546.26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1,266,134.58元,其中:用于办公费用等支出2,208,339.58元、土地资源利用和保护支出295,000.00元用于支付年度卫片执法工作费用、国土整治项目支出用于景洪市勐罕镇曼嘎俭高标准农田整治项目支出6,000,000.00元、土地资源调查支出用于全国第三次土地资源调查费用1,918,490.00元、地质矿产资源利用和保护698,536.00、其他自然资源事务支出245,769.00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16,700.00元, 用于抚恤金和遗嘱生活补助;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120,934.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23%。主要用于财政补贴住房公积金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5,588,758.7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11%。主要用于景洪市勐旺乡瑶家大寨老曼又村和嘎洒镇纳洒十一组地质灾害项目支出2,712,500.00元,基诺乡小学地质灾害项目资金支出400,000.00元,地质灾害应急体系及监测员补助等支出339,343.00元,嘎洒镇南帕新和普文称杆地质灾害项目资金支出276,434.77元,勐养农场盘江等六个居民小组地质灾害防治项目资金支出1,860,481.00元;

  22.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3.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4.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景洪市自然资源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16,400.00元,支出决算为79,129.49元,完成预算的36.5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66,726.49元,完成预算120,000.00元的55.6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2,403.00元,完成预算96,400.00元的12.87%。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我局抓好各项专项治理工作,认真组织厉行节约工作,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认真贯彻执行有关的政策和规章制度。按照轻车简从、减少陪同、简化接待的要求,规范和改进公务接待工作。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减少4,304.79元,下降5.1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14,843.79元,下降18.2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10,539.00元,增长565.40%。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因公车改革车辆进行处置,车辆减少相应费用减少,我局抓好各项专项治理工作,认真组织厉行节约工作,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认真贯彻执行有关的政策和规章制度。按照轻车简从、减少陪同、简化接待的要求,规范和改进公务接待工作。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66,726.49元,占84.33%;公务接待费支出12,403.00元,占15.67%。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我单位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66,726.49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我单位无公务用车购置支出。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66,726.49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6辆。主要用于保障局机关和下属三个中心单位执行公务活动和各种专项工作,日常下乡开展相关工作,实施监督检查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12,403.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2,403.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6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69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2019年局机关及下属3个事业单位开展日常工作及开展检查调研工作中发生的公务接待。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我单位无国(境)外接待费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景洪市自然资源局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440,652.31元(其中:行政单位314,026.00元,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1,126,613.48元),与上年2,174,717.70对比减少734,065.39元下降33.75%,主要原因分析把地质灾害防治项目支出、国土资源规划及管理、土地资源调查、土地资源利用和保护、其他自然资源事务支出等资金支出列入项目支出,而未列在部门机关运行经费。部门机关运行经费1,440,652.31元,主要用于维护机构运行发生的办公费203,571.00元,印刷费2,800.00元,水费9,473.00元,邮电费7,223.82元、差旅费106,168.00元、维护费2,670.00元、会议费10,135.00元、委托业务费265,400.00元、工会经费154,209.00元、公务接待费11,363.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2,774.49元、其他交通费610,500.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4,365.00等工作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景洪市自然资源局资产总额971,950,921.75元,其中,流动资产965,688,138.74元,固定资产5,840,108.08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422,674.93元,其他资产0.00元。与上年1,072,290,861.93元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00,339,940.18元,其中;流动资产965,688,138.74元与上年1,055,648,853.89元相比减少89,960,715.15元,固定资产5,840,108.08元与上年15,994,702.05元减少10,154,593.97元,减少主要原因是2019年对固定资产进行计提折旧及进行处置车辆1辆,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422,674.93元与上年相比647,305.99元减少224,631.06元,减少主要原因是2019年对无形资产进行计提折旧,其他资产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1辆,账面原值76,000.00元;报废报损资产10项,账面原值42,48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2,203,613.7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971950921.75

965688138.74

5840108.08

2679305.81

217928.36

0.00

2942873.91

0.00

0.00

422674.93

0.00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4,35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4,35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4,35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按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开展了2019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部门整体支出自评结果为良,项目支出自评6个,评价金额8,725.51万元。其中:评价结果为优的4个,良2个,中0个。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1)。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我单位决算公开情况说明中不涉及专用名词,故无此项内容。

 

监督索引号53280105042301111

景洪市自然资源局表20201010051542452.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