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洪市总工会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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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2020-10-10 1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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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洪市总工会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告
目录
第一部分 景洪市总工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景洪市总工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根据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在每个时期的中心任务以及市委、州总工会的要求和部署,确定全市工会工作的指导方针和任务,指导全市工会工作。
(二)依照法律和《中国工会章程》,贯彻执行景洪市总工会代表大会的决议,坚定不移地推动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根本指导方针的贯彻落实,突出维护职能,推动各项工作。
(三)指导基层工会开展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协调劳动关系,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四)调查研究,向市委、市政府反映职工群众的情绪、愿望和要求,并提出意见和建议;参与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有关政策、制度、措施的制定;对侵犯职工合法权益事件进行调查处理;协助搞好职工安全生产、劳动保护、职业卫生,参与职工伤亡事故的处理。
(五)动员和组织职工积极参加经济建设、努力完成生产任务和工作任务;教育职工不断提高思想道德、技术业务和科学文化素质,建设有思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职工队伍;受市政府委托,做好市级劳动模范的评选工作;承担全国、省、州级劳动模范的推荐工作;负责市级以上劳动模范的管理工作。
(六)负责工会经费的收缴、上解、使用和工会资产的管理;承担市委、市政府、州总工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如下:(一)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努力营造团结奋进的良好氛围。1.加强对职工群众的思想政治引领。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工人阶级和工会工作的重要论述,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充分发挥党同职工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教育引导广大职工群众坚定不移听党话、跟党走。组织委员、代表召开景洪市总工会第六届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总结2018年工会工作,部署2019年任务;召开全市工会重点工作部署会议,找准突破口,指明工作方向;组织全市各行各业的劳模代表及先进工作者开展“建功新时代·劳模展风采”主题活动,参加“检察开放日”活动,参观郭顺云劳模创新工作室及基地,召开劳模座谈会,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和工匠精神。2.以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为契机,深入开展“中国梦·劳动美”主题教育,壮大社会正能量。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诵读活动,收到职工推荐喜爱书目89本,推荐11本;开展图书阅读交流活动,收到征文39篇,推荐7篇;组织6706名职工利用手机APP观看“中国梦·劳动美”诵读会;与市文化和旅游局联合主办“景洪市基层书屋管理员演讲比赛”,精彩展现了基层书屋管理员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风采;选派1名职工代表参加云南省“红土地之歌”演讲大赛,获得全省优秀奖;评选“景洪市职工书屋”9个,“景洪市最美职工·和谐家庭”53个;动员30余家单位500余名职工群众参与无偿献血;开展职工志愿服务8次,组织企业工会95人次共同参加保护“母亲河”、爱国卫生和登革热防控、文明出行等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举办全市第二届“健康杯”职工气排球比赛和景洪城区第二十五届“天立杯”职工篮球运动会,丰富职工的业余文化生活。
(二)组织动员广大职工建功立业,争做时代新人。1.开展形式多样的劳动和技能竞赛。围绕景洪“四城联创”和全市重大项目建设,以“当好主人翁、建功新时代”为主题,各级工会开展了割胶、卫生健康、建筑、厨艺、采茶制茶、园林园艺等多形式的劳动和技能竞赛,覆盖职工8500人。评选景洪工匠3名,工匠工作室1个,推选6名傣乡工匠候选人,申报省级劳模创新工作室1 个,推荐中国医学科学院药用植物研究所云南分所申报云南省第三届职工创新成果评选。加强先进典型选树,评选出“云南省工人先锋号”1个,云南省“五一劳动奖章”1个。2.大力提升职工技能素质。今年完成农场职工培训促就业346人,开设电工、茶艺师、育婴员、中式面点师等工种培训班;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711人,其中建档立卡户258人;职工(农民工)技能培训鉴定人数240人;组织31名农民工开展景洪市农民工法律知识竞赛(初赛),成绩前10名的选手参加全州复赛。
(三)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竭诚服务职工群众。1.切实履行好维权服务的基本职责,促进劳动关系和职工队伍和谐稳定。组织11家企业单位2956名职工参加“安康杯”竞赛活动,参赛面比上年度增加了37.5%;参加安全事故调查12次。深入贯彻《云南省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条例》,25人以上建会企业成立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委员会98家,建制率77%。以开展企业集体协商和法律援助为主要抓手,积极参加劳动关系三方联席会议,开展企业集体协商专题调研,邀请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参与监督,着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2019年完成集体协商工作的企业135家,覆盖职工人数13539人,完成任务数122家的111%,受理来信来访3件,已办结;办理职工维权80件,受援职工人数140人;创建市级劳动关系和谐企业5家。2.广泛开展困难职工(农民工)帮扶、医疗互助、送温暖、金秋助学、女职工关爱等活动,切实把党和政府的关爱和温暖送到广大职工身边。现全市城镇困难职工104人。今年送温暖活动慰问困难职工814人次和37支景洪市驻村扶贫工作队,发放慰问金90.64万元。看望慰问全市各级困难劳模113人次,发放慰问金7.608万元;省部级困难劳模“两金”补助17人,补助金12.41万元。第十五期职工医疗互助活动参互单位186家,参互人数38426人,收缴互助金472.71万元,今年个人单笔最高受助金160756元。劳模(一线职工)疗休养113人。“金秋助学”资助贫困学生23名,发放助学金6.7万元。“贷免扶补”和小额担保贷款工作,帮助18人贷款238万元,帮助60名劳动者就业创业。组织47名困难女职工“两癌”筛查体检。看望慰问景洪市供销社身故驻村扶贫工作队员家属,送去慰问金5万元;到勐旺乡瑶家三组扎实开展自强诚信感恩主题教育系列活动,与挂联村群众开展环境卫生整治、脱贫攻坚知识小问答、赠送春联、唱山歌、打气排球等活动,资助贫困户子女就学4人,帮扶贫困户子女生活2人。2019年走访11次,走访52人次,投入资金44622元。
(四)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为契机持续深化工会改革,不断增强工会组织的吸引力凝聚力。1.稳步推进“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切实加强党的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召开2019年景洪市总工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部署会议,明确工作重点;开展党风廉政谈话,压实主体责任;查找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持之以恒抓好作风建设;通过以观看影片、撰写心得体会、知识测试、学习研讨、参观警示教育基地等方式,加大警示教育力度。2.着力夯实组织基础,不断加强工会组织建设。对基层工会成立、换届选举、替补工会委员及选举结果等请示给予批复172份。截至2019年10月30日,全市工会组织370家,涵盖基层工会400家(其中机关事业171家,企业199家),新成立基层工会36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会18家,企业工会18家),全市工会会员62430人,会员较2018年增长3048人,增长率9.5%,其中女会员31126人,占会员总数49.86%;农民工会员7561人,占会员总数12.1%;企业会员12983人,占会员总数20.8%。3.加强工会自身建设。一是提升服务职工群众的能力和水平。举办两期全市基层工会干部培训班,来自11个乡镇(街道)、5个农场和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会干部211人参加培训。二是加强工会经审工作,规范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审计基层工会70家,全年审计覆盖面33.8%。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景洪市总工会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单位内设:(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工作的协调、督查和综合服务;负责综合反映全市工会工作情况和全市职工队伍的重要情况;负责市总工会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的协调和组织工作;(二)综合股,负责全市基层工会组织建设工作,指导基层工会组建和会员会籍管理工作;研究制定全市工会干部管理制度、办法,负责乡镇和市级单位工会领导干部的协管工作,贯彻执行经济建设与改革、经济技术和劳动保护方面法律、法规、政策,监督实施职业安全与卫生方面的法律、法规。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景洪市总工会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8人。其中:行政编制1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7人)。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景洪市总工会2019年度收入合计1,393,233.67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393,233.67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对比财政拨款收入增加了3.01%。主要原因是2019年在职人员比上年增长1人,相关工资、保险收入等增长,所以2019年度总收入比上年增长。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景洪市总工会2019年度支出合计1,363,804.95元。其中:基本支出1,328,139.95元,占总支出的97.38%;项目支出35,665.00元,占总支出的2.62%;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
与上年对比总支出减少了2.52%,其中基本支出增加3%,项目支出减少67.44%。主要原因是,2019年在职人员比上年增长1人,相关工资、保险支出等增长,因此基本支出比上年增长;项目支出比上年减少67.44%是因为比上年减少了困难职工及困难劳模的慰问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景洪市总工会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328,139.95元。与上年对比增加了3%,主要原因是2019年在职人员比上年增长1人,相关工资、保险支出等增长。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92.1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7.85%。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景洪市总工会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5,665.0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67.44%,主要原因是2019年项目支出中比上年减少了困难职工及困难劳模的慰问等支出,综合比上年减少了73855元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景洪市总工会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63,804.95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对比减少了2.52%,主要原因是,2019年项目支出比上年减少了困难职工及困难劳模的慰问支出,下降了67.44%,影响到了全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104,820.5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1.01%。主要用于人员工资及单位日常运转经费的开支;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96,198.7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05%。主要用于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和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90,092.6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61%。主要用于本单位在职职工医疗保险正常缴纳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2.农林水(类)支出482.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4%。主要用于办公费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9.住房保障(类)支出72,211.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29%。主要用于本单位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正常缴纳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2.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3.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4.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景洪市总工会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8000元,支出决算为2,047.00元,完成预算的25.5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047.00元,完成预算的25.59%。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未完成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控经费支出,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厉行节约。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减少3,269.00元,下降61.4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持平;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持平;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3,269.00元,下降61.49%。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厉行节约。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接待费支出2,047.00元,占100.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00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2,047.00元。其中:国内接待费支出2,047.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5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4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接待省总第八调研组一批次7人、职工服务讲堂二批次3人、省总纪检组一批次8人,省总调研职工服务阵地一批次6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景洪市总工会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4,268.00元(其中:行政单位104,268元,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0元),与上年对比增长了4.52%,主要原因是差旅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等比上年增长。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保障机关正常运转的办公费、差旅费、水电费、物管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等日常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景洪市总工会资产总额100206.08元,其中,流动资产60478.08元,固定资产39728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9428.72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29428.72元,固定资产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按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开展了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部门整体支出自评结果为优秀,项目支出自评3个,评价金额45,183.00元,其中:评价结果为优秀3个、良0个,中0个,差0个。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3)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我单位决算公开情况说明中不涉及专用名词,故无此项内容。
监督索引号53280118071101111