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洪市卫生健康局(本级)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告
- 作者 :佚名
- 来源 :景洪市卫生健康局
- 访问次数 :
- 发布时间 :2020-10-13 09:30
目录
第一部分 景洪市卫生健康局(本级)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景洪市卫生健康局(本级)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景洪市卫生健康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州委、市委关于卫生健康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卫生健康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能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州、市有关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组织拟订健康政策,组织实施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政策措施、规划计划和地方标准。统筹规划卫生健康资源配置,指导区域卫生健康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加强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实施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
(二)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组织实施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进管办分离,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组织实施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提出医疗服务价格政策的建议。
(三)组织落实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负责卫生应急工作,组织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
(四)监督实施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组织实施医疗服务规范、标准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
(五)负责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六)贯彻实施基层医疗卫生服务、妇幼健康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推进全科医生队伍建设,推进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组织推进基层卫生综合改革,组织实施健康扶贫工作。完善基层运行新机制和乡村医生管理制度。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
(七)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有关政建议,完善计划生育政策。
(八)协调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负责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
(九)贯彻落实国家中医药法律法规、规章政策,组织实施中傣医药地方性法规。拟订中傣医药发展总体规划和目标,负责综合管理中医(含中西医结合、傣医及其他民族医,下同)医疗、教育、 科研、文化建设、对外交流合作等工作。参与拟订中傣医药产业发展政策。
(十)推进景洪市健康产业的发展,统筹实施医养结合、医体融合等健康政策。
(十一)建立健全艾滋病防治工作机制,加强宣传教育,采取行为干预和关怀救助等措施,综合防治艾滋病。
(十二)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牵头《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履约工作。
(十三)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提出药品价格政策和市内药品生产鼓励扶持政策的建议。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依法制定并公布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十四)指导景洪市计划生育协会的业务工作。
(十五)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9年是机构改革后全市卫生健康工作的开局之年。景洪市卫生健康工作在市委、市政府和州卫健委的正确领导和关心支持下,始终坚持以改善和保障民生为目标,全面推进,重点突破,各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一)疾病预防控制方面显著成效。2019年6月景洪市顺利通过省级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创建工作。景洪市已经连续7年无本地疟疾病例报告。景洪市已经连续三年无麻风病例报告。景洪市免疫规划近年来各种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达到95%以上。景洪市实验室检验能力目前通过资质认证的检测能力范围从三年前的4类75项,提升到5类111项;(二)医联体建设方面显著成效。2019年,经省卫健委推荐,国家卫健委同意,景洪市医联体建设工作被纳入全国100个城市医联体、567个紧密型医共体的试点进行建设。景洪市人民医院医共体被定为省级“按人头打包付费试点工作”试点;(三)脱贫攻坚方面荣誉。景洪市卫生健康局获得云南省2019年脱贫攻坚奖“扶贫先进集体”荣誉;(四)圆满完成景洪市十件惠民实事。完成8个乡镇卫生院标准化建设,54个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完成三期110名村医能力提升脱产培训。市人民政府安排资金218.32万元,用于54个卫生室设备采购;安排571.7万元,用于24个卫生室基础设施建设。2019年进行为期4个月116人村医参加的乡村医生执业能力提升培训班。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景洪市卫生健康局(本级)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景洪市卫生健康局(本级)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5人。其中:行政编制2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8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其他人员30人,主要是编外岗人员20人,公益岗人员10人。
离退休人员0.0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3辆。
景洪市卫生健康局设11个内设机构,(一)办公室、(二)规划信息股、(三)政策法规与综合监督股、(四)行政审批股、(五)疾病预防控制与卫生应急股、(六)医政医管与体制改革股、(七)妇幼健康与基层卫生股(八)人口发展与老龄健康股、(九)中傣医管理与健康产业股、(十)防治艾滋病股、(十一)人事科教股。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景洪市卫生健康局(本级)2019年度收入合计37,284,291.06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7,182,791.06元,占总收入的99.73%;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101,500.00元,占总收入的0.27%。与上年对比收入增加15,404,165.82元,增长70.40%,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5,262,665.82元,增长70.01%,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增加120,000.00元,其他收入增加21,500.00元,增长26.88%。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原市老龄委人员并入资金并入,相应的财政拨款等资金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景洪市卫生健康局(本级)2019年度支出合计24,880,072.46元。其中:基本支出7,358,859.64元,占总支出的29.58%;项目支出17,521,212.82元,占总支出的70.42%;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支出减少5,943,587.40元,减少19.28%元,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638,730.99元,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原市老龄委人员并入人员、人员调资导致经费增加,项目支出减少7,582,318.39元,下降30.20%,主要原因是上级项目资金年末拨入,未能及时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景洪市卫生健康局(本级)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7,358,859.64元。增加1,638,730.99元,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原市老龄委人员并入人员、人员调资导致经费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2.30%;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7.70%。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景洪市卫生健康局(本级)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7,521,212.82元。与上年对比减少7,582,318.39元,下降30.20%,主要原因是上级项目资金年末拨入,未能及时支出。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按支出功能分: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55,078.00元,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31,488,99元,3、卫生健康支出16,217,784.33元,4、农林水支出69,727.50元,5、其他支出47,134.00元。
按经济功能分:1、商品和服务支出5,183,513.82元,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7,417,180.00元,3、资本性支出4,920,519.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景洪市卫生健康局(本级)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4,760,879.47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52%。与上年对比减少5,992,680.39元,减少19.49%,上级项目资金年末拨入,项目支出按进度支付资金,未能及时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55,078.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63%。主要用于景洪市年协会工作经费10万元,老年人服务中心办公经费55,078.00元;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864,879.4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53%。主要用于事业单位离退休费用7,200.0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474,603.46元,市老年人服务中心办公经费27,137.00元,人员经费355,939.03元,办公楼购置费1,000,000.00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22,297,741.4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0.05%。主要用于单位开展工作支出,其中:基本工资福利支出5,572,734.15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419,015.33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7,453,180.00元,资本性支出3,920,519.00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2.农林水(类)支出69,727.5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8%。主要用于健康扶贫印刷费32,950.00元,差旅费、培训费等支出36,777.50元;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9.住房保障(类)支出373,453.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51%。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2.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3.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4.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景洪市卫生健康局(本级)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30,0000.00元,支出决算为123,838.68元,完成预算的41.2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04,598.68元,完成预算的74.7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9,240.00元,完成预算的0.12%。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176,161.32元,主要原因是单位严格审批公务接待、公务用车,厉行节约,控制不必要的支出。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增加6,471.15元,增长5.5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18,580.90元,增长21.6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减少12,109.75元,下降38.63%。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2019年机构改革,原市老龄委并入,业务增加,开展四城联创活动,相应费用增加。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04,598.68元,占84.46%;公务接待费支出19,240.00元,占15.54%。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04,598.68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04,598.68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主要用于(相关工作范围)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19,240.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9,24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3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39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卫生健康和计划生育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景洪市卫生健康局(本级)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66,502.17元(其中:行政单位XX元,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XX元),与上年对比【请补充详细信息】,主要原因分析【请补充详细信息】。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请补充详细信息】(相关使用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景洪市卫生健康局(本级)资产总额28,375,222.25元,其中,流动资产26,352,015.59元,固定资产1,610,406.66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412,800.0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1,011,986.01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10,946,737.01元,固定资产减少347,551.0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减少)0.00元,在建工程增加(减少)0.00元,无形资产增加412,800.00元,其他资产增加(减少)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0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0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部门决算资产总额28,375,222.25元6元,决算公开数为27,611,348.86元,差异763,873.39元,原因是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的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是按原值反映, 部门决算报表资产总额内的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是按净值反映(注:固定资产累计折旧745,690.48元,无形资产累计摊销18,182.91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
单位:元 |
|||||||||||||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
合计 |
1 |
28375222.25 |
26352015.59 |
1610406.66 |
238019.39 |
626918 |
745469.27 |
412800 |
|||||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55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55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55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我单位按相关部门要求,未安排开展部门绩效自评,无部门绩效自评报告。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我单位决算公开情况说明中不涉及相关专用名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